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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购买外汇期权(哪家银行有期权交易?)

2023-12-14 19:35:06

作者:“admin”

哪家银行有期权交易? 2011年4月1日,国内正式推出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业务,规定客户只能从银行买入期权,不得卖出期权。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的避险保值需求,《通知》推出的

哪家银行有期权交易?

  2011年4月1日,国内正式推出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业务,规定客户只能从银行买入期权,不得卖出期权。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的避险保值需求,《通知》推出的期权组合业务,通过对期权的买卖组合,赋予了客户在买入基础上卖出期权的权利,有利于降低客户单纯卖出期权的风险。   目前国内银行可以交易外汇期权,比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均可以进行外汇期权交易。

【单选题】外汇期权合同购买者在期权交易中最大的损失为:

不能收回的期权费

外汇理财产品资产包括哪些(外汇理财产品资产)-快牛资讯网

大家好,外汇理财产品资产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外汇理财产品资产包括哪些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外汇理财产品资产和外汇理财产品资产包括哪些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1、【3】产品挂钩看标的投资人在选择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时,必须对挂钩标的有一定的认识,因为投资者如果对所购产品的挂钩标的未来走势断失误,就会陷入零收益甚至负收益的困境。

2、产品与目标挂钩投资者在选择结构性外汇金融产品时,必须对挂钩目标有一定的了解,因为如果投资者对所购产品挂钩目标的未来趋势断错误,将陷入零回报甚至负回报的困境。

3、建行手机银行可以购买外汇。具体如下:打开建行手机银行,找到“理财产品”一项,点击。理财产品后,找到“结售汇”一项,点击。结售汇后,找到”人民币购汇“一项,然后就会出现各种汇率。

4、如何选择外汇理财产品: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汇率风险。对于一些跨币种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投资者应惕汇率风险。产品挂钩标的。

ABC个人外汇买卖、个人外汇期权和个人外汇远期都是外汇理财产品。故选ABC。

QDII基金理财产品:随着近几年美元的走强和欧洲施行量化宽松,这类产品开始重新获得理财者的喜爱,特别是投资美国市场的产品。个人外汇期权理财产品:通过支付一小笔期权费锁定未来汇率,并以此为代价获取未来的盈利机会。

QDII基金:虽然前几年QDII基金的大面积亏损让很多投资人寒心,但随着近几年美元的走强和欧洲施行量化宽松,这类产品开始重新焕发活力,特别是投资美国市场的产品。

外币储蓄、外币理财产品、QDII基金、个人外汇期权。外币储蓄: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和进行人民币现金存款是一样的道理,具有其收益稳定以及风险较低的特点。

期权交易的交易门槛较高,一般至少要1万美元以上。外汇理财三:外汇理财产品。外汇投资理财产品是市面上最流行的外汇理财,品种繁多,有固定收益的、与汇率挂钩的、与黄金价格挂钩等。外汇理财四:外汇宝。

1、ABC个人外汇买卖、个人外汇期权和个人外汇远期都是外汇理财产品。故选ABC。

2、QDII基金理财产品:随着近几年美元的走强和欧洲施行量化宽松,这类产品开始重新获得理财者的喜爱,特别是投资美国市场的产品。个人外汇期权理财产品:通过支付一小笔期权费锁定未来汇率,并以此为代价获取未来的盈利机会。

3、QDII基金:虽然前几年QDII基金的大面积亏损让很多投资人寒心,但随着近几年美元的走强和欧洲施行量化宽松,这类产品开始重新焕发活力,特别是投资美国市场的产品。

4、黄金:黄金是一种保值增值的产品,收益较高,并且交易比较灵活。也能够很好的抵御通货膨胀,受到的关注一直比较高。国债:国债是由发行的债券,以信用为基础的理财产品,所以其安全性比较高,收益较稳定。

5、期权交易的交易门槛较高,一般至少要1万美元以上。外汇理财三:外汇理财产品。外汇投资理财产品是市面上最流行的外汇理财,品种繁多,有固定收益的、与汇率挂钩的、与黄金价格挂钩等。外汇理财四:外汇宝。

6、外币理财产品:分为保本型和非保本型,以结构性产品居多。所谓结构性外币理财产品,是将固定收益产品和汇率期权、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相结合而组成的产品,可以挂钩各币种汇率、股票指数、、商品价格等。

你好,所谓的银行外汇理财产品,它其实就是由商业银行推出的一种表外业务,银行外汇理财是银行理财的业务。投资者们可以直接通过银行柜台向工作人员咨询购买就行了,望采纳。

建行手机银行可以购买外汇。具体如下:打开建行手机银行,找到“理财产品”一项,点击。理财产品后,找到“结售汇”一项,点击。结售汇后,找到”人民币购汇“一项,然后就会出现各种汇率。

制定计划和策略在进行外汇理财时,需要基于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目标,制定出适合您的投资计划和策略。例如,如果您喜欢短期交易,可以采取日内交易策略,购买和卖出同样的外汇货币,以在市场的快速波动中获利。

银行自销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中都会有一个以“C”开头的14位数产品登记编码,把编码输入中国理财网就可以查到,若查不到则意味着不是银行自产自销的产品。

1、选择外汇平台在选择一个外汇平台时,一定要慎重考虑。首先,需要选择一家真正的、拥有资质并能够以客户的资金为基础为您提供服务的外汇平台。其次,您需要定期监测该平台的财务状况,以确保您的资金安全。

2、国内银行柜台的外汇兑换业务是很多人都比较熟悉的一种方式,投资者通过把手中的人民币现金或存款到银行的柜台,兑换成其它外币以求带来更多的收益。

3、外汇投资理财是一种投资方式,它可以帮助投资者获得更高的收益,但也有一定的风险。要想成功投资外汇,投资者需要了解外汇市场的运作机制,并采取有效的投资策略。

4、通过外汇交易平台进行美元外汇交易,可以获得汇率变动带来的收益。美元保险产品:购买美元保险产品,可以在保障风险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美元黄金投资:投资于美元黄金市场,可以获得黄金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

5、投资理财的基本原则投资有风险,投资者需要全面了解投资市场的变化,并做出明智的选择。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要分散投资,以降低投资风险。

6、可以帮助投资人更好地预测汇率变化,从而在外汇理财中获得更好的收益。总之,外汇理财赚钱需要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掌握交易技术和具备大*观。同时,投资人也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市场动态,提高自身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关于外汇理财产品资产,外汇理财产品资产包括哪些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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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然成风-陈版主答疑-2019.12.30_审计工具控-商业新知

由于大家都会关注会计视野论坛陈老师的答疑,所以我用程序每天把陈老师前一天的答疑制作成微信文章,每天推送,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希望大家每天都能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数据来源:会计视野论坛

取数规则:陈老师前一天回复过的话题(该话题在30天内创建)的所有问题及解答。

授权:文章著作权属于陈老师,我已经和陈老师联系,获取到陈老师的授权,转载请获取陈老师授权,再次感谢陈老师的付出。

今日话题数:38

1、关于新收入准则合同资产的认定

3、持有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是否需要合并该信托计划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变为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7、请教陈版可变对价收入确认与预期信用损失的问题

8、确认权益法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时是否应当考虑递延所得税影响

9、请问陈版,分红基数是否可以扣除新金融工具下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请教陈版:瑞华研究中案例“问题4-2-12”

11、联合营顺流交易抵消

14、如何快速梳理出存货、固定资产内部交易的事项有以前年度及本年度的影响数。

18、请教前辈:以实物资产对子公司增资后(存在评估增值),处置该子公司时合并报表的处理

21、请教陈版,企业收到的安置房补偿款是否计入利润表?

24、关于工程项目EPC总包模式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问题

27、【求问】现最新准则上市公司作为劣后级LP兜底超额损失如何处理?

28、请教陈版,关于同一控制下合并的股权出让方合并报表编制

30、陈版请进:同一控制下资本公积模拟长投

31、关于合并结构化主体及金融资产转移

32、请教陈版主:关于丧失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处理问题

33、请教陈老师:计提过减值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

37、子公司清算后由母公司继承资产负债会产生投资收益吗

提问人:fangyiting

请问陈老师@chenyiwei新收入准则中关于合同资产归类的一些问题:

1.一般商品买卖,合同约定到货验收合格、并开具**后,支付货款。若年底,已发货并签收,但并未开具**结算,形成的应收暂估款,是属于合同资产还是应收账款?(常规是只有开了**之后,对方才会进入结算阶段)2.一般商品买卖,与客户的结算周期是11月25日-12月25日,26-31日的销售在下年1月份结算单中,在12月31日时点,26-31日形成的暂估收入,是属于合同资产还是应收账款?上述**的开具、结算单(应等同于具体销售订单)是否属于时间流逝以外的其他因素?

提供定制化设备销售,合同价款分为预付款、到货款、调试款、履约保证金。其中定制化设备卖方不承担安装调试责任,仅承担指导安装责任,在到货签收时控制权就转移了。所以企业在到货签收时确认收入,那对应的调试款、履约保证金部分是否属于合同资产?

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在新旧准则衔接下,针对老准则下核算在应收账款暂估的部分的合同资产,是否考虑用老准则对应的坏账准备政策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针对老准则下核算在存货核算的已完工未结算形成的合同资产,是否考虑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回答人:chenyiwei

1、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但是,一般理解,开票结算等事项都只是货款结算中的具体步骤,不涉及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即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且开票行为本身对企业而言无需额外成本,且可使企业单方面受益,且开票行为是本企业可单方面控制的行为,因此对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开票结算,不影响“无条件收款权利”的认定。2、同上,属于应收账款。3、是,属于合同资产。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都是需要的,与原准则下的核算科目是存货还是应收账款无关。而且新准则下也不再有此做法。

提问人:MPACC10

请教陈老师:

背景:收入准则指南P82页例44,该例子中2018年10月确认应收账款290万,预计负债50万,主营业务收入200万。

疑问1:根据指南描述应收款项是无条件收取合同的权利。本例中既然确认退货率20%,为何要确认100%的应收款,其是否与应收款的描述与资产的定义矛盾?,应收账款中的无条件收款是只名义的还是实质的,即客合同的还是考虑可变对价后的金额?

疑问2:我卖甲一本书,书已经签收,合同金额是100,合同约定甲半年后付款100给我,甲是我的下游分销商。为了与甲保持紧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我预计了能会给甲提供8折的价格折扣以便甲倒手卖出书盈利。请问我在甲签收书后时分录如何做?确认80应收款还是确认100应收款,若确认80应收款是否和指南例44页确认(100%确认)290万应收矛盾,根据退货权会计处理有关基础结论,均适用可变对价规定回答人:chenyiwei确认应收还是100万元。应收恶化相关预计负债并列,不能抵销。

提问人:dotaauditor

背景:A公司为整车制造企业,因部分车辆产品质量问题执行召回措施,并计提相关召回准备金额确认预计负债。该项召回措施实施无规定期限,自宣布召回措施之日起,以全部目标车辆召回实施完成为止,召回实际执行率与执行期间无法可靠预计。根据以往多项召回措施实施情况,召回实际执行情况不一,1年内执行率为30%~80%不等。请教陈版主,A公司计提的召回准备金应当确认为流动负债还是非流动负债,应当列报至哪个报表项目比较合理?回答人:chenyiwei建议归类为流动负债,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因为此类负债的结算进度不是本企业可控制的,满足“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条件,故属于流动负债。

提问人:李Q

陈老师,请问下您这种汽车公司召回是适用于或有事项准则还是收入准则回答人:chenyiwei或有事项准则。不同于销售退回。

提问人:hemingxu1988

想咨询您关于持有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是否需要合并该信托计划。

背景:2019年5月,A公司为一提供助贷服务的互联网公司,与B信托成立XX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份额为1亿元,其中75%为优先级受益人(100万级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8.2%左右,1000万级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通过协商确定),25%为劣后级受益人,A公司作为该信托的唯一劣后级投资者。该信托计划已经募集完毕并正常运行。

本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13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日开始计算,如发生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托计划终止情形时,本信托计划终止。信托计划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可以提前终止或者延期。

为了达到信托目的,B信托委托A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项下资产服务顾问(以下简称A公司),A公司负责潜在借款人开发/借款人推荐、特定事项调查、事务性管理、催收及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信托支付A公司资产服务顾问费(每日计算的资产服务顾问费=当日信托份额余额1元0.5%/365)。

B信托有权自主严格落实贷款发放的个人资质审核及风控措施。对最终资质的审核,贷款申请、贷款调查及贷款审批等应符合《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及《个人贷款暂行管理办法》规定。B信托实际行使审核职能,对不符合标准的贷款进行驳回,并记录留存。B信托通过资产服务顾问平台对《贷款合同》采取必要的公示手续,并对增加借款人责任、免除贷款人责任的格式条款做出提示。

B信托公司通过委托风控数据服务公司提供风控数据服务,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i劣后委托人承诺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任一核算日,信托财产专户项下货币资金形式信托财产不足以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截至该核算日应付的各项信托费用及全部优先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信托利益的计算方式按照本合同中的约定),劣后委托人将追加认购相应的信托计划劣后信托单位(但不增加劣后受益人信托受益权份额规模)。

ii劣后委托人承诺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每个信托利益定期核算日信托财产扣除所有逾期30天(不含)以上贷款本息后的净值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截至该核算日应付的各项信托费用后少于计算至该核算日全部优先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信托利益的计算方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劣后委托人将追加认购相应的信托计划劣后信托单位(但不增加劣后受益人信托受益权份额)。

如发生劣后委托人需追加认购的情形,则受托人应于该核算日(不含该日)后立即通知劣后委托人(劣后委托人的追加认购不因受托人未向劣后委托人发出追加认购通知而免除),劣后委托人于不晚于收到受托人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使得信托财产专户项下货币资金形式信托财产足以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截至该核算日应付的各项信托费用及全部优先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且“信托财产扣除所有逾期30天(不含)以上贷款本息后的净值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截至该核算日应付的各项信托费用后仍多于或等于计算至该核算日全部优先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的资金支付至信托财产专户并计入信托财产。

目前该信托计划未有触发委托人(劣后)追加认购义务的情形。

问题:基于上述背景资料,A公司是否需要合并该集合信托计划。非常感谢陈老师!

回答人:chenyiwei

影响A是否需合并该信托的主要考量,一是A作为唯一劣后级是剩余风险和报酬的最终承担着;二是信托对收益分配、亏损分担的约定,由于基础资产是固定利率的贷款,无超额收益,故追加支付义务是影响其收益的主要考虑因素。虽然目前尚未实际触发该义务,但仍存在潜在的可能性,这本身也是劣后级承担风险的体现,故目前未触发补足义务不作为A不合并该信托的合理理由。

提问人:hemingxu1988

B信托有权自主严格落实贷款发放的个人资质审核及风控措施。对最终资质的审核,贷款申请、贷款调查及贷款审批等应符合《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及《个人贷款暂行管理办法》规定。B信托实际行使审核职能,对不符合标准的贷款进行驳回,并记录留存。B信托通过资产服务顾问平台对《贷款合同》采取必要的公示手续,并对增加借款人责任、免除贷款人责任的格式条款做出提示。

B信托公司通过委托风控数据服务公司提供风控数据服务,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是否意味着A公司不能控制信托计划?因为B信托公司有实质上的权利(不符合标准的贷款进行驳回等)回答人:chenyiwei但这种情况下受托人还是代理人,其是代表背后的主要责任人(A公司)行使权力。

提问人:850627015

A公司在2015年成立。在2019年3月,A公司进行了股改,股改时候的报告披露的会计政策没有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A公司准备以2017-2019三年数据进行IPO申报。A公司以前年度没有出具过合并报表,那么A公司在编制2017-2019报表时候,执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选择追溯调整方式(视同2017年起采用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工具减值方面在报表披露:问题1.是否需要分别披露2019年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坏账政策和披露2017-2018年没有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坏账政策,还是只单独披露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坏账政策?问题2.是否需要披露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3年数据影响(即按旧准则计提坏账的数据和按新准则计提坏账的数据比较)?

回答人:chenyiwei

1、由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报表数据不会因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而进行追溯调整,故在IPO三年申报报表中,应以2019年1月1日为界,分别披露前后期间针对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2、不需要披露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3年数据影响,但需要披露新旧衔接对2019年1月1日各相关项目(包括留存收益余额和其他综合收益余额)的调整影响。

提问人:850627015

1、对于追溯调整的问题:衔接规定中提到“企业如果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应当能够以前期的事实和情况为依据,且比较数据应当反映本准则的所有要求。”另外,在您的一个评论看到“IPO申报财务报表属于多期并列财务报表,且一般情况下是该企业的财务信息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社会公众一般无法接触到此前各年度的法定财务报表信息,因此在申报报表中披露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信息对预定报表使用者(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而言无实际意义,一般不单独披露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情况。对于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如果采用追溯调整法衔接的,则直接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披露;如果采用未来适用法衔接的,则以变更基准日为界,分别披露该日之前和之后适用的会计政策。”公司不可以选择从17年开始就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计提坏账,直接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披露列报么?还是因为公司以前年度没正式出具过合并报表而没有所谓的追溯调整?或者其它原因?

回答人:chenyiwei

虽然是IPO公司,但其首次执行新准则的日期也不能早于新准则对此类企业的法定生效日,不能视同在2017年已经执行新准则。这是不同于此前类似情况下会计政策变更的特殊情况。

提问人:盛夏的果实zxc

陈版,如果股权比例小于20%,关于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重大影响”的判定,是不是会计准则跟证监会的解释有冲突呢,会计准则讲这一条“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上讲: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将重大影响定义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而并非“正在行使权力”,其判断的核心应当是投资方是否具备参与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力,而投资方是否正在实际行使该权力并不是判断的关键所在我认为会计准则上只是说投资单位派有代表,通过参与决策制定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但是证监会强调“决策参与权”并非“正在行使的权利”,这一点应该怎么理解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是从不同角度而言的。派驻董事通常可以作为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当然也不绝对,所以说是“通常”),但重大影响和控制都是“权力”,理论上并不是只能通过实际行使该权力才能证明其存在。另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6汇编》之“问题3-1-46(对持股比例不到20%,但派一名董事的参股公司能否按权益法核算)”。

提问人:盛夏的果实zxc

谢谢楼上两位热心回答,我想问一下,实务中,我们对被投资单位并未派出董事,投资股权比例小于20%,只是投资协议中写了“投资单位可以委派董事”,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界定?我认为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对被投资单位并没有重大影响,陈版觉得呢?回答人:chenyiwei“投资单位可以委派董事”是一项潜在表决权。按准则现行规定,在判断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视同已经派驻董事,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提问人:木鱼莲花

甲公司为一家非上市公司,2016年与乙公司合资成立了A公司,A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甲公司出资30万,乙公司出资70万,双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益。甲公司将对A公司的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未确认过公允价值变动。2018年底,A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6万,构成为实收资本100万,未分配利润-256万,2019年7月底,A公司召开股东会,将注册资本减少到30万,乙公司的投资按照原投资金额退回。至此A公司注册资本30万,成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1-7月,A公司的经营净利润为-24万。截至2019年7月31日,A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0万,其中注册资本100万,未分配利润-180万。减资时公司未进行审计和评估。请问一下,甲公司在A公司减资时,单体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如何处理?回答人:chenyiwei首先,为何甲出资30%,但无重大影响?该判断是否合理?从最后乙未承担投资损失,全额退出这一点来看,更大的可能性是甲一开始就实质控制A,而乙是明股实债?

假设此前无重大影响,乙退出后具有控制权这一判断成立(但我个人对这一点很怀疑),则在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应将原持有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重新计量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前期累计的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也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以乙退出后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计算商誉或负商誉。

提问人:木鱼莲花

谢谢陈老师,甲出资30%,不是重大影响的判断为甲公司未参与A公司的任何经营活动,也未派驻董事及管理人员等,因此未达到重大影响。乙退出之后,甲公司从股权上100%持有A公司,若甲未改变A公司的经营模式,也未派驻董事及其他管理人员,是不是还不能认定为控制,纳入合并范围。回答人:chenyiwei疑问:“甲公司未参与A公司的任何经营活动,也未派驻董事及管理人员”,但为何乙退出时全部经营损失均由甲公司承担?回答人:chenyiwei乙退出之后,甲公司从股权上100%持有A公司,则此时应当控制了。

提问人:大呆呆

请教陈版:应按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合同需要满足的标准之一是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此处“很可能”的标准是估计企业取得对价的概率,如果企业认为其很可能取得对价,则应按此步骤确定交易价格,即确定其有权收取的金额。既然如此,在初始计量日对应收账款不可能计提大额的坏账,这样理解正确吗?因为我理解:如果存在大额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下,就不应该确认收入。这两个概念是对立的。谢谢指正!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理解基本合理。另外你的问题本身和你的帖子标题(可变对价)无关。

提问人:luckycat_1988

请教各位:A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持有的B公司股权,持股比例为30%。假设根据评估结果,B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亿,其中固定资产增值1亿。若考虑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则B公司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变为3.75亿(4-1*0.25)。请问:1、在确认A公司应享有的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该用30%*4亿还是30%3.75亿?2、A在确认对B公司的净损益份额时,应当考虑固定资产增值部分的折旧。假设剩余使用寿命为10年,每年需要补摊销4000万。请问在对净损益调整时,应当用4000万调整,还是用3000万(4000(1-25%))调整?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1、30%3.75亿2、用3000万(4000(1-25%))调整。

提问人:luckycat_1988

感谢陈版解惑,请问这部分内容是否有具体的政策依据解读?回答人:chenyiwei与资产评估增值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也是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的一部分。

提问人:wx_5e062d727af9

具体情形:1、某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公司2019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使得公司2019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较大,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现行股利分配政策,2019年需要分红较多。现公司不想分红太多,问计算分红基数的利润时是否可以扣除因金融工具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以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是否可以扣除永续债以及按公允价值核算的其他资产?万分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1、2008年3月,证监会会计部曾经发布过类似的答复,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

贵部上证上函[2008]0109号函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上述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暂不得用于利润分配。此复

该回复函的背景是2007年上市公司首次执行2006版新准则导致部分公司利润大幅波动。和你所咨询的问题背景类似,我理解可以参照适用于你说的情况。

2、不清楚你第二个问题的背景,我理解主要是考虑这些资产的权属是否属于母公司股东,以及该次评估的目的。

提问人:wx_5e062d727af9

哇,感谢陈老师,第一次发帖,陈老师就回复了,而且还回复的这么详细,非常感谢。第二个问题的背景是这样的: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但股价已经破净,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国有企业发行证券的价格不能低于每股净资产,所以企业考虑这个每股净资产的净资产值是否可以采用评估值,然后评估的时候扣除永续债等特殊资产,就可以降低每股净资产的值。不知道这样是否可以?这个好像不是会计问题了,但是实在找不到答案,想来问问陈老师知不知道。谢谢。回答人:chenyiwei这实际上还是双方谈判交易条件的问题,不是单纯的会计问题。

提问人:wx_5e062d727af9

另外,再请教陈老师,2008年那个函规定公允价值变动不能分配利润,什么时候放开了呢,因为最近很多公司分红方案应该没有扣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吧。谢谢回答人:chenyiwei监管层面没有正式放开过。

提问人:17717865996

借:银行存款25,800未确认融资费用8,209.57长期应收款——保证金3,000贷:未确认融资收益1,192.17长期应付款35,817.40

请教陈老师:1、该案例是承租企业以自有资金支付的8708.45万首期租金、1200万手续费、3000万保证金,按照案例给的分录,承租方支付这3笔资金时会计处理分别是怎样的?2、如果保证金和手续费从实际放款金额中扣除,而不是承租方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案例的会计分录、未确认融资费用和收益的计算会发生变化吗?3、IRR函数求实际利率,适合以每月为一期的付款方式吗?那么年实际利率就是(1+月实际利率)^12-1吗?

回答人:chenyiwei

1、如果承租方以自有资金支付,则也同样是借记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即与出租方从购买价款中直接扣除的效果相同。2、本案例的会计分录、未确认融资费用和收益的计算不会发生变化。3、可以适用。在用IRR()算出月度的实际利率后,年实际利率就是(1+月实际利率)^12-1。

提问人:hbwgh

陈老师好,关于联合营顺流交易抵消的一个问题,若A公司的联合营公司为B,A对B销售商品,为何在合并报表层面,不论B公司当年是否出售商品,或者出售多少商品,都要把A确认的收入成本全部抵消?

回答人:chenyiwei

提问人:jiuzhou010

煤矿企业,按照土地复垦每年预计支出的金额折现确认的弃置费用,预计负债,如果当年并未实际支出,或者实际支出超过了计划书金额,是否需要重新调整弃置费用金额?确认的固定资产是否还需要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第一条:

一、企业因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确认的预计负债发生变动的,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企业应当进一步规范关于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对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进行会计处理。本解释所称的弃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在确认后,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费用应当确认为财务费用;由于技术进步、法律要求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特定固定资产的履行弃置义务可能发生支出金额、预计弃置时点、折现率等变动而引起的预计负债变动,应按照以下原则调整该固定资产的成本:(1)对于预计负债的减少,以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限扣减固定资产成本。如果预计负债的减少额超过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超出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2)对于预计负债的增加,增加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上述原则调整的固定资产,在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一旦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预计负债的所有后续变动应在发生时确认为损益。

弃置费用相关预计负债属于会计估计,和其他预计负债一样,需定期进行符合调整。调整金额的入账口径与初始入账口径一致。对于矿业企业,其土地复垦义务更多地是与井巷等固定资产的购建相关,故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后续生产期间内一并计提折旧。

提问人:wx_5dba3aa5b69b

陈版主,请问下一下就是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社保一起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核算的时候需要分开劳务费-工资和计入本期人员的社保吗,还是直接全额计入劳务费用就可以回答人:chenyiwei这方面没有明确要求,但鉴于税法上允许将此类人员的工资薪金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故建议尽可能分开核算。

提问人:leiwen2013

如何快速梳理出存货、固定资产内部交易的事项以前年度及本年度的调整数。回答人:chenyiwei需对内部交易设置额外的备查记录(要求子公司定期报送,由母公司负责编制和维护该记录),反映各项内部交易的原始金额、损益的各期实现情况等。

提问人:Kathy1989

陈老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2017年甲企业(上市公司)持有境外乙企业(荷兰研发类)29%的股权,乙企业董事会共设置5名董事,甲企业委派1名董事,2018年底,由于增资及股权转让,导致甲公司在乙企业的股权比例下降至19%,但是董事会的席位不变。2018年报时甲公司将乙企业的股权仍然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2018年增资后,控股股东由荷兰企业变为美国企业,控股股东陆续在美国也设置了相应的研发机构,由于涉及多地境外公司,甲公司参与乙公司经营决策的成本加大对乙公司的影响也越来越弱,加之甲公司那名委派的董事离任,甲公司正考虑能否将原先的权益法核算单位转变为其他权益工具?如能转为其他权益工具,公司是否必须要放弃董事席位?在年报披露时,公司是否应该召开董事会予以明确该项投资的投资意图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方式回答人:chenyiwei1、通常理解“在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派有代表”是重大影响的证据之一(虽然可能不是决定性的)。但是否放弃董事席位应该由本企业根据相关的经营管理战略因素加以考量,不能单纯为了实现某个会计目的而作出这方面的决定。2、相关决定应由本企业负责投资管理的部门提议,按程序报经适当层级的决策层(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等)作出决定,并按照被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规定的方式撤回董事任命。在作出该决定时,公司应明确对该被投资企业股权的投资目的和持有意图及其改变。

提问人:gulgdx

请教陈老师:企业持有多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是否可以进行部分指定:即将其中的某一项或几项投资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将另外的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回答人:chenyiwei部分指定是可以的,但需要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例如,该部分指定需有合理的商业理由,排除任意指定;该被指定的部分必须单独在一额专用的证券账户内存储,由单独的投资管理团队进行管理,且适用不同的业绩考核标准(基本不考虑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同时,不得进行卖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买入同种证券并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对敲”交易。

提问人:1q宇

我5月原持有上市公司a股票10000元,7月加入了甲会计师事务所,成为最低级的审计员。后来发现a公司是甲事务所的年审客户,但是我没有参加和a公司有关的任何项目,也没有和a公司有任何往来。1:请问我这样算违规吗?必须尽快处置?2:假如我明年2月即将参加a公司的关联方上市公司b公司(同一实控人)的年审项目,在参与项目前处置掉是不是就可以?回答人:chenyiwei因为你并非合伙人,所以如果不是项目组成员,持有本所审计的上市公司股票理论上不违反独立性要求。但是,职业道德守则中的独立性要求是最低要求,不排除你任职的事务所会有其他要求,例如为了便利工作调配而规定所有员工都不得持有本所审计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此时应遵循所内要求更高的独立性规定,具体请查阅你所在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要求和独立性政策,并向你所在事务所的风险管理和职业道德监控部门咨询。

相关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任何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不得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第四十五条当其他合伙人与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同处一个分部时,如果其他合伙人或其主要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其他合伙人或其主要近亲属不得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提问人:viretech

请教各位前辈,母公司A对子公司B以实物资产增资1000万,该实物资产原账面价值100万元,评估增值900万元,A公司账面未确认资产处置损益,B公司以评估价值入账,若干年后,A将B公司的全部股权一次性处置,合并报表中确认投资收益5000万,请问增资时的评估增值900万元此时需要在合并层面确认“资产处置收益”吗?

回答人:chenyiwei

因为是顺流交易,所以未实现损益在丧失该子公司控制权的时点认为全部实现,但其实现的影响数是调整合并报表层面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不是单列为资产处置损益。

提问人:qq128948

请教陈版主:关于外汇期权交易的账务处理:企业2018年8月23日买入人民币看涨期权支付期权费19.62万元,具体交易如附件图所示,请问陈版主该项交易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应该以支付的期权费作为期权开始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该怎样进行账务处理?结算日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谢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1、以支付的期权费作为期权开始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2、持有该期权期间,每期末对其按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公允价值计算可参考《瑞华研究2010~2016汇编》之“问题4-1-1(远期外汇合约是否可以采用套期保值方式核算)”中对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但因为是否行权可由本企业主动确定,因此其公允价值不会低于零。

提问人:lily_red

企业有一块地开发产业园,建产业园用以出租,以后租金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现在刚建成5层的建筑物,未决算,但已经使用(其他地块正在建设开发)3层和4层正在招商准备出租,其他楼层在自用,3层和4层不能单独办理房产证,整个项目都只有一本房产证。请问,已建成的这栋房屋是分开自用和准备出租的楼层计入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还是全部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另外,如果分计入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产,那土地也是分开计入无形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已在建的地块放在存货还是投资性房地产?回答人:chenyiwei1、已建成的这栋房屋应分开自用和准备出租的楼层计入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2、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也按照相同的分拆基础分拆其账面价值,分别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和并入投资性房地产价值。3、已在建地块的分类取决于日后的主要用途。

提问人:李Q

陈老师,目前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范,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及出售,计量和出售是并且的关系,对单一房产证是否会有影响呢?回答人:chenyiwei如果在需要出售时可以随时办理房产证分割,且无需发生大额成本,则不影响。

提问人:gpqg

请教陈版,企业收到的安置房补偿款是否计入利润表?(目的是让消费者低价购入该房屋)如果计入,那应该是按**补助准则计入还是按收入准则计入?谢谢陈版!

回答人:chenyiwei

请说明具体的事实背景?为何会收到安置房补贴?本企业是否为安置房开发商?该项目是否由拨付该补贴款的**主导,包括限定有资格购买方的范围、限定售价,决定其建设规模和主要结构性特征等?

提问人:gpqg

是这样的陈版,拆迁公司(安置房开发商)负责拆迁并建造安置房。然后以一个低于市场价出售给拆迁户。其中的差价就由**补偿。该项目是由**主导。那么此时企业收到的补偿款是计入利润表吗?谢谢陈版!回答人:chenyiwei可以将补偿款确认为营业收入,但该业务的收入整体上应采用建造合同模式确认。

提问人:shenji小李

陈版主,您好!咨询一个问题,是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点与换入资产确认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问题。一家公司所持有房产因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被拆迁,根据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未来房屋建造完成后会按照一定比例回迁。回迁物业与被拆迁物业面积不同、户型不同、使用时间期限不同,预计未来租金的收入金额及期限也存在较大不同,且被拆迁物业已经专业机构评估,评估值约为3亿。故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以公允价值计量。2019年,被拆迁物业已经交付且已被拆除,交付时账面净值为600万,但回迁物业交付时间尚未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五条规定:“换入资产尚未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换出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在终止确认换出资产的同时将取得换入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一项资产。”故公司应于换出资产交付时终止确认,并于终止确认时将取得换入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一项资产。同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八条规定:“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于换入资产,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换出资产,应当在终止确认时,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在终止确认换出资产时,应对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资产处置收益。综上,换出资产交付时,公司账务处理应为借:其他非流动资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原值资产处置收益(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请问该会计处理是否准确?回答人:chenyiwei1、在旧房拆除时,由于交易尚未完成,故应将被拆除的旧房的账面价值(不是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其他非流动资产”。2、到换入的新房交割时,按被拆除的旧房在原签约日的公允价值作为取得新房的成本,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等。该入账价值与原“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旧房的处置损益,计入收到新房当期的“资产处置损益”。

提问人:叶子1992

请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要做借:资本公积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此时调整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处于母公司最开始的控制时点起,还是以被投资方账面上所有者权益里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准因为觉得比如被投资方10年成立一直盈利那么所有者权益里从10年开始就会有累积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而母公司在15年取得被投资方的控制权,19年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转让给同一控制下的一家子公司我做资本公积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调整分录时是按照被投资方10年到19年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还是按照15—19年的,可能自己的理解完全就是错的,谢谢您的回答回答人:chenyiwei此时调整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处于母公司最开始的控制时点起。在你举的例子中,应该是按照15—19年的留存收益予以恢复。最终母公司取得控制权之前的年度形成的留存收益不再恢复。

提问人:Li461348305

请教陈版我公司将工程项目以EPC总包形式发包给建设单位,为解决资金不足情况,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直租,融资租赁公司分笔放款给总包方,总包方开**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开**给我公司。第一笔放款为预付款10%,后续款项根据工程进度,总工期在8个月左右。总包方和租赁公司都尚未开具**,请问我公司该如何入账?借:预付账款-总包方10%款项贷:长期应付款10%款项后续我公司收到租赁公司的**,冲减总包方的预付账款待后续融资租赁款全部到位后,计算IRR,按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处理这样可以吗?回答人:chenyiwei该交易本质上就是一项从租赁公司获取融资的行为。建议将融资和工程建设两项业务分开处理,不要因为引入租赁公司就改变在建工程本身的账务处理。如果现在已经开始计息,则不能“待后续融资租赁款全部到位后,计算IRR,按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处理”。

提问人:zheimiao0512

您好陈版主: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在该交易未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时,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消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同时调整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单体报表上,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的,合并报表中对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在个表报表已确认投资损益的基础做以下调整,借:收入,贷:成本,投资收益。

现有,A公司持有B公司40%股份,B公司持有C公司60%股份,B公司是A公司的联营企业,C公司是B公司子公司。A公司向C公司销售产品,确认收入1000万,结转成本800万,实现利润200万。B公司向C公司提供资金确认利息收入300万,C公司确认利息支出300万。假定A向C销售的产品C公司均未对外销售,即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请问:1、在计算享有B公司投资收益时,在B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基础上,抵消未实现的200万利润时,抵消的比例是40%还是40%*60%。

2、假定B公司与C公司仅有该一笔资金拆借确认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在合并报表上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已经抵消,净利润为零,但由于C公司是非全资子公司,A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考虑税费)是300-300*(1-60%)=180。投资方A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时是在B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0的基础上调整还是在B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80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回答人:chenyiwei

1、在计算享有B公司投资收益时,在B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基础上,抵消未实现的200万利润时,抵消的比例是24%,即A间接享有C公司净利润的比例。2、投资方A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时是在B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80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提问人:zhs7403

上市公司投资一家公司A18%股权,同股同权,派驻两名董事,同时与A公司另一大股东B约定在投资五年后,可以要求B按年化6.5%的资金成本回购股份,也可以继续增加A投资。每年的利息由另外的股东B支付而非被投资公司支付。现在被投资方的总经理兼任上市公司董事,同时也是被投资公司的董事。A如何进行处理?个人理解权益法+卖出期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那么卖出期权公允价值以及变动如何考虑?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理解为“权益法+卖出期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权公允价值建议使用适当的期权定价模型测算,具体建议咨询相关领域内的专业人士。

提问人:prayforkd

求助下论坛各位大大,现最新准则上市公司作为劣后级LP兜底超额损失如何处理?案例具体如下:A上市公司一开始作为劣后级LP投资了S并购基金,持股比例14%(当时是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但后面基金没能退出,按照协议A要兜底赔偿优先级LP约为5个亿,这个时候A账面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经计提减值准备至0,同时根据投委会决议,A正式获得对S的控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请问】此时超额损失5个亿是否为合并成本?是否要计算商誉?我看到其个别报表上是借营业外支出5亿贷预计负债5亿,合并报表上是恢复长投再抵消长投,从而产生商誉,请问标准操作应该如何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A上市公司一开始作为劣后级LP投资了S并购基金”“后面基金没能退出,按照协议A要兜底赔偿优先级LP约为5个亿”这种情况表明在更早时(最早到该S基金成立时)A已经控制该基金及其所投资的企业?而不是现在优先级退出时才控制?建议关注前期有无差错。如有差错,建议及时更正。

假设你的理解是合理的(个人感觉可能性不大),则赔偿款5亿元计入合并成本,并纳入取得被投资公司控制权的商誉计算。但鉴于该投资本身已经减值到零,故最终很可能是对这部分长投成本和商誉在当期末立即减值。

提问人:dzg1974

背景:甲集团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A和B,A公司另有一控股子公司C(自2016年1月1日起控股,比例是75%)

2019年12月,A公司将持有C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B公司,转让价格参照C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确定

对于B公司来说,本项交易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B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从而应对前期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即:需要重新合并前期的会计报表。

问题:

如果A公司也重新编制前期的会计报表,视同期初就不再合并C公司的报表,这样A公司和B公司均重新编排以前期间的报表,达到该事项并不影响甲集团前期的会计报表的目的。

请教陈版:A公司上述处理方法存在什么问题?如不符合准则的规定,具体是违背了哪个准则?

回答人:chenyiwei

在同一控制下的股权交易中,双方的处理并不对等。A作为处置方,其会计处理并不因为处置对象是否为同一集团内企业而有所不同,都是正常确认处置损益,且需合并C的报表直到处置日,合并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不调整。到A和B共同的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再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以消除C公司在处置日之前这段时间内被同时纳入A和B的合并报表范围所导致的重复。

提问人:小张5736

背景:甲公司分别持有A公司100%股权,持有B公司80%股权,同时A公司持有B公司5%股权。2019年甲公司从B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了15%股权后,将累计持有B公司95%的股权无偿划转给A公司,B公司由此成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补充背景:B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受甲公司控制,且往年度均有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A公司在持有B公司5%股权期间,在个别报表层面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因无法对公允价值计量,故一直未做公允价值变动及其他综合收益,在收到B公司现金股利时作为投资收益处理。2019年度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需将B公司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同时追溯调整2018年合并报表。问题1.A公司2018年追溯调整中,是否需将对B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抵消,如:借:资本公积,贷:可供。问题2.将收取的现金股利抵消,借:投资收益,贷:利润分配,抵消现金股利时是只抵消A持有B的5%部分,还是抵消A公司加上甲公司(5%+80%)部分?,同时在2018年度以前的现金股利是否要抵消,其如何做分录问题3,权益抵消中,在2018年的追溯时点上是否还存在15%的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如果不存在,是否是以100%持股做权益抵消,其分录是否可以直接简化为,借: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贷:资本公积,问题4.在问题3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是否应该抵消,如果抵消了,如何反应其他综合收益归宿于母公司部分

(注,A公司的资本公积足以涵盖B公司的留存收益恢复)

回答人:chenyiwei

1、需要抵销对B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抵消现金股利时是只抵消A持有B的5%部分。历史上B对甲的利润分配对调整后的A合并集团而言也是经济资源的对外流出,故不予以抵销,在追溯重述后的A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仍作为利润分配。3、权益抵消中,在2018年的追溯时点上还存在15%的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到2019年A收购该15%股权后消除,故合并报表中要体现出2019年内收购少数股权的过程。4、其他综合收益与净利润抵销的分配比例一致。

提问人:kingsen307

同一控制用资本公积模拟长投时可不可以直接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以原股东的长投账面金额来模拟,不用被合并企业账面净资产持股比例来模拟?例如:A公司持有C公司100%股权,长投账面价值100万,2019年10月31日,A将C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B公司,C公司2018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500万,请问在编制B公司合并报表时,在追溯合并2018年度报表时,可否以100万来模拟,不以500万100%=500万来模拟资本公积?(A、B、C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不考虑其他因素)

回答人:chenyiwei

其实不必如此复杂,2018年度的抵销分录直接是:借:实收资本(B的实收资本),贷:资本公积即可。如果要模拟长投和资本公积,则采用如楼上2楼网友所述方法也可以。

提问人:952722

陈版主,在审计实务中遇到二个问题,请您帮指点一下:第一个问题是:一家公募基金公司,发行了一支基金产品,其自己作为管理人,根据基金净资产的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同时购买了发行时10%的基金份额。当时评估其所占比例较低,基金公司当年并未合并该基金产品。但是经过2年的运行,该基金产品盈利能力较差,大部分投资人已将基金份额回售。由于该基金公司在基金产品存续期间不能回售基金份额,所以,现在基金公司持有该基金35%的份额。审计项目组判断,基金公司作为管理人,控制着该基金的主要经营活动及财务政策,且获取可变回报。同时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应进行合并。但是基金公司管理人员认为,基金公司持有该基金较高的份额,属于被动行为,公司并没有主动的意愿,去控制该结构化主体。因此不应合并该主体。

第二个问题是:A公司有一项长期应收款,本金是100万,未来三年每年可按10%的利率回收10万元利息。此时,A公司将该资产按100万元的本金出售给了B公司,获得100万元。合同中规定,此出售不可追索,B公司承担未来现金流不可收回的风险。但是合同还规定,对于现金流的回款,B公司只获取100万的本金,及每年按100万按8%计算的利息。若现金流回收超过100万元+24万元。剩余的现金流属于A公司。项目组判断,此项资产的风险、报酬几乎已经全部转移。资产可以做出售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但是若三年后还有归属A公司的现金流,是否可以直接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这样的处理。请陈版主帮指点下上述两个问题,应如何理解,十分感谢回答人:chenyiwei1、该控制是一种客观事实,与主观上是否希望控制该SPV无关。当管理人在该SPV的可变回报中所占的量级和可变动性达到一定比例(一般理解为超过30%)时,即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如果该应收款的信用质量较高,预计坏账损失风险很小,则这种安排事实上导致剩余风险和收益(取决于款项的实际回收情况)仍由转出方享有或承担,即转出方享有或承担的资产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状况事实上无变化。转出方不满足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条件。

提问人:wangshen10

请教陈版主:A公司对上市公司B公司持有60%的股权,18年底,B公司对外增发新股,导致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降低为20%,在18年底改按权益法核算。根据准则,A公司个别报表应视同取得投资时点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追溯调整,将其调整到权益法核算的结果。假定根据权益法调整后20%股权在A公司的个别报表中价值为10亿元。问题是:1、在A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指的是什么,是指的B公司股票的市价么,在18年底,B公司20%的股权市价为15亿元,在A公司的合并报表中,是否是按照15亿元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2、若按15亿元市价进行重新计量,那么在后续计量中,该部分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差异5亿元该做如何处理呢?

回答人:chenyiwei

1、如你所述,公允价值是指处置日(丧失控制权日)仍持有的该20%股份的市价。2、后续A的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层面对B的20%股权投资虽然都是采用权益法核算,但权益法核算的基础和计量结果不同。在合并报表层面,以丧失控制权之日的股票市价15亿元作为转为权益法核算时的投资成本,后续合并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收益时,需依据该丧失控制权日B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对其折旧、摊销、成本结转金额等进行调整,在调整后B的报表基础上进行权益法核算。

提问人:alexwaung

陈老师您好,打扰您了,想请教您一个问题:公司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假设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5,000万,已计提减值准备400万,首次执行CAS22重分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盈余公积比例10%,不考虑所得税影响的情况下这块减值该如何重分类?看到陈老师回复“但前期如果计提过减值准备的,则减值损失的影响金额要从留存收益转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负数”。

请问下面的处理是否正确?谢谢!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600万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400万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成本5000万

借:年初其他综合收益-FVOCI减值400万贷:年初未分配利润360万贷:年初盈余公积40万

P.s.导致的结果其他综合收益借方400万,不是意味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4600万+400万=5000万了嘛,有点不太理解。

回答人:chenyiwei

你的做法要成立,必须有一个前提:2019年1月1日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等于原准则下计提减值后的账面价值。由于原准则下对无活跃市场、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要求按成本计量,且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回,所以很可能出现2019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不同于原准则下账面价值的情况。此时两者之间的差额也要调整其他综合收益,需要注意。另外,借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600万,应分拆为借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5000万和贷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00万。

提问人:老熊维尼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确认和计量》第四十二条:企业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计算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应当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或者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或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如适用)折现的现值现值确定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企业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企业应当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资产的剩余期应当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我司是融资租赁公司,部分合同会修改,如提高利率,修改租金支付表,合同现金流发生变化。我的做法是把增加的租息列入长期应收款-租息,贷方科目是未实现融资收益。经测算,利得基本等于增加的租息我的问题是:1、融资租赁公司适用这一条吗?2、若适用,那增加利息,贷方科目是收益,那借方科目是?由于变动的租金支付表也是按实际利率法计算,那未来的收益又如何计算?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这一条对融资租赁公司债权条件的修改也是适用的。具体的适用范围是指变更合同条款后按新条款计算的未来期间合同现金流量按原合同的实际利率折现到合同条款修改生效日的折现值较原条款下债权于同一日的账面价值的差异小于10%的情况(如果大于10%就会导致原债权的终止确认和一项新债权的初始确认)。在适用该条时,如果变更后条款下的折现值大于原条款下债权的账面价值,则差额应借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未来的实际利率不变,仍按原实际利率编制变更后的摊销表。

提问人:zs940790478

背景资料:规格<0.5米的苗木,占地面积1平方米;规格0.5-0.9米的苗木,栽植占地面积6平方米;企业成本主要为养护成本和土地租金,以及园区长期资产摊销;企业以前按照占地面积1:6来分配成本;后来企业改变了成本核算方法,企业觉得规格<0.5米的苗木,成长到第三年可以达到规格0.5-0.9米,于是企业把年限作为成本主要分配因素来考虑,按照1:8来分配成本,8是这么来的(第一年占地面积1,第二年也是占地面积1,第三年占比面积变为6,于是1+1+6=8),个人觉得还不如前一种核算方法,该怎么说服企业改变成本核算方法呢@chenyiwei

回答人:chenyiwei

1、规格<0.5米的苗木,成长到第三年可以达到规格0.5-0.9米,那么是否需在第三年进行移栽,确保其占地面积符合6平米的要求?2、该苗木达到成熟状态是在第几年?

提问人:a31905

@chenyiwei陈版主您好,论坛的朋友们大家好:最近在看长期股权投资逆流交易的章节,有个问题如下:

逆流交易中投资企业有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存货的账面价值当中,应在投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以下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存货假如第二年投资企业将上年度因该未实现内部交易全部对外销售,投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是否应进行以下调整:即全额冲销上一年度合并调整分录借:存货贷:长期股权投资回答人:chenyiwei后续年度,该项逆流交易的标的存货实现对外销售时,一方面在个别报表层面要转回前期调整的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编制以下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在合并报表层面,在上述基础上再编制以下调整分录:借:投资收益,贷:营业成本。

提问人:流波将月去

陈版:子公司清算后由母公司继承资产负债是否产生投资收益?一、案例背景:1、甲公司系ABC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决定于本年清算,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清算报告,清算报表如下:

报表项目清算数年初数报表项目清算数年初数其他应收款22其他应付款12001200固定资产3050负债合计12001200实收资本500500资本公积22盈余公积5050未分配利润-1720-1700股东权益-1168-1148资产合计3252负债权益合计3252注1:其他应收款系员工的借支,该员工也是ABC公司的员工;注2:其他应付款系甲公司应付给ABC公司1000万元,应付ABC公司的母公司E200万元;

注3:甲公司1-10月份的净利润为-20万元。2、根据公司决议,甲公司清算后,由其唯一股东ABC公司继承债权,接收债务。二、案例模拟:1、ABC单户报表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员工2固定资产50贷:其他应收款-甲公司1000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500其他应付款-E公司200投资收益-16682、ABC合并报表处理:(1)连续编制借:长期股权投资-1668贷:年初未分配利润-1648(年初留存收益与资本公积)投资收益-20(2)抵消当期收益(合并1-10月份利润表)借:投资收益-20年初未分配利润-1700贷:其他减少-1720(3)结平长期股权投资与年初未分配利润,以后年度不再体现甲公司借:长期股权投资-1668贷:投资收益-16683、单户报表与合并报表投资收益=-1668+1668=04、验算:处置甲公司的投资收益=收到的对价(即继承的债权和固定资产)-调整后的净资产(甲公司欠ABC及母公司的往来)=32-(-1168+1200)=0,验算一致三、问题:从两种计算方式来看,最终的投资收益均为0?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当全资子公司清算,资产债务由母公司继承时,无法收回的债权和无法支付的债务均在被清算公司进行了处理,剩余的往来系内部(含职工)的。通过合并甲公司1-10月份的利润表,亏损已经体现在ABC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里了,这个时候的继承的资产债务类似于吸收合并,对总体的投资收益无影响,只是在单户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之间的分配?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母公司如果接收全资子公司所有对外资产和负债并清算该全资子公司,则整个过程并未发生对外交易,只是资产和负债在合并集团内部的位移,所以不会产生合并报表层面的损益影响。

提问人:小会计先生

陈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被审计公司是一个新三板公司,有一个电商部,独立接受网上用户的订单,然后让仓储备货,然后发给客户,这部分货款直接打在公司的银行账户,如需开票直接以公司的名义开票,公司每月给电商部的员工发基本工资,年终将电商部创造的货款扣除电商部门租赁的仓库费用、电商部门发货的物流费的净额按一定比例作为提成发放给电商部门的员工,由于电商部门的这部分订单并没有通过被审计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其不符合五步法中的第一步:识别和客户签订的合同,则不能将这部分收入算作公司的收入,其由公司替电商部门承担的仓储费和物流费也不能算作公司的费用,公司应将收到的由电商部门创造的货款作为其往来挂账,这样理解对么?如果新准则是这样理解,那么旧准则并没有明确识别和客户订立合同这一步,那么电商接到网上用户的订单,然后让公司备货且公司已经将存货出库,电商也已经签收,那么是否说明在旧收入准则下电商的这部分收入其实就是公司卖产品给电商而产生的收入?回答人:chenyiwei这个“电商部”是独立法人还是本公司的内设部门?如果不属于独立法人,则即使事实上被承包经营,其与电商客户签订的合同仍应被视为本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且鉴于相关法律责任仍需由本企业承担,故该电商部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收入、成本、费用均应纳入本企业的报表汇总合并范围,这样不应存在你说的问题。

本文来自新知号自媒体,不代表商业新知观点和立场。

周五晚上8点的飞机,赶到家已经1点了,周六早上又6

关于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母公司的资本公积后出售问题。

数据来源:会计视野论坛作者:chenyiwei今日话题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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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哪家的外汇期权交易平台比较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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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市场汇来自率()协定价格时,购买外汇期权者可能将履行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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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来自行外汇期权业务具体是怎样的?

外汇期权(foreignexchangeoptions)也称为货币期权,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招商银行的个人外汇期权合约是投资者根据招商银行的报价支付了期权费后,拥有了在未来按照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货币的权利。  招商银行外汇期权业务操作指南:  ★开通功能  客户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财富账户号或银行卡到招商银行当地任一网点,申请开通“个人外汇期权合约买卖”功能。网上开通期权的功能也已经开放。  ★交易起点金额  每笔交易的起点金额为买入一个合约的价格。  ★交易时间  交易系统开市时间为:北京时间星期一早晨8:00,交易系统闭市时间为:北京时间星期六凌晨5点,遇我国法定节假日、主要国际金融市场假日或突发事件等情况,招商银行有权闭市,暂停个人外汇期权合约买卖业务。如有变动,以招商银行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交易渠道目前提供个人银行专业版和财富账户专业版两种交易渠道。交易渠道的增加以招商银行公布为准。  ★委托指令  招商银行个人外汇期权合约买卖交易系统目前提供四种委托指令,即:即时委托:以立即有效的价格完成交易的买卖指令,成交价格为招商银行交易系统的当前报价。  挂盘委托:当招商银行的报价达到客户指定价位时按客户指定的价格完成交易的买卖指令。挂盘买入时,挂盘价格低于期权合约的当前卖出价,挂盘卖出时,挂盘价格高于期权合约的当前买入价。  止损委托:当招商银行的报价达到并突破指定价位时按客户指定价格完成交易的买卖指令。止损卖出期权合约时,止损价格低于当前买入价。  撤单委托:是撤销委托的指令。只有对未成交的委托才可以投放撤单委托指令。客户卖出的合约只能是通过招商银行交易系统已经买入并成交的合约。  委托效期:委托指令成功投放后,委托指令将始终有效,直至委托成交、撤单或交易系统闭市。  ★交易规定。  每笔交易委托的起点份数为1份,单笔委托最多可买入10000美元。  ★到期清算  您通过招商银行交易系统买入并持有到期的期权合约,系统将在期权合约到期日自动进行履约清算,并于当日入账。

规避汇率风险的工具——详解外汇期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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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数汇金融

外汇期权是外汇衍生品的一种,是80年代初、中期的一种金融创新,是外汇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外汇期权交易既为客户提供了外汇保值的方法,又为客户提供了从汇率变动中获利的机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什么是外汇期权】

外汇期权是在国内流行的一种称法,国际上通常称之为货币期权(CurrencyOptions) 或外币期权(ForeignExchangeOptions) 。指的是合约的购买方在向合约的售出方支付一定的期权费用以后,可以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因此期权也称选择权,是可以由买方来选择买或者卖的某种标的物的权利。买方可以在行情于己有利的时候选择履约,于己不利的时候选择放弃履约。

举个例子,假如一个公司以一定的期权费用跟银行进行了一笔“欧元兑美元,为期三个月”的外汇期权交易,而约定的汇率为1欧元=1.2美元,那么,在期权到期的时候,该公司就可以以这个价格将自己的欧元兑换成美元,如果到期后1欧元>1.2美元,公司可以不执行;如果到期后1欧元美元,公司可以选择执行,要求按照这个价格购买美元。

理论上来说,外汇期权对于买方来说,最大的损失就是期权费用,而收益则是无上限的,因此外汇期权经常被作为“规避汇率风险”的一种工具。

【外汇期权的种类】

外汇期权是相对复杂的一种外汇衍生品,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常见的外汇期权种类:

看涨期权、看跌期权、双向期权——按合约赋予买方的权益划分

根据合约赋予期权购买者的权益来划分,期权可以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也称为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

看涨和看跌期权很好理解,从字面就可以看得出来,看涨期权是指买方预测某种货币的汇率将会上涨,因而购买可以按照约定价格(低于预期的未来价格)买入一定数量的该货币的权利,看跌期权则是认为货币价格会下跌而购买的卖出权利。

双向期权则指的是同时购买某种货币资产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以便在汇率剧烈波动的时候获利。由于双向期权是同时买进一个看涨期权和一个看跌期权,是对处于同一执行价格水平上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的综合运用。因此,购买双向期权的权利金要比购买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的权利金高。一般是在交易者预测汇率即将出现大幅度的波动,但是却无法确定方向时,会选择的一种购买方式。

现汇期权、外汇期货期权——按交易特点分类

根据交易特点分类,期权可以分为现汇期权、外汇期货期权。现汇期权是以外汇现货作为期权合约的基础资产,指的是买方有权在到期日或者之前按照约定的汇率购入/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货币,也称为买入/卖出选择权,外汇期货交易购入/卖出的则是外汇期货。也就是说,期货期权在执行时,买方将获得或交付标的货币的期货合约,而不是获得或交付标的货币本身。

场内期权、场外期权——按交易场所分类

根据交易场所的不同,期权则可以分为场内期权和场外期权。场内期权指的是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所进行交易的期权,场外期权是在交易所之外的柜台市场进行交易的期权。场内期权的合约是标准化的,每一分合约上的合约要素都是交易所规定好的,不可以改变,对每一位投资者都适用。场外交易则不然,场外期货合约是非标准化的,可以由双方需要,共同协商确定。

场外期权和场内期权在交易对手方面也有所不同。场外期权的交易对手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交易形式通常是机构对机构,个人对机构。场内期权的参与者则众多,各种类型的投资者共同参与期权交易,交易对手没有区分。

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奇异期权——按交割时间分类

根据期权持有者可行使交割权利的时间,外汇期权还可以分为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和奇异期权(奇异期权较特殊,不仅仅是时间上的区别)。

其中,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比较常见。欧式期权指的是期权的持有者只可以在期权到日当天的纽约时间上午9点30分之前,选择执行,或者不执行期权合约;而美式期权则是期权持有者可以在期权到期日以前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纽约时间上午9时30分前,选择执行,或者不执行期权合约。很明显,美式期权的灵活性要大于欧式期权,因此它的费用也相对的要高一些。

奇异期权则相对复杂一些,它的花样繁多,通常都是在传统期权的基础上加以改头换面,或通过各种组合而形成。障碍期权、亚式期权、百慕大期权等等都属于奇异期权,它们可能对执行价格和时间等做出不同的规定。

【影响外汇期权的因素】

1、期权的执行价格与市场即期汇率

看涨期权,执行价格越高,买方的盈利可能性越小,期权价格越低。看跌期权,执行价格越高,买方的盈利可能性越大,期权价格越高。即期汇率上升,看涨期权的内在价值上升,期权金越大;而看跌期权的内在价值下跌,期权金变小。

2、到期时间(距到期日之间的天数)

到期时间的增加将同时增大外汇期权的时间价值,因此期权的价格也随之增加。

3、预期汇率波动率大小

汇率的波动性越大,期权持有人获利的可能性越大,期权出售者承担的风险就越大,期权价格越高;反之,汇率的波动性越小,期权价格越低。

4、国内外利率水平

外汇期权合约中规定的卖出货币,其利率越高,期权持有者在执行期权合约前因持有该货币可获得更多的利息收入,期权价格也就越高。

外汇期权合约中规定的买入货币,其利率越高,期权持有者在执行期权合约前因放弃该货币较高的利息收入,期权价格也就越低。

莫斯科交易所合约的步长为英镑/美元:0.005,美元/日元:0.5。期权将在3月、6月、9月和12月的第3个星期三到期,首次到期将于2017年12月21日发生。英镑/美元外汇期权的步长为0.005,美元/日元外汇期权为0.5。步长范围方面,在英镑/美元为ATM步长的3.7%和美元/日元为ATM步长的4.5%之间。

【个人投资者适合投资外汇期权吗】

外汇期权相比于其他外汇衍生品,更具有灵活性。投资者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汇率进行外汇买卖,规避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更提供了多样化的风险对冲工具:投资者既可以通过单一期权合约对冲外汇市场不确定性风险,也可以通过多个期权、期货、远期等产品构建投资组合对冲潜在的风险。不管是对于风险厌恶型的投资者还是追求高收益的投资者,都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在我国,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进行期权交易,也可以通过国外的一些交易平台进行相关操作。

但是,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外汇期权的门槛相对较高,它属于较为专业的外汇衍生产品,其品种较为繁复,期权的原理和价值的判断均涉及到一些较为专业的外汇知识,不熟悉的投资者可能会被一些不实宣传所蒙蔽,忽视其中的风险。因此总的来说,外汇期权投资更适合具有一定外汇交易经验和背景知识的个人外汇投资者。

【对比外汇期权和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也具有相对优势】

一是外汇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只有以合约规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权利,但是没有一定买入或卖出的义务;而外汇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具有合约规定的对等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外汇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以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形式投资期货合约。但在外汇期权交易中,买方支付期权费,但不交纳保证金;卖方收到期权费,但要交纳保证金。

三是理论上,外汇期货交易中,随着期货价格的变化,买卖双方都面临着无限的盈与亏。外汇期权交易中,买方潜在盈利是不确定的,但亏损却是有限的,最大风险是确定的;相反,卖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潜在的亏损却是不确定的。

四是外汇期权对冲风险的方式更加多样化,既可以通过单一期权合约对冲外汇市场不确定性风

【怎么购买外汇期权(哪家银行有期权交易?)】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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