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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多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停牌多久必须复牌?_第一商业网)

2023-12-15 01:08:33

作者:“admin”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停牌多久必须复牌?_第一商业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1-3个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股份发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停牌多久必须复牌?_第一商业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1-3个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

停牌多久必须复牌?上市公司股票根据停牌时间不同,所以复牌的要求不同,一般长期停牌的原因及复牌时间如下:

1、上市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短期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即10个交易日后必须复牌。

2、上市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等事项的,可以申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可延期至5个交易日,5个交易日后必须复牌。

3、公司因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停牌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4、公司因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

另外,在A股市场上还有短期停牌,一般是由于股价异常波动引起的,通常这类股票停复盘的时间很短,投资者只要关注公司的公告即可,一般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关键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多久股份停牌开

上一篇2023-05-1607:59:14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8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500万股新股。

现公司拟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按照相关法规规定,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价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乐视网;证券代码:300104)已自2016年07月06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待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信息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中国中铁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一定停牌吗

如果是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那肯定是要停牌的,并且复牌当日股票不设涨跌幅度限制。停牌时间不一定,要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度。如果是在开户商量非公开发行股票这个问题,那停牌时间会很短的。

资本市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最全流程表

什么叫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为何?

以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停牌多久?

程序需要怎么走?

你可能并不知道

但是

这些你需要知道

[本文内容授权来源自知乎作者岑斌(专栏名称:上市公司百宝箱);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封面图来自于粉丝Tina(ID:lehuonw)喜欢“图解金融”就把我们置顶吧。]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融资行为。作为融资方式之一,目前广为上市公司所采用。但在实务操作过程中,由于法规对流程规定较细,,容易出现操作漏项,造成违规。因此,我仔细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将非公开发行股票流程进行图表化,看起来清晰明了,以供参考交流。(文后附法规索引)

一、发行对象与认购条件(索引3)

1、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可以为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首日(鼓励方式)。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根据证监会最新的窗口指导,长期停牌的公司(超过20个交易日),要求复牌后交易至少20个交易日后再确定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和底价,鼓励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

2、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按证监会最新窗口指导意见,董事会阶段确定的投资者涉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在公告非公预案时即要求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人,所有出资人合计不能超过200人(不适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情形),即不能变相公开发行,不能分级(结构化)安排。

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5、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6、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发行对象属于上述以外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1日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认购合同应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限售期,同时约定生效条件:本次发行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该合同即应生效。

二、与利润分配的的时间安排

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索引2)

三、发行流程(索引4)

1、简图:

(1)停复牌流程(停牌时间应尽量缩短)

(2)审核发行流程

2、流程详表

注:非公项目发审会前,可安排一次调价(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审核时间相应延后。如以发行期首日确定发行价,则不用调价。

索引:

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

1.《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5月6日证监会令第30号)

2.《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3日证监会令第95号)

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监发行字[2007]302号)

4.上交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2016〕19号)

(1)停牌期间应当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分阶段详细披露筹划事项的进展情况,避免笼统、模板式的信息披露。

(2)以筹划重大事项为由申请停牌,停牌后确定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应当自初始停牌之日起计算停牌时间。

(3)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由申请停牌,后改为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停牌时间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

5.《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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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微社群精选问答2019年第3期(0121-0127)

1

【置换先期自筹资金】

Q:  请教下大家,有没有保代培训或窗口指导中说,以先期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如果想置换,那么距申报材料不能超过6个月?

大佬D:不知道有距离申报材料不能超过6个月的说法,距离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是有的

提问者:听说是有窗口指导说不能*申报材料超过6个月,但也是很多年前的说法了。现在换了券商,之前股东大会过的募投,已经投入了一部分了,在讨论是不是必须重开发行大会,重过募投,置换的起算点

大佬D:申报材料6个月的话,很多企业不能达标的吧,17年以前审批都是一年以上,这样看都不能置换了,ipo项目?换券商了?还是重新开一下比较保险。只要是募投项目使用的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到位以后都能置换出来的

提问者:估计是比较老的窗口指导了。我是主张重开一下,如果内容表述为再次确认一下之前的议案依然有效。

2

【再融资价格低于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案例】

Q:   请问大家总结过重组配套融资或者非公开的发行价格低于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的案例吗?

大佬Z:万得里有再融资的价格数据,也有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数据,导出来,用vlookup匹配一下就可以了

提问者:明白,多谢

大佬W:国有企业肯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造成国有流失

提问者:按国资监管标准确实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我目前查到了几例,不过二者差异相差不大

3

【新三板职工监事改选】

Q:  请问新三板公司职工监事改选需要律师见证吗?是自愿见证还是强制性要求见证?谢谢

大佬W:职工监事选举由职代会负责,不需要律师见证

提问者:谢谢

4

【现金增资评估】

Q:   民营企业,一个股东对拟上市的一个公司进行现金增资,可以不进行评估吗?现金增资的话不评估,增资价格确定上会不会有公允性问题?

大佬L:货币出资不要求评估,非货币出资需要评估,增资价格是双方协商确定。要各个股东同意。开股东大会决议就好了。理论上,只要不低于1块钱1股,都可以

大佬S:谈判就是双方认可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标没有市场公允价

大佬Z:如果临近上市了,最好做评估,肯定有公允性问题,突击入股等,如果暂时上不了,那应该没问题。距离上市递材料还有多久?

提问者:还没最终确定

大佬E:IPO反馈意见必问题: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增资的原因、引入股东和交易结构背景情况、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相关税费缴纳的合规性。

大佬Z:保险起见,先做个评估,按照评估值,溢价,都行,不然后面麻烦的很,相信我,我经历过。反正你增资价格也不会很离谱,所以做个评估,可以先找评估预评一下,看偏离多少,至于修正就很简单了。他拟上市还没确定,报材料各方面肯定1年后的事了,按净资产溢价一点来都没问题

大佬A:建议综合考虑前面估值情况跟后面可能再发生的估值,可以评估的话最好还是做一下。

5

【重组过程中实际控制人变更案例】

Q:   请教,有没有见到过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案例(标的公司与实控人变更无关)?

大佬N:斯太尔

提问者:多谢,我去看下。

6

【转增股份】

Q:   请教各位,某上市公司转增股份数里面有小数点,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浩云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4日和2018年9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03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002903股】已于前期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因此由218,291,439股变更为392,987,960股;又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614,619股)已于前期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因此由392,987,960股变更为408,602,579股

 

大佬D:转增的小数点这么多通常是原来是整数,后来基数变了之后,交易所要求分红数量不变,所以导致转增比例有小数点,交易所一般是要精确到6位

提问者:明白了,谢谢  

7

【招股书不披露供应商名称】

Q:   各位除了富士康,有没有遇到招股书中未披露前五大供应商名称,仅仅披露数字的案例?

大佬Y:军工企业的招股书一般不会披露。

8

【高校教授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Q:  求问下有没有实际控制人是高校教授,人事关系在高校,公司不是高校资产,然后在高校发工资的案例,谢谢

大佬C:参股肯定有不少,有行政职务吗在高校,可以看下克来机电,申报前1个月从高校离职

大佬F:不担任行政职务就行,知识产权归属要清晰,教授也是只是老师

提问者:行政职务没有的,主要是想知道公司能不能以工资的名义发钱给实际控制人,毕竟实际控制人已经在学校领了工资了,劳动关系也在学校

大佬M:实际控制人高校任职、行政职务等,涉及的是股东资格问题。发工资涉及的是人员独立性问题吧,实际控制人只要不在公司做高管,为啥不能在别的单位工作和领工资呢。

提问者:不是的,这个问题的核心是,高校人员能否在别处领工资性质的款项

9

【非公开发行停牌】

Q:  请问各位大佬:现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能够停牌多久?

大佬W:不用停牌吧,可以看下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

https://mp.weixin.qq.com/s/iOD-m-rwAZfJXL-rEaq4nQ

10

10

【大股东租赁土地IPO被否案例】

Q:  请问是否了解因向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租赁土地房产,IPO被否的案例?不涉及集体土地问题

大佬C:关联交易不是实质性障碍啊

提问者:这个除了关联交易还涉及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的问题

大佬L:国茂股份有租赁控股股东房产的情况,暂缓表决,证监会有关注到租赁问题。

提问者:谢谢

11

【新加坡公告查询】

Q:  请问,新加坡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在哪里查找吗?感谢

大佬D:新加坡交易所,https://www2.sgx.com/

提问者:找到了,感谢

12

10

【信托产品登记信息查询】

Q:  请教大家,信托产品的登记信息在哪里能查?

大佬R: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集合信托公示

http://www.chinatrc.com.cn/zhongxindeng-web/product/list

提问者:这个网站能查到的只是17年之后的信托计划,如果我想查更早一点(15年左右)的信托计划能在哪里查呢?

大佬Z:可以看看这个产品在基金业协会有没有备案

http://gs.amac.org.cn/amac-infodisc/res/pof/fund/index.html

13

【赠与股权的个税缴纳】

Q:  请教各位,如果一方无偿赠与股份给另一方,赠与人和受赠人是否需要缴税?

大佬Z:受让方:赠与时不收,将来受让方转让时收;赠与人:本次赠与的股权作价是0,税务机关可能不认,要核定

大佬X:增值部分缴税,受让方再转让的时候若有增值才缴税

大佬L:需要交税,税*会核定作价,缴税基数为核定价格减去初始取得股权时的价格再减去相关税费的数值,但是,如果核定的作价等于当初初始取得股权时的价格,属于平价转,则不需要缴税,赠与不交税的情形,仅限于直系亲属间转让,继承等

提问者:赠与方和受让方都需要缴税,还是说受让方代赠与方缴税还是赠与方自己缴税呀?

大佬L:转让方是对于股权增值部分缴个税即可,受让方应该不需要缴税。但有些地区的税*,对于受赠方也有要求缴税的,不过是少数

14

【撤回申请的IPO名单】

Q:  请问各位大佬,怎么查找IPO撤回的名单哈?

大佬T:证监会排队表中消失的就是啊

大佬Z:可以看下终止审查那张表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2/201803/t20180324_335702.htm

提问者:张总,怎么查2018年度的名单哈?上面只有2019年的

大佬Z:那就要找历史下载的版本了,这是2018年12月4日的版本

https://share.weiyun.com/5sicnpS

提问者:收到,非常感谢

15

【查询行业平均工资】

Q:  如果要查询无锡市某行业的平均工资,请问去哪里查呢

大佬Z:官方口径是当地统计*的数据,比较粗,只有非私营和私营

http://tj.wuxi.gov.cn/doc/2018/05/28/1844167.shtml

无锡统计年鉴2018里有非私营的各行业明细(见下图),私营企业具体到各行业的要找一些第三方的数据了,但是一般样本量有限,不够权威

提问者:谢谢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多久

停牌时山姿长可长可短,主要是看公司具体情况而定。当听说股票出现停牌的时候,股民都是云里雾里的不知怎么办好,并不知道这是好现象还是坏现象。其实,遇到两种停牌情况不用过度担心,然而碰到第三种情况的时候,你就需要格外的警醒!那么,在和大家一起讨论停牌内容之前,今日的牛股名单已经出来了,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们必须要在没有被删之前,越快领取越好:【绝密】今日3只牛股名单泄露,速领!!!一、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一般会停多久?股票停牌最通俗易懂的解释就是“某一股票临时停止交易”。这些停牌的股票到底需要停多久,停牌一个小时就恢复如初的逗乱绝股票还是有的,有的时间就很长了,甚至可能会有1000多天的可能,时间是不可控的,恢复时间的长短,还是要看下面停牌的原因。二、什么情况下会停牌?股票停牌是好是坏?股票停牌,基本上就是以下三种情况引起的:(1)发布重大事项公司的(业绩)信息披露、重大影响问题澄清、股东大会、股改、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情况。由大事陪猛件引发停牌,时间不是完全相同的,最晚不会晚于20个交易日。假如需要弄明白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或许会用一个小时,股东大会也就是一个基本的交易日期,资产重组以及收购兼并等它们是比较纷乱的一种情况,停牌时间可能长达好几年。(2)股价波动异常若是这个股价涨幅形成了从未见过的波动,比如说深交所有条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停牌1小时,根本要不了多久,几乎十点半就恢复交易了。(3)公司自身原因如公司涉嫌违规交易、造假(虚假业绩)等,这种停牌时间要视情况而定。以上三种情况的停牌,(1)(2)停牌都是好的现象,而如果遇到(3)则比较麻烦。前面两种情况来讲,股票复牌就说明利好,像是这种利好信号,提前知道是非常有利的,这样就可以更好的规划方案了。这个股票神器在股市里可以辅助你,提醒你哪些股票会停牌、复牌,还有分红等重要信息,每个股民都必备: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轻松把握一手信息只是知道停牌和复牌的日子还差得远,关键要知道这个股票好不好,怎么布*?三、停牌的股票要怎么操作?大涨或者大跌的状况一些股票在复牌后都有可能的,着重的点是要看手里的股票未来呈现怎样的趋势,这是需要从不同角度去思考的,从而得出相关结论。沉不住气容易自乱阵脚的,需要自己去多多训练,因为出现这种情况在这里是禁忌,自己对手中股票的了解越深越好,不要只从浅面的层面去了解。从一个才踏入此领域的人来说,不会使用其他方法来判断股票的好坏,根据学姐的经验总结出来一部分诊股的知识,可以提供各种方法帮助投资手,股票的好与坏也能马上分析出来:【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好不好?应答时间:2021-09-08,最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新规股票交易最多停牌多少天?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壹榜财经

关于新规股票交易最多停牌多少天很多人还不了解,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最严停复牌制度的细则出了,剑指“停牌钉子户”21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减少重组停牌情形,缩短重组停牌期限,要求停牌期限届满披露预案,明确停牌申请的时间窗口及披露要求。接下来具体说说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11月6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

此次《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明确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

二是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三是强化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应配套工作安排。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完善股票停复牌具体规则,做好有关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等等。

来源:上交所网站

12月28日讯,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新《停复牌指引》对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事项主要做出了5项修订:一是缩短重组停牌期限,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二是减少重组停牌情形,仅允许发行股份或发行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的重组停牌。三是要求停牌期限届满即披露预案。四是明确停牌申请的时间窗口及披露要求。五是原则上取消重组信息披露审核及问询回复期间的停牌。

通知全文:

为落实好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期间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并形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停复牌指引》,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确保《停复牌指引》顺利施行,现就新老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复牌指引》施行前,上市公司已披露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的,在预案披露前继续按分阶段原则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不适用新规。

二、本所于2016年5月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2016〕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修订说明

附件2全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停复牌指引》)进行了修订。现就本次修订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证监会高度重视停复牌制度的完善工作,指导沪深交易所统一规则,规范上市公司停复牌行为。本所于2014年、2016年相继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和《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收紧停牌标准,加大执行力度,集中对一批滥用停复牌的行为实施了自律监管措施,传递从严监管信号。总体来看,随着政策的优化和监管的强化,沪市上市公司停牌频次逐年降低、停牌时长整体压缩,大盘蓝筹股停牌得到有效约束,停复牌问题已阶段性化解。2018年1月1日,证监会新修订发布并正式实施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证券交易所停复牌业务办理原则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2018年11月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交易所完善停复牌自律规则,做好自律管理服务工作。

总体上看,经过近年持续从严监管,上市公司停牌多、停牌长的情况已明显改观。但客观来讲,还有一些难点问题尚待解决,市场各方对进一步减少停牌次数、缩短停牌时间的需求依然较为强烈。这主要体现在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相关的停复牌事项次数较多、时间较长上。以2018年6月30日沪市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情况为例,截至当日沪市有68家公司股票停牌,其中筹划重组停牌63家;截至当日停牌时间超过1个月的有44家公司股票,其中筹划重组停牌40家,占比90.91%。由此可见,上市公司停复牌主要集中于重组事项,其中涉及的问题也比较复杂,如重组筹划时间长、审批环节多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总结实践情况,在制度上做出针对性的考虑和安排。

另一方面,近年来,市场各方在停复牌的制度原理和功能上也已经形成比较一致的共识,为进一步修订沪市停复牌制度打下了基础。总体上看,停复牌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但也需要兼顾效率,维护投资者正当的交易权利,不应承担过多的信息保密、防控内幕交易、交易锁价等功能。在具体制度安排上,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歇性停牌为原则、连续停牌为例外,也已经在实践中得到体现,获得各方认同。这些市场共识的深化,有必要在制度上得到进一步体现,以引导上市公司停复牌回归其功能本源。

在修订思路上,新《停复牌指引》是在前期监管成效的基础上,主抓重点、难点问题,对停复牌行为做出进一步规范,以减少停牌情形、缩短停牌时间,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具体体现为3项基本原则。

一是审慎停牌原则。停复牌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有责任审慎办理相关业务,维护好投资者的交易权和知情权。新《停复牌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审慎办理停复牌业务,符合规定事由方可申请停牌。公司还应当结合重大事项进程安排,合理确定停牌时点和时长,尽可能压缩停牌时间。不得随意停牌、无故停牌或者拖延复牌时间。

二是分阶段信息披露原则。分阶段披露是上市公司股票持续交易的基础,公司应当动态披露重大事项的进展,尽量以信息披露代替、减少停牌情形及缩短停牌时间。新《停复牌指引》规定,筹划重大事项的,原则上应当通过分阶段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同时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不得仅以相关事项结果尚不确定为由随意停牌。

三是不得以停牌代替相关各方保密义务原则。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停牌过早,以停牌代替信息保密的情况,新《停复牌指引》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交易各方,以及证券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在筹划重大事项过程中,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因消息泄漏而过早停牌,导致停牌时间超过本规则规定期限的,不予延期复牌。

这次《停复牌指引》修订中,主要从4个方面作了调整,总体方向是减少停牌情形,缩短停牌时限,强化分阶段披露要求,明确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的停复牌责任,同时兼顾市场交易的实际需求,支持上市公司依托重组做优做大做强。

新《停复牌指引》对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事项主要做出了5项修订:

一是缩短重组停牌期限,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为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在证监会通过修订格式准则简化重组预案披露要求的基础上,新《停复牌指引》进一步缩短了筹划重组的停牌时间。公司筹划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申请停牌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更换重组标的的,其累计停牌时间也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停复牌时间另有要求的,公司可以申请继续停牌,但连续停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5个交易日。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国家军工秘密等事项,对停复牌时间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此外,重组方案构成重大调整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停牌锁价,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二是减少重组停牌情形,仅允许发行股份或发行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的重组停牌。根据对价支付方式不同,可将重大资产重组分为涉及发行股份的和不涉及发行股份的两类。新《停复牌指引》根据重组交易各方磋商的实际情况,对两类交易做了差异化安排。为兼顾重组的锁价需求和投资者的交易权利,筹划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短期停牌。除涉及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外,筹划其他类型的重组事项不予停牌。此外,鉴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发行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都属于证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并且同样存在锁价的需求,也纳入可以申请停牌的情形。

三是要求停牌期限届满即披露预案。为提高重组磋商效率,明确投资者预期,强化制度功能,避免上市公司滥用停牌制度,上市公司应当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未能按期披露重组预案的,应当终止筹划重组并申请复牌。

四是明确停牌申请的时间窗口及披露要求。上市公司筹划重组涉及发行股份,有申请短期停牌锁定股价以促进交易达成的需要,但应当遵守时间窗口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修订后的《停复牌指引》规定,上市公司筹划重组申请停牌的,应当在停牌时即披露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及对手方。这一安排,目的就在于防范相关方过早进入重组停牌,缩短停牌时间。实践中已有不少公司在停牌时即披露重组标的,对缩短停牌时长起到了很好效果。同时,为了避免上市公司利用重组信息影响股票价格,操纵发行股份的价格,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新《停复牌指引》还规定上市公司筹划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拟申请停牌的,应当在首次披露有关事项时立即申请停牌;上市公司在不停牌的情况下筹划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应当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在靠前时间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在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前不得披露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

五是原则上取消重组信息披露审核及问询回复期间的停牌。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披露重组预案后,交易所需对重组预案进行信息披露审核,公司需根据交易所审核意见进行回复,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从实践情况看,除个别情形外,这类停牌的实际需求不大。基于此,新《停复牌指引》规定,公司披露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交易所审核及公司回复期间,原则上不再停牌。同时,对于重组问询期间的停复牌,本所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必要的裁量权。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可能有部分壳公司或涉及概念的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组上市,标的资产估值虚高,或者重组预案或草案存在重大问题,容易引发市场炒作和股价异动,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情况,本所也可以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停牌,待回复问询后复牌。

考虑到实践中大部分重大事项在筹划过程中不停牌的做法已经比较成熟,为减少停牌随意性、防范滥用停牌情形的发生,从保护投资者交易权的角度,新《停复牌指引》进一步收紧了可以申请停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范围。上市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等其他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当分阶段披露。确需停牌的,可申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除此之外,其他事项如筹划非公开发行、签订重大合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都不再作为可以申请停牌的事由。

实践中,部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较长,导致公司长期处于停牌状态。为保障投资者的交易权,进一步减少停牌情形、缩短停牌时间,新《停复牌指引》规定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确需停牌的,可申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

另外,针对实践中个别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特殊情况,考虑到核实及处置重大风险的需要,新《停复牌指引》规定上市公司风险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严重影响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为有必要的,上市公司可以申请停牌。

停复牌关乎投资者的交易权利,关乎市场秩序的维护,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均负有责任和义务。其中,上市公司董事长签署停复牌相关申请材料,承担主要决策责任;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应审慎决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方,作为筹划事项的主要参与方,应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应客观公正地发表各项意见。如本所发现上述主体有滥用停牌、拖延复牌、违反勤勉义务、信息披露违规的,将严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存在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线索的,及时提请证监会查处。

(四)明确交易所停复牌办理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为落实一线监管要求,修订后的《停复牌指引》对《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赋予交易所的停复牌监管职能予以明确和细化,主要包括4项内容:

一是业务办理。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停牌的,本所依据本指引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予以办理。公司的停牌申请不符合规定事由或本指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本所可以拒绝办理。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发现停复牌事由不符合实际情况和规定的,事中可以要求公司复牌;公司未申请复牌的,可以强制复牌。对于事后监管发现存在滥用停牌权利、停牌事由不符合规定、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可以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证监会查处。

三是极端异常情况下暂停办理停复牌。证券市场交易出现极端异常情况的,本所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或市场实际情况,暂停办理上市公司停牌申请,维护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和流动性,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

21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减少重组停牌情形,缩短重组停牌期限,要求停牌期限届满披露预案,明确停牌申请的时间窗口及披露要求。

其中明确了仅发行股份重组可停牌且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等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例外事项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5个交易日——这些时间上的缩短变化最引关注。

具体来看,有十大关键点:

1、为兼顾重大资产重组的锁价需求和投资者的交易权利,仅允许以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重组申请停牌,且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披露预案或者草案后,交易所审核及公司回复期间,原则上也不再停牌。

2、上市公司应当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未能按期披露重组预案的,应当终止筹划重组并申请复牌。

3、上市公司筹划重组申请停牌的,应当在停牌时即披露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及对手方。拟申请停牌的,应当在首次披露有关事项时立即申请停牌;上市公司在不停牌的情况下筹划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的,在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前不得披露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

4、对于确有必要停牌的事项,留有一定空间。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停复牌时间另有要求的,公司可以申请继续停牌,但连续停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5个交易日。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国家军工秘密等事项,对停复牌时间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5、上市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其他重大事项,确需停牌的,可以申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

6、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确需停牌的,可申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

7、上市公司风险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严重影响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为有必要的,上市公司可以申请停牌。

8、上市公司的其他事项如筹划非公开发行、签订重大合同等,都不得申请停牌。

9、上市公司董事长签署停复牌相关申请材料,承担主要决策责任;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应当充分讨论、审慎决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方,作为筹划事项的主要参与方,应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应客观公正的发表各项意见。

10、发现停牌相关主体有滥用停牌、拖延复牌、违反勤勉义务、信息披露违规的,将从严监管,严肃追责,对滥用停牌、无故拖延复牌、期满拒不复牌等采取现场检查、强制复牌等措施,对股票累积停牌时间较长或频繁停牌的公司,交易所可在官网公开揭示相关情况,强化市场约束。

在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半个月后,沪深交易所发布了《指引》,就停复牌制度进行具化的细则安排,目的在于收紧停牌标准,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

实际上,针对A股停复牌常年累积下来的随意停牌、长期停牌、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证监会、交易所多次发布规则进行规范,上市公司停牌频次逐年降低、停牌时长整体压缩,停复牌问题已阶段性化解,但客观来讲,还有一些难点问题尚待解决,特别是近年来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相关的停复牌事项次数较多、时间较长,涉及的问题也比较复杂,需要总结实践情况,在制度上做出针对性的考虑和安排。

上交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市场各方在停复牌的制度原理和功能上也已经形成比较一致的共识。总体上看,停复牌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但也需要兼顾效率,维护投资者正当的交易权利,不应承担过多的信息保密、防控内幕交易、交易锁价等功能。今年下半年以来,股票交易市场出现一定调整,上交所在证监会统筹部署下,依法依规,及时做出相应监管安排。

以沪市交易所为例,最近一段时间,停牌公司已减少到日均10家左右,占全部沪市公司家数约0.7%。

一是审慎停牌原则。上市公司应当审慎办理停复牌业务,符合规定事由方可申请停牌,还应当合理确定停牌时点和时长,尽可能压缩停牌时间,不得随意停牌、无故停牌或者拖延复牌时间。

二是分阶段信息披露原则。上市公司应当动态披露重大事项的进展,尽量以信息披露代替、减少停牌情形及缩短停牌时间,原则上应当通过分阶段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不得仅以相关事项结果尚不确定为由随意停牌。

三是不得以停牌代替相关各方保密义务原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交易各方,以及证券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在筹划重大事项过程中,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因消息泄漏而过早停牌,导致停牌时间超过指引规定期限的,不予延期复牌。

四是增强监管威慑。明确交易所可以对滥用停牌、无故拖延复牌、期满拒不复牌等采取现场检查、强制复牌等措施,对股票累积停牌时间较长或频繁停牌的公司,交易所可在官网公开揭示相关情况,强化市场约束。

为了最大限度的满足投资者的交易权,《指引》减少重组停牌情形,缩短重组停牌期限。取消了筹划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外投资、签订重大合同等事由的停牌,明确仅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澄清有关事项等可申请停牌。

同时还大幅压缩了各类重大事项的停牌期限,特别是重组的停牌期限,为兼顾重大资产重组的锁价需求和投资者的交易权利,仅允许以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重组申请停牌,且停牌时间从之前的6个月压缩至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披露预案或者草案后,交易所审核及公司回复期间,原则上也不再停牌。

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的停牌期限由10个交易日缩短至5个交易日。

澄清有关事项需停牌核查的,停牌时间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破产重组期间原则上不停牌,确有需要停牌的,停牌时间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所对停牌期限的例外条款进行了调整,取消了跨境交易和重大无先例事项的例外情形,将例外条款修改为“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事项停复牌时间另有要求的”;新增例外条款的原则停牌期限,对于适用例外条款情形的,连续停牌的原则上不得超过25个交易日,明确上市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且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申请停牌。

《指引》还明确了重组停牌的各项要求:

一是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应当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预案,否则应当终止筹划重组并申请复牌;

二是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可以以对方方案作出重大调整为由申请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三是交易所对重组方案进行审核问询及公司回复期间原则上不停牌。

此次停复牌细则中,对于信息披露要求大幅强化。《指引》明确公司在停牌公告中需根据具体停牌事由披露相应内容,如涉及重组的,应当披露重组标的的名称、主要交易对手方、交易方式、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或框架协议等基本信息。上市公司应当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未能按期披露重组预案的,应当终止筹划重组并申请复牌。

拟申请停牌的,应当在首次披露有关事项时立即申请停牌;上市公司在不停牌的情况下筹划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的,在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前不得披露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

同时还明确了上市公司应当分阶段披露事项进展,如筹划重组事项(涉及发行股份的除外),应当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

这次规则修订中,强化了相关各方的勤勉尽责义务,主要目标就是要继续引导、鼓励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主体不停牌、少停牌,确有必要的,也尽量缩短停牌时间。

具体来看,上市公司董事长签署停复牌相关申请材料,承担主要决策责任;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应当充分讨论、审慎决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方,作为筹划事项的主要参与方,应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应客观公正的发表各项意见。

若上市公司申请停牌不审慎,或相关方存在滥用停牌、无故拖延复牌时间等行为,交易所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上市公司董事长未勤勉尽责的,将依规从重处理,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的,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

《指引》明确,对于不符合指引规定的停牌申请,交易所不予受理,停牌后发行公司停牌事由不成立的,可以要求立即复牌;对于拒不复牌的可以实施强制复牌。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强制复牌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内容向市场做出解释说明。

而对于股票累计停牌时间过长或者频繁停牌的上市公司,交易所会在官网公示公司的停牌情况,包括停牌市场、最近一年内停牌次数、停牌原因和公司停牌进展披露情况等。

此前,证监会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此次指引并未涉及,有望日后作出调整。

前海开源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规则有利于保障市场交易连贯性,有利于恢复市场的交易活跃度,推动A股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他特别指出,有些境外资本比较担心A股部分公司乱停牌,现在相关规定解决了境外资本的疑虑,有利于境外资本加速流入A股,同时也能促进MSCI和富时罗素提高A股的纳入比例。

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停复牌新规细则来了!重组停牌不超10个交易日拒不复牌者交易所可现场检查、强制复牌

以上就是新规股票交易最多停牌多少天?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更多请关注壹榜财经其它相关文章!

一般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停牌多久?

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0个交易日,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复牌。

上市公司应当在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公告中,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承诺期届满后,应当申请复牌,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可以申请延期复牌的除外。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这种票复牌后都有涨停?

因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而停牌的,复牌后一般都会上涨,但真正一字涨停板的不是很多,会不会涨停,主要看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质量、前景和规模,不能一概而论!

为什么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停牌

1、在A股市场,非公开发行股票都是要停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一般上市公司公告上大部分都声明10日内复盘。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时间不能一概而论,有的停牌几个月。有的停牌除了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外,还伴随其它因素停牌的。2、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采取这种方式增发股票的原因有许多。出于企业发展战略考虑,其中“股权相对集中”和“降低筹资成本”是两个重要因素。承诺接受增发的一般只选10个以内对象(含基金和母公司),他们可以算为“中股东”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也是集资的一种,这是利好!首先对公司来说,非公开发行股票,有资金使用,可以投资,建设等等的项目。对公司利好,对股民来说,发行不低于某价钱,是不用担心的股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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