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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交易规则(新三板交易规则是怎样的?-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2023-11-30 21:16:32

作者:“admin”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怎样的?-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目前,股票投资在我国已经成为众多投资者所选择的投资方式,在投资股票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办理股票的转让等手续等过程,投资者也应遵守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怎样的?-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目前,股票投资在我国已经成为众多投资者所选择的投资方式,在投资股票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办理股票的转让等手续等过程,投资者也应遵守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则,这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新三板交易规则。下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出了新三板交易规则,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新三板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

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

(2)新三板交易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挂牌公司自然人股东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3)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4)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新三板交易规则都有所了解了,新三板交易规则的内容包括了在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份数量的单位应为“股”等等。对于投资人来说,对于股票投资过程中的所有事项都应有具体的了解,才可以避免投资过程中因不了解规则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新三板交易规则

新三板交易规则:1、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2、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3、股价变动单位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4、有效报价区间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新三板交易规则解说

新三板,也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于2012年9月20日在国家工商总*注册,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运营。

新三板交易规则

自2018年起,股转公司修改了新三板的交易规则,新的交易规则新增了集合竞价交易方式,有效缓解了新三板流动性的缺失的问题。

如上图所示,新三板盘中(9:15—11:30、13:00—15:00)的交易分为集合竞价交易和做市交易两种,每家企业只能固定选择一种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与主板交易类似,即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申报买卖价格,系统会在特定时间点一次性集中撮合。做市转让是以证券公司作为中间商,将股票卖给投资者。

盘后(15:00—15:30),投资者之间可以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股票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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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3板交易规则

新三板的交易规则与老三板是不同的:1.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5.没有设涨跌停板。6.参与投资者范围:(1)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信托、合伙企业等。(2)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挂牌公司自然人股东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3)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4)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5)协会认定的其他投资者。2009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自然人投资者买卖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股份有关监控业务的通知》。通知中对自然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作出了明确规定,自然人投资者与新三板无缘,曾经持有挂牌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投资者除外。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人士指出,发布这样的规定旨在防范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有关券商人士也表示,新三板的大门并非永远对个人投资者关闭,时机成熟后也有望开放。

新三板交易诉史规则是什么

新三板市场风险:相比沪深股市,新三板交易极不活跃,投资者一旦买入想要获利的机会较少,尤其在企业基本面转坏的时候,很不容易套现离场。在操作时还需谨慎,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1000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新三板股票交易时间与A股的二级市场交易时间是一致的。周一至周五:9:30——11:30。13:00——15:00遇到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开市。新三板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成交到账时间:股份和资金将在T+1日到帐。市场风险:相比沪深股市,新三板交易及不活跃,投资者一旦买入想要获利的机会较少,尤其在企业基本面转坏的时候,很不容易套现离场。在操作时还需谨慎,

新三板交易规则有哪些?

1. 新三板交易规则包括了挂牌、交易、信息披露、风险警示等方面的规定。2. 这些规则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促进新三板市场的健康发展。3. 值得延伸的是,新三板交易规则的不断完善和更新,旨在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加便利的渠道,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同时,投资者在参与新三板交易时也需要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则,以保护自身的权益和降低投资风险。

【牛金微课堂】新三板的交易规则制度解读

新三板的交易规则制度解读

04

新三板改革业务介绍(解读四)

在上一期里我们对新三板改革的投资者适当性开户问答进行详细解读;今天我们再来聊聊参与新三板投资必须要事先熟悉的新三板交易规则,新三板改革业务介绍之交易规则制度解读。

精选层交易规则

三板精选层股票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加连续竞价;

交易时间方面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委托方式分为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

申报时间上接受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接受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

精选层市价委托

市价委托共分为4种:

(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三)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四)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同时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举个例子如果您是买方投资者,您在挂出买入市价委托单时需要填写一个你能接受的最高买入价格;反之,当你是卖方投资者时,在挂出卖出市价委托单时同样需要填写一个你能接受的最低卖出价格,这样在价格保护措施下你的最终买入成交价不会超过你填写的可接受的最高买入价格,而最终卖出成交价也不会低于你填写的可接受的最低卖出价。

简单说,“保护限价”机制,就是让投资者根据需要自主设定其能接受的“底线价格”,从而将市价申报在成交或转限价时的价格不确定性,限定在投资者能接受的范围内。

但我们要请注意,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市价申报。

精选层限价委托及临时停牌

接下来我们介绍一下精选层的限价委托及临时停牌。

1、价格范围,全国股转系统对连续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

2、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首先,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其次,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也就是说,新三板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有上下5%的“价格笼子”,我们在委托时一定要注意尽量避免由于买入委托价过高或卖出委托价过低,造成委托出现“废单”的情况。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尽量盯盘委托,委托后及时查看成交情况,以免由于价格快速波动造成委托废单,而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错失了再次委托的时机。

3、临时停牌,这部分和科创板一致,连续竞价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系统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首先,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其次,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要注意的是,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由于在复牌时会进行一次集合竞价,所以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本质上不同于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受刚才我们说到的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要求的约束,也无须顾及上下5%的“价格笼子”。

其他交易规则变化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其他交易规则变化点,分别包括委托数量、集合竞价撮合频次、大宗交易申报价格。

首先,新三板股票委托数量由原来的“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变更为“投资者买卖新三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其次,新三板股票集合竞价撮合频次由原来的“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基础层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转让日的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创新层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转让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每次集中撮合前5分钟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变更为“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交易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主机自9:30起(含9:30)每10分钟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集合竞价股票每次集中撮合前3分钟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最后,大宗交易申报价格由原来的“协议转让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变更为“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无前收盘价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应当在当日最高成交价与最低成交价之间。”

好了,新三板改革业务介绍就到这里,新三板业务改革最终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规定的为准,所以,我们在参与新三板业务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新三板相关的规则以及协议条款,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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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账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4、与沪深股票类似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共同对手方为股票转让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务;或不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务。

什么是三板交易的规则?

​从去年9月20日开始,根据股份转让公司的质量,在三板市场上实行股份分类转让制度。净资产为负和为正的公司分别实行每周3次(周一、三、五)和5次(周一至五)的转让方式,转让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之后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集中配对成交,同时,投资者委托股份转让和非转让过户,要交纳印花税和手续费。转让日申报时间内接受的所有转让申报采用一次性集中竞价方式配对成交。

新三板交易规则包含什么?我需要一一了解下。

1、股票转让方式: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2、股票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3、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4、股票价格变动单位: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5、有效报价区间: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6、涨跌幅限制:不设涨跌幅限制。这就是最新的交易规则了。具体了解更多,可以去新三板在线这,做相关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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