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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股份发行价格预测(股票发行价格根据什么来定价?)

2024-01-05 19:35:58

作者:“admin”

股票发行价格根据什么来定价? 一是固定价格方式,即在发行前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市盈率法来确定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价=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市盈率二是区间寻价方式,又叫“竞价发行

股票发行价格根据什么来定价?

一是固定价格方式,即在发行前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市盈率法来确定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价=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市盈率二是区间寻价方式,又叫“竞价发行”方式。即确定新股发行的价格上限和下限,在发行时根据集合竞价的原则,以满足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作为确定的发行价。出处:理财百科http://www.licai120.com/hdwiki/index.php?doc-view-169

一个上市公司最多能发多少股?

1、公开发行:发起人认购股本数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认购数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数额的10%。

2、配股发行: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总数的30%。

【中金固收·转债】恒邦股份转债投资价值分析

中金研究

恒邦股份公告转债发行,规模31.6亿元,当前债项评级为AA+,T日为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

Abstract

摘要

恒邦股份公告转债发行,恒邦转债规模31.6亿元,当前债项评级为AA+,T日为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定价层面,公司正股机构关注度较低,弹性较弱,估值中等,转债规模较大,债底保护较强。

风险

金价大幅波动;募投项目建设不及预期。

Text

正文

一、正股分析

发行人恒邦股份是国家重点黄金冶炼企业,主要从事黄金矿产资源开发、贵金属冶炼、高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国际贸易等业务。具体来看,公司22年主营构成是黄金:35.67%;有色金属贸易:26.45%;电解铜:23.94%;白银:7.38%;其他:6.56%。根据《中国黄金年鉴2021》统计,2020年度公司成品金产量47.90吨,占当年中国成品金总产量的9.99%,在各企业成品金产量中排名市场第三。

公司2020-2022年的三年营收CAGR为20.59%,净利润CAGR为17.77%,1Q2023实现营收为166.5亿元(YoY+46.19%),同期归母净利润为1.2亿元(YoY+1.77%)。公司最新年化净资产收益率5.9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1.73/0.61,销售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为2.63%/0.71%。公司22年得益于金价与铜价上涨盈利有所增厚,但由于公司自有金矿资源有限,冶炼黄金原材料以外购为主,同时受地方政策及安全监管趋严影响,公司部分矿山停产,随着公司冶炼黄金规模的扩大,毛利率较低的来料加工占比提升,公司整体毛利率被部分拉低。整体来看,我们认为值得注意的有:

1)黄金具备全球定价属性,下游需求旺盛:目前国内黄金价格基本与国际市场金价接轨,公司黄金产品绝大部分为标准金,主要通过金交所T+D交易平台出售,销售基本不存在困难。随着全球金矿矿石品位下降和部分矿山关闭,近年来南非、美国等主要产金国黄金产量的增长率呈下降趋势,全球黄金供给总量基本稳定在4700吨/年左右。公司毛利率水平主要受黄金价格波动影响,近年来黄金价格受能源价格、通胀水平及地缘**等因素影响波动幅度较大,我们认为后续需持续关注黄金价格走势;

2)公司主要原材料多由境外采购:由于公司自有金矿资源有限,冶炼黄金原材料以外购为主。22年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约331.9亿元(占当期营业成本67.4%),其中54.42%为境外采购,主要由秘鲁、赞比亚、俄罗斯等国采购;

3)公司围绕黄金冶炼及有色金属全元素综合回收利用这一主线,打造了火法冶金系统。相较于传统湿法冶金,火法冶金具备不产生氰化渣、综合能耗低、适合处理含金、银、铜、铅等多金属物料、综合回收率高等优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22.20亿元用于“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9.4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主要为对子公司威海恒邦现有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技术改造升级,淘汰湿法冶炼提金等工艺装置,采用富氧熔炼火法提金工艺装置,实现含金多金属矿的有价多元素综合回收。公司预计该项目建成后,将具备年处理45万吨含金多金属矿能力,项目主要产品包括金锭、银锭、铜和硫酸等。我们认为后续可关注该项目建设进展。

图表1:22年下半年以来金价逐步上涨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正股估值在同行业中中等,市场热度一般,弹性较弱。公司当前P/E(TTM)为25.01x,位于自身历史较高水平,P/B(MRQ)为1.49x,位于自身历史中等水平。正股总市值规模125.36亿元,流通盘占比79.3%,股权质押比例为2.76%,2023年11月30日将有20.7%的限售股解禁,公司实控人为江西省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国资委性质),截至2023年3月31日,第一大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4.48%,正股机构关注度较低(公募持有2.33%),近180日波动率为32.89%,弹性较弱。

与同业相比,公司当前市场热度处于62.72%分位数,个股估值处于58.04%分位数,成长能力处于41.52%分位数,现金能力处于22.32%分位数,盈利能力处于73.66%分位数,以及动量表现处于52.23%分位数。

图表2:恒邦股份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注:市场热度为正股成交量26日指数移动平均与换手率在同行业股票中分位数的平均值;成长能力为正股收入增速、利润增速、净利增速在在同行业股票中分位数的平均值;个股估值、盈利能力、现金能力、动量表现则分别为正股P/E(TTM)、毛利(TTM)、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归母净利润、过去20日累计涨跌幅在同行业股票中的分位数。

二、条款及定价

转债规模较大,债底保护较强。本期转债规模31.6亿元,初始转股价为11.46元,转股期起点:2023年12月18日,最新平价约100.44元,期限6.0年,票面利率分别为:0.20%,0.40%,0.60%,1.50%,1.80%,2.00%,到期赎回价格95.288元,面值对应的YTM为2.01%,债底约为91.91元,债底保护较强,三大条款均保持主流形式。

定价层面,公司正股机构关注度较低,弹性较弱,估值中等,转债规模较大,债底保护较强。

图表3:基础财务数据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Source

本文摘自:2023年6月12日已经发布的《恒邦股份转债投资价值分析》

李奎霖 联系人,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122070189

杨 冰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5120002;SFCCERef:BOM868

陈健恒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1030011;SFCCERef:BBM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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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整理关于顺丰借壳鼎泰新材整体操作方案

原标题:最全整理关于顺丰借壳鼎泰新材整体操作方案

2016年5月22日,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明德控股、嘉强顺风、招广投资、元禾顺风、古玉秋创、顺信丰合、顺达丰润)与鼎泰新材、刘冀鲁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凌云签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意味着顺丰借壳鼎泰新材正式拉开序幕。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通过本次交易,将上市公司原有盈利能力较弱,未来发展前景不明的业务整体置出,同时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快递物流相关业务,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将持有顺丰控股100%的股权,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顺丰控股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8亿元、28亿元和34.8亿元,具体金额由交易双方根据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相关的预测净利润数协商确定。因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实现利益相关方共赢的*面。

通过本次交易,顺丰控股将获得A股融资平台,可进一步推动顺丰控股的业务发展、提升其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为后续发展提供推动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一)重大资产置换;(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募集配套资金。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任何一项因未获得监管机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另一项交易不予实施。募集配套资金在前两项交易的基础上实施,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前两项交易的实施。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鼎泰新材以截至拟置出资产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持有的顺丰控股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预估值为8.1亿元。考虑2016年5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进行的1,634.45万元现金分红,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拟置出资产预估值为基础并扣减上述拟实施的现金股利分配,本次交易置出资产初步作价8亿元。交易各方同意,置出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置出资产的相关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顺丰控股100%股权的预估值为448亿元。由于2016年5月3日顺丰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决议以现金分红15亿元。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为基础并扣减上述拟实施的现金股利分配,本次交易顺丰控股100%股权的初步作价为433亿元。交易各方同意,置入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置入资产的相关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初步作价8亿元,拟置入资产初步作价433亿元,两者差额为425亿元。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自顺丰控股全体股东处购买。

1、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1.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

2016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746,1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1,634.45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0.76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其他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初步作价8亿元,拟置入资产初步作价433亿元,两者差额为425亿元。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10.76元/股计算,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约为394,981.41万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对方明德控股承诺:

(1)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鼎泰新材股票,自该等股票登记在明德控股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如因顺丰控股未能达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净利润而导致明德控股须向鼎泰新材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长至明德控股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3)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鼎泰新材的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明德控股持有的该等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鼎泰新材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4)本次交易完成后,明德控股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鼎泰新材股票因鼎泰新材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5)若明德控股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明德控股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对方嘉强顺风、招广投资、元禾顺风、古玉秋创、顺达丰润、顺信丰合承诺:

(1)若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鼎泰新材股票时,其持有顺丰控股股份(以工商登记完成日为准)未满12个月,自相关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且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不得转让。

(2)若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鼎泰新材股票时,其持有顺丰控股股份(以工商登记完成日为准)已满12个月,自相关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后,所持鼎泰新材股份按如下比例分期解锁:

①第一期:自该等鼎泰新材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且对业绩承诺第一年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其本次取得的增发股份总数的30%(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②第二期:对业绩承诺第二年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其本次取得的增发股份总数的30%(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③第三期,对业绩承诺第三年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其本次取得的增发股份总数的40%(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3)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鼎泰新材的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其持有的该等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鼎泰新材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4)本次交易完成后,其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鼎泰新材股票因鼎泰新材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1、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1.03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并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按照本次发行底价计算,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72,595.47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方式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置出资产及置入资产均应于交割基准日进行审计,以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明确相关资产损益的享有或承担。

自基准日起至交割基准日止,置出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由顺丰控股全体股东享有或承担;置入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不包括基准日后顺丰控股已召开股东大会决议现金分红的15亿元,该等盈利由顺丰控股全体股东享有),亏损由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按其在签订《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时持有的顺丰控股的持股比例承担,并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以现金形式对上市公司或顺丰控股予以补偿。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鼎泰新材顺丰控股交易金额计算依据指标占比

资产总额88,541.153,471,657.334,330,000.004,330,000.004,890.38%

由上表可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卫先生。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值为4,330,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15年末资产总额88,541.15万元的比例为4,890.38%,超过100%;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有关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的说明请详见本预案“第九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王卫先生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明德控股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系本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在相关决策程序时需回避表决。

1、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合同主体:鼎泰新材、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明德控股、嘉强顺风、招广投资、元禾顺风、古玉秋创、顺信丰合、顺达丰润)、刘冀鲁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凌云;

签订时间:2016年5月22日

鼎泰新材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持有的控股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预估值为8.1亿元。考虑2016年5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进行的1,634.45万元现金分红,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拟置出资产预估值为基础并扣减上述拟实施的现金股利分配,本次交易置出资产初步作价8亿元。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为448亿元,由于2016年5月3日顺丰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决议以现金分红15亿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为基础并扣减上述拟实施的现金股利分配,本次交易顺丰控股100%股权的初步作价为433亿元。置出资产及置入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置出资产及置入资产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定价的差额部分由鼎泰新材向顺丰控股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进行购买。

鼎泰新材向顺丰控股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对价股份”)支付置换差额,对价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为鼎泰新材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为21.66元/股。

2016年5月17日,鼎泰新材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鼎泰新材拟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6,746,1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1,634.45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其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10.76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鼎泰新材股票发生其他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鼎泰新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鼎泰新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根据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定价的差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鼎泰新材按照其在顺丰控股的持股比例确定其各自用于资产置换的资产价值及其享有的置入资产的权益份额。

顺丰控股任一股东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鼎泰新材新增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

为:顺丰控股任一股东获得的新增股份数量=(置入资产交易作价-置出资产交易作价)×顺丰控股任一股东在顺丰控股持股比例÷本次发行价格。除明德控股外,顺丰控股任一股东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取得的对价股份数量精确至股,对价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其自愿将尾数部分让渡由明德控股享有,明德控股最终获得的股份数量亦精确至股。最终发行数量尚需经鼎泰新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关于顺丰控股全体股东对本次获得的新增股份锁定承诺安排,具体见本章“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3.锁定期”。

鼎泰新材确定或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接公司”),用以承接置出资产包含的资产、负债、人员及业务(以下简称“资产注入”),并着手进行资产注入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鼎泰新材和顺丰控股全体股东对资产注入完成情况书面确认后,再办理置出资产工商变更手续。上述资产注入及置出工作应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的60个工作日内(或经各方书面商定的其他日期)完成。

若前述资产于该期间内无法置出的,顺丰控股全体股东将不主张相关权利,由鼎泰新材和顺丰控股全体股东另行协商处理方式(但不得延迟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交割手续及新增股份的发行及登记手续的办理)。

交易对方应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的60个交易日内(或经交易各方书面商定的其他日期)完成置入资产的工商变更手续。交易对方将其分别持有的顺丰控股的股权工商变更至鼎泰新材名下,并经鼎泰新材确认,即视为交易对方已履行完毕置入资产交付义务。

具体见本章“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四)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办理鼎泰新材现有员工的劳动和社保关系转移工作,与置出资产相关的所有员工(包括所有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由承接公司负责安置。

对于置出资产所涉及的鼎泰新材下属子公司的相关员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改变该等员工与其工作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对于置入资产所涉及顺丰控股的相关员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改变该等员工与其工作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鼎泰新材将重新聘任公司运营所需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置出资产包含的所有债权、债务均转由承接公司享有或承担;置入资产包含的所有债权、债务仍由顺丰控股按相关约定继续享有或承担。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协议任何一方(此时称“违约方”)根本违反协议约定,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以下简称“根本违约”),则对方(此时称“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进一步就差额部分足额赔偿守约方,如出现其他根本违约以外的违约行为,则违约方需就守约方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足额赔偿守约方。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各方的声明和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和保密条款在协议签署后即生效,其他条款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2)鼎泰新材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顺丰控股全体股东各自内部决策机构批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本次发行;

(4)中国证监会核准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5)鼎泰新材股东大会同意明德控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鼎泰新材股份;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变更和修改,应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对协议的变更和修改构成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经协议各方书面确认后协议终止;

(3)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导致对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或多项的,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协议:

因**主管部门、证券交易管理部门、司法机构对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协议终止、撤销、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导致协议的重要原则条款无法得以履行以致严重影响签署协议之目的;

有权**主管部门明确表示不同意协议的部分条款且该部分条款对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产生实质性影响以致严重影响签署协议之目的;

协议所依赖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发布的规定等)发生变化,致使协议的主要内容不合法,或由于国家的政策、命令而导致协议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主要义务。

无论因何种原因致使协议终止、解除、被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均不再实施,置出资产仍由鼎泰新材所有,置入资产仍有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所有。

1、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合同主体:鼎泰新材、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明德控股、嘉强顺风、招广投资、元禾顺风、古玉秋创、顺信丰合、顺达丰润);

签订时间:2016年5月22日

鼎泰新材和顺丰控股全体股东(以下合称“双方”)一致确认,《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下进行补偿测算的对象为鼎泰新材拟购买的顺丰控股所涉及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利润补偿期间为2016年、2017年、2018年(以下简称“利润补偿期间”)。如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利润补偿期间另有要求的,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双方同意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利润补偿期间进行调整。

顺丰控股全体股东保证,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承诺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

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承诺,顺丰控股2016年度、2017年和2018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1.8亿元、28亿元和34.8亿元,最终顺丰控股承诺净利润数将不低于由交易双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相关的预测净利润数,届时由交易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鼎泰新材将分别在利润补偿期间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与前述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上述实现净利润数,以鼎泰新材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标的公司净利润数计算。

根据鼎泰新材聘请且经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如果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截至每个会计年度期末实际净利润数(累计数)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累计数),则鼎泰新材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十日内:

以书面方式通知交易对方关于标的公司截至该年度末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数)小于承诺净利润数(累计数)的事实以及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的方式进行利润补偿;交易对方在各承诺年度的具体股份补偿数额和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下述股份补偿数额和现金补偿金额由交易对方按照其各自原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相应承担: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标的公司截至每一利润补偿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每一利润补偿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股权作价÷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每一承诺期间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每一承诺期间当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如在承诺年度内鼎泰新材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等除权事项的,则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前述公式中的“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亦相应进行调整。

如在承诺年度内鼎泰新材有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的,交易对方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积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赠送给鼎泰新材。

在计算利润补偿期间相应年度期末的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偿金额时,若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偿金额小于零,则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及金额不冲回。

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顺丰控股全体股东应首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鼎泰新材股份进行补偿,当股份补偿的总数达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总数的90%后,顺丰控股全体股东以现金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在鼎泰新材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上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由顺丰控股全体股东向鼎泰新材支付该年度需补偿给鼎泰新材的全部股份和现金,未能在前述期限之内补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补偿责任并按日计算延迟支付的利息,日利率为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

(3)顺丰控股全体股东向鼎泰新材支付的补偿总额不超过标的股权作价。

(4)如触发股份补偿条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鼎泰新材董事会负责办理鼎泰新材按照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顺丰控股全体股东持有的该等应补偿股份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

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三个月内,鼎泰新材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公司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拟置入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如: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已补偿股份总数×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则补偿义务人应对鼎泰新材另行补偿。

补偿时,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仍不足的部分以其自有或自筹现金或鼎泰新材认可的其他方式向鼎泰新材全额补偿。

标的公司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内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无论如何,标的公司减值补偿与利润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标的公司的购买价格。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经双方签署且《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变更须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各方同意,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协议约定另有要求的,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各方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协商调整《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具体约定。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任何一方(此时称“违约方”)根本违反《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以下简称“根本违约”),则对方(此时称“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进一步就差额部分足额赔偿守约方,如出现其他根本违约以外的违约行为,则违约方需就守约方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足额赔偿守约方。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二级市场股价剧烈波动,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开始就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在停牌前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与相关股东沟通、相关监管机构报批等工作,这些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各自的诉求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方及本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有可能面临因异常交易而涉嫌内幕交易以及交易各方利益不一致等原因而导致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监管机构核准等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该等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能否通过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上市公司备考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为准。本预案引用的历史财务数据及预评估值可能与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评估报告存在一定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顺丰控股在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8亿元、28亿元和34.8亿元,具体金额由交易双方根据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相关的预测净利润数协商确定。

上述业绩承诺系顺丰控股管理层基于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对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在未来预测的基础上做出的综合判断。顺丰控股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业绩承诺期内,如以上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则顺丰控股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可能导致本预案披露的上述顺丰控股业绩承诺与未来实际经营情况存在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交易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扣除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将用于标的公司航材购置及飞行支持项目、冷运车辆与温控设备采购项目、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下一代物流信息化技术研发项目、中转场建设项目。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

由于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能否顺利实施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或足额募集资金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相应的资金,将对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中,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顺丰控股100%股权的预估值为448亿元,预估增值311.04亿元,预估增值率为227.11%。由于2016年5月3日顺丰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决议以现金分红15亿元。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拟置入资产预估值为基础并扣减上述拟实施的现金股利分配,本次交易顺丰控股100%股权的初步作价为433亿元。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预估增值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标的资产所处快递物流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标的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全国领先的快递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不仅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也提供包括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等在内的一体化供应链解决方案。顺丰控股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其品牌优势、产品优势、管理经验、运营优势、业务网络、人才团队等重要的无形资源无法量化体现在其资产负债表中。

虽然评估机构对拟置入资产价值预估的各项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上述预估值不是最终结果,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顺丰控股在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预测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8亿元、28亿元和34.8亿元,具体金额由交易双方根据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相关的预测净利润数协商确定。如在业绩承诺期内,顺丰控股在利润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期末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数,则顺丰控股全体股东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如果未来发生业绩承诺补偿,而顺丰控股全体股东以其尚未转让的股份或自有资金不足以履行相关补偿时,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可能无法执行和实施的违约风险。

(八)置出资产债务转移及质押/担保资产转让的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拟置出资产债务的转移和质押/担保资产的转让,债务的转移与质押/担保的转让须分别取得债权人和质权人/担保权人的同意。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债务转移与质押资产的转让尚未获得全部债权人和质权人/担保权人的书面同意,相关债务转移和质押资产/担保资产的转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主业将变更为综合快递物流业务。物流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同时也明显受到宏观经济状况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并处在经济结构的转型期,未来的发展仍然面临较为复杂的*面。未来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对我国物流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以及顺丰控股的业绩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未来用户将越来越重视快递服务的时效性和安全性,消费者对快递服务价格的敏感度正在降低,但是对更广泛的寄递范围以及是否能够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愈发重视。同时,随着各类工商企业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对快递服务提供商的专业化程度以及差异化服务能力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顺丰控股未能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资源布*,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则可能面临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失去发展机遇的风险。

我国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竞争已较为激烈。居行业前列的快递物流企业不断通过各种方式,努力扩大自己的业务和网络范围。另一方面,电子商务企业、社会资本等外部力量正加速进入快递物流行业,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竞争。若顺丰控股不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格*,将可能面临业务增长放缓及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经济模式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影响愈发明显。在快递行业内,一些信息平台型的企业,已陆续涌现。该类企业通过对供需双方信息的快速匹配和有效管理,能够快速聚集并利用社会运力,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从而对快递行业的传统经营模式产生影响。如果顺丰控股无法持续保持在时效及服务品质等方面的行业优势,快递行业中新业务形态的不断发展可能对顺丰控股的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影响,也受国家宏观经济与金融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此外,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需获得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1、行业监管法规及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快递业务属于许可经营类项目,受《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与《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等法律规范、行政规章的监管与行业标准的约束。为支持快递行业发展,各级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鼓励政策。2015年10月出台的《***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快递行业对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并表示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快递市场环境、健全法规规划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可能对快递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格*产生影响,从而影响顺丰控股未来的业务开展及业绩情况。

我国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工作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大。各种类型及型号的机动车辆为顺丰控股运输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环保及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力度的日益加大,可能导致顺丰控股在环保及节能减排等相关方面费用支出增加,从而对顺丰控股的未来业绩产生影响。

顺丰控股下属子公司在税收等方面享受国家统一制定的优惠政策,包括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如果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顺丰控股及其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有关

优惠政策,则其财务状况及营运业绩将受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1、成本持续上升的风险

快递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在揽件、分拣、转运、投递等各个操作环节均有较大的人工需求。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人力成本不断上升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同时,场地租赁等成本也在不断增长。上述成本的持续上升,将对顺丰控股未来的业绩增长带来一定的压力。

顺丰控股的部分经营场地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由于顺丰控股对该等租赁场地并不拥有所有权,因此存在租赁协议到期后无法与出租方继续签订租赁协议的风险。另外,由于部分经营场地的房产权属不完善,第三方可能因此提出异议并可能致使顺丰控股不能按照相应租赁合同之约定继续使用该等场地或房屋。虽然顺丰控股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房产权属存在瑕疵的营业网点及中转中心的比例,但仍可能面临因出租方违约或房产权属原因导致无法及时继续租赁的风险,进而对顺丰控股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运输安全事故是快递物流行业无法避免的风险之一。一旦发生运输安全事故,则可能导致顺丰控股面临赔偿、车辆损毁及受到交通主管部门的处罚等风险。尽管顺丰控股为各类运输工具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相应的保险,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支出,但若保险赔付金额无法完全覆盖事故赔偿支出,将导致顺丰控股发生额外的支出,另外也可能对顺丰控股的市场声誉、客户关系方面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我国快递行业规模的快速扩张,拥有稳定、快速及不断优化的信息系统已成为快递企业能够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顺丰控股一向重视对信息系统的持续研发和升级,并拟使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资于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下一代物流信息化技术研发项目。通过对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升级,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随着顺丰控股业务的快速增长,其信息系统处理数据量也快速增加,若信息系统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而发生故障,将对顺丰控股的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5、部分经营资质到期无法续期或未及时续期的风险

本次拟置入资产的相关业务存在部分经营资质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情况。虽然该等经营资质属于专项经营资质,主管部门对于资质的要求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可能存在经营资质到期无法续期或未及时续期给拟置入资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尽管拟置入资产已正在对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经营资质办理续期手续,最大程度地降低对经营造成的影响,但部分资质到期无法续期或未及时续期将对拟置入资产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仍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顺丰控股的快递收派、中转等各业务环节均存在一定的质量控制风险。尽管顺丰控股在日常运营中建立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服务质量控制制度,但仍可能发生意外事故,从而造成承运物品的延误、损毁或丢失,也有可能发生由于人为因素发生延误、损毁或丢失承运物品的情况。如因意外事故或人为因素给客户造成损失,将可能遭受客户或第三方的索赔。尽管顺丰控股在业务合同中加入了责任限制条款,仍可能难以为顺丰控股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可能导致顺丰控股涉入仲裁或诉讼。上述情况均可能对顺丰控股的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并影响顺丰控股的声誉以及与客户的关系。

报告期内,顺丰控股经历了国家对交通运输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收政策变化。2011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联合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行业和试点地区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随后,“营改增”税收政策的试点范围逐步扩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2013年5月24日发布的“财税[2013]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3年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联合发布《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包括公路运输在内的相关行业按照修订后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营改增”的税收政策。

若国家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收政策的再度变化可能会给顺丰控股业绩造成进一步的影响。

顺丰控股作为快递物流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同时面临来自于国际快递服务商、国内全国性及区域性快递服务商的竞争。快递物流行业内从业企业数量众多,且同行业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程度较高,如顺丰控股不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将面临业务增长放缓、市场份额下降及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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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判断招标股份打新收益怎么样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分析招标股份的盈利能力;二是从近期上市的创业板企业相近的发行价以及发行规模进行分析。

1、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工程监理、试验检测、招标服务、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勘察设计等工程咨询服务,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租金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99%,主营业务突出。2018年至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分别为56,091.56万元、60,498.91万元和64,755.7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7.86%和7.04%。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程监理、试验检测、招标服务、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勘察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其中,工程监理、试验检测、招标服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合计占比均超过68%。公司积极发展全过程、全产业链的工程咨询服务,报告期内,各业务板块收入呈交替式增长。

1、综合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工程监理、试验检测和招标服务三类业务合计对毛利的贡献占公司总体毛利的74%以上,其中招标服务的毛利贡献最高,各期毛利贡献占公司各期毛利总和的32%-47%;工程监理各期毛利占比相对稳定,2019年以来呈逐年上升趋势;试验检测随大型竣(交)工项目的逐步完工,新承接项目呈现小而分散特点,2019年以来收入呈现一定下滑趋势,毛利占比也有所下降。

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是相对可比上市公司,公司招标服务收入占比较高,该类业务各期整体毛利率在65%至73%之间,高于其他类型业务的毛利率,对公司毛利率贡献较大。报告期内,随招标服务收入逐年有所下降,公司综合毛利率亦呈逐年略微下降趋势,但受其他板块业务收入增长的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总体较为稳定。

公司属于工程咨询服务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总体毛利率分别为43.15%、42.75%、41.42%和39.98%,随着收入结构的变化,呈逐年略微下滑趋势,但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2021年全年,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60,000.00万元至70,000.00万元,同比变动-7.50%至7.91%;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0.00万元至9,100.00万元,同比变动-9.88%至9.34%;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0.00万元至8,600.00万元,同比变动-11.16%至9.15%;

公司预计存在下滑可能的主要因素是:①受2021年9月以来福建省新一轮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福建各区域采取了严格的疫情管控措施,限制人员流动,而公司主要项目集中在福建省内,疫情对部分项目的开工和验收造成了影响,但公司年底仍在通过加班、赶工的方式赶上原有计划进度;②因公司主要应收款项集中在福建省内依托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客户,付款审批流程较长,且福建地区新一轮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也导致相关客户的整体结算流程放缓,部分款项如在年底前未能收回,则随着账期延长可能导致发行人需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总体来看,公司预计的2021年全年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较小,较为稳定。2021年全年的预计经营业绩为发行人的初步预计,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我们可以根据前一个上市的创业板新股来推算,最近一个上市的新股和招标股份接近的是天源环保,发行价格是12.03元/股,不过这一股票目前也是刚申购没有上市,可以等待其上市之后参考,再有和招标股份相似的【粤万年青(301111)、股吧】以及达嘉维康上市时间是在月初,收益分别为7565元和12510元。距离招标股份上市时间较长,最近的20-30之间的股票收益还是可以,因此招标股份的打新收益可以期待的。除此判断方法之外更多咨询客服QQ:100800360。

影响打新收益率的因素主要包括配售比例(即中签率)、新股涨幅和融资规模。因此对于招标股份打新收益率使用的和其在发行价较为相似的个股。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招标股份打新收益怎么样和会有多少收益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于大家有所帮助。

机构预测目标价靠谱吗?

在股票发行流通过程中,机构预测目标价是最不靠谱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就是股托,散户只要跟进去,以后就马上套你个十年20年,与中石油为例,发行价48点六元,当时的机构给出了目标价是110元,凡是买了中石油的,得需要几个世纪才能解套

【中金固收·转债】韵达股份转债投资价值分析

中金研究

韵达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韵达转债规模24.5亿元,T日在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

Abstract

摘要

发行人韵达股份是国内快递行业第一梯队领军企业,21年市场份额16.99%,行业排名第二。定价层面,公司正股机构关注度较高,弹性一般,估值中等。转债规模中等,债底保护较强。

风险

下游需求走弱;行业竞争加剧。

Text

正文

一、正股分析

发行人韵达股份是国内快递行业第一梯队领军企业,21年市场份额16.99%,行业排名第二。具体来看,公司2021年主营构成是派送服务收入:53.67%;中转费收入:39.8%;其他:5.22%;面单销售收入:0.94%;物料销售收入:0.28%;特许收入:0.08%。

公司2019-2021年的三年营收CAGR为44.41%,净利润CAGR为-18.20%,1-3Q2022实现营收为352.1亿元(YoY+23.11%),同期归母净利润为7.7亿元(YoY-2.05%)。公司最新年化净资产收益率6.3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1.0/0.99,销售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为8.28%/2.19%。公司于2023-01-31披露22年业绩预告:净利润约13亿元~15亿元,变动幅度为:-11.44%~1.75%,主要受2022年以来石油价格在一段期间内上行明显叠加国内疫情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短期承压。

整体来看,我们认为快递行业已走出早期的低价扩量竞争阶段,规模效应逐渐转弱,且随着快递行业在就业、民生等方面影响逐步扩大,监管机构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保障快递员权益、防止恶性价格竞争,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使快递企业采取差异化、争取品牌溢价的竞争策略。相较同行,公司差异化主要体现在:

1)高额机械设备投资提高自动化水平:公司自16年起大幅增加资本支出,扩大以机器设备为主的固定资产,提高自动化程度,降低单票分拣成本。截至1H22末,按原值计算机械设备约占公司固定资产的41%。22年以来随着前期资源替代性建设基本完成,公司资本开支策略转向核心资源维持为主(1-3Q22公司资本开支23亿元,远低于21年同期的55亿元),我们认为后续随着业务量回升与公司收入结构优化、单票价值提升,前期投入的规模效应将逐步显现,带来盈利能力的修复;

2)精细化加盟商管理+末端基础设施建设:公司采取枢纽转运中心100%自营+末端网点及门店100%加盟的平台化、扁平化运营模式,截至1H22末,公司在全国设立77个自营枢纽转运中心,拥有3,850个加盟商及29,844个网点及门店(含加盟商),加盟比例为100%;国内地级以上城市除青海的玉树、果洛州和海南的三沙市外已实现100%全覆盖,县级单位覆盖率96.67%。公司旗下加盟商单个体量小、易于管理,1H22前五大客户(多为加盟商)贡献营收占比9.82%。目前公司正引导末端加盟商参与建设网格仓,我们认为这将有助于缓解末端揽派压力、提升揽派时效、降低末端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服务质量与时效。

图表1:公司22年主动控制低价件规模和比例,优化收入结构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中金公司研究部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

正股估值在同行业中较为中等,市场热度较高,弹性一般。公司当前P/E(TTM)为23.56x,位于自身历史较低水平,P/B(MRQ)为2.09x,位于自身历史较低水平。正股总市值规模344.21亿元,流通盘占比97.0%,股权质押比例为11.35%,公司实控人为陈立英,聂腾云(个人性质),截至2022年9月30日,第一大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05%,正股机构关注度较高(公募持有15.36%),近180日波动率为43.73%,弹性一般。

与同业相比,公司当前市场热度处于75.68%分位数,个股估值处于64.86%分位数,成长能力处于28.83%分位数,现金能力处于83.78%分位数,盈利能力处于83.78%分位数,以及动量表现处于54.05%分位数。

图表2:韵达股份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注:市场热度为正股成交量26日指数移动平均与换手率在同行业股票中分位数的平均值;成长能力为正股收入增速、利润增速、净利增速在在同行业股票中分位数的平均值;个股估值、盈利能力、现金能力、动量表现则分别为正股P/E(TTM)、毛利(TTM)、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归母净利润、过去20日累计涨跌幅在同行业股票中的分位数。

二、条款及定价

转债规模中等,债底保护较强。本期转债规模24.5亿元,初始转股价为12.15元,转股期起点:2023年10月17日,最新平价约97.61元,期限6.0年,票面利率分别为:0.20%,0.40%,0.60%,1.50%,1.80%,2.00%,到期赎回价格108.0元,面值对应的YTM为2.01%,债底约为90.97元,债底保护较强,三大条款均保持主流形式。

定价层面,公司正股机构关注度较高,弹性一般,估值中等。转债规模中等,债底保护较强。

图表3:基础财务数据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Source

本文摘自:2023年4月12日已经发布的《韵达股份转债投资价值分析》

李奎霖 联系人,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122070189

杨 冰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5120002;SFCCERef:BOM868

陈健恒分析员,SAC执业证书编号:S0080511030011;SFCCERef:BBM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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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上市公司公告(11月9日)

吉比特:10月31日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参与

2022年11月1日吉比特(603444)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业绩说明会。

具体内容如下:

问:此次计划将今年几乎前三季度的全部利润分配给投资者,此举是出于怎样的考量,在国内游戏市场竞争加剧的当下,公司如何保证健康的现金流?

答:我们会根据现金储备决定分红金额,确保公司现金储备可以维持公司正常运作至少18个月以上,目前我们实际分红以后的现金储备远远超出了18个月。

问:吉比特此次计划将今年几乎前三季度的全部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并且此前也有多次大手笔的分红,请吉比特对此是怎样考虑的?这对公司现金流,以及未来发展需求是否会有较大影响?

答:公司一向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报,持续通过较高现金分红报股东,2020年、2021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8.62亿元、11.50亿元,本次分红延续了公司在报股东方面的一贯思路。

分红金额的确定主要考虑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及投资者报,经营发展这块我们基本保持18个月以上支出的现金储备(假如无收入的情况下),本次分配完之后的留存资金足够支持这一计划。

问:三季度分红具体是哪天?

答:具体分红时间请关注公司公告,在股东大会通过之后会有公告。

问:今年分红两次与往年都不同,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否已经到了一定的瓶颈?

答:我们分红会根据公司的现金储备而定,会按照目前的支出确保留有至少可供18个月的现金储备,现在实际储备会比这个高得多。本次分红目的是为了馈股东。关于经营发展是否到了瓶颈,主要取决于新项目的发展。我们内部还有足够的创意等待实现,从这点来说并没有遇到瓶颈。

问:很赞赏公司在投资者信心缺失时大额分红的态度,请公司有否考虑回购的方法,这样在税务上长期更有利于股东。

答:当下公司认为分红是报投资者更直接的方式。

问:关注到吉比特近年来参与了多家公司的投资,其中大部分是游戏领域企业,并且以初创型公司为主。请公司在投资方面的逻辑是什么?对初创型公司的投资更关注哪些方面?此前公司间接参股公司研发爆款游戏《羊了个羊》,但是公司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投资收益同比下滑86%,爆款游戏是否仅昙花一现?

答:我们主要会考察初创团队和选择的赛道来判断是否投资。《羊了个羊》的项目对我们三季报的影响很小,将来会有多少影响我们要等对方公司的财务数据,我们只是参股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

问:2022年以来,游戏公司对海外市场的关注度增加,公司如何看待海外市场?在海外市场的业绩表现如何?

答:我们一直重视海外市场,今年我们对新预研、新立项的绝大部分项目都要求做全球化的题材。

问:请卢总对游戏行业大环境的看法,公司是否感受到了下半年游戏行业整体的景气下滑?过去游戏被认为是偏娱乐消费,具有逆周期属性,今年却因为经济情况大幅下滑,公司怎么看待?

答:目前游戏行业整体态势表现的比较平稳。从最近公布的经济数据来看,整体经济形势并没有出现大幅下滑。

问:请董事长,公司17年上市至今,成功且成体量的产品只有《道》及《一念逍遥》,从结果的体现产品商业化的成功性及效率较低,公司怎么看待这个,以及是否找到好的办法解决这个?

答:我们目前用小步快跑的方式,会做很多尝试,如果有好的创意确定以后,立项后成功的可能性会比较高。

吉比特主营业务:专业从事网络游戏创意策划、研发制作及商业化运营。

吉比特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8.3亿元,同比上升9.89%;归母净利润10.12亿元,同比下降16.07%;扣非净利润10.02亿元,同比下降0.0%;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3.19亿元,同比上升20.1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23亿元,同比上升6.1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35亿元,同比上升12.59%;负债率30.15%,投资收益1849.2万元,财务费用-2.45亿元,毛利率88.17%。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34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29家,增持评级5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354.21。

以下是详细的盈利预测信息:

融资融券数据显示该股近3个月融资净流入37.01万,融资余额增加;融券净流入207.34万,融券余额增加。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吉比特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财务健康。该股好公司指标3.5星,好价格指标3.5星,综合指标3.5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5星,最高5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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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风电拟设立中节能黑龙江风电负责木兰200MW风电+清洁供暖项目

节能风电(601016)公告,公司拟投资设立中节能黑龙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金额1000万元。在黑龙江风电设立完成后,将负责中节能黑龙江木兰200MW风电+清洁供暖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环旭电子:10月合并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6.16%

环旭电子(601231)11月8日晚间公告,2022年10月合并营业收入为70.76亿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36.16%,较2022年9月合并营业收入环比减少10.01%。公司2022年1月至10月合并营业收入为566.07亿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35.70%。

博迈科控股股东博迈科控股等未减持股份减持期限已满

博迈科(603727)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收到的《天津博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函》《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公司控股股东博迈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成泰工贸在减持计划期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天宸股份子公司拟17.1亿元投建天宸健康城之东地块1B工程项目

天宸股份(600620)发布公告,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天宸健康公司”)的规划,天宸健康公司将于今年内启动开发建设天宸健康城之东地块1B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约17.1亿元,用于建造办公、酒店及商务综合楼。该项目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都会路东、银都路南、都莲路西、梅州路北。

鸿远电子控股股东、实控人郑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200万股

鸿远电子(603267)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红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45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郑小丹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151%。郑红先生和郑小丹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606%。

华远地产股东京泰投资拟减持不超1080万股公司股份

华远地产(600743)发布公告,公司股东北京北控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泰投资”)因其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0万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46%。

奥精医疗公告,公司股东奇伦天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

奥精医疗:奇伦天佑拟减持不超3%股份

奥精医疗11月8日晚间公告,持股6.8%的股东奇伦天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

卓锦股份股东安丰投资询价转让价初步确定为9元/股

卓锦股份公告,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公司股东珠海安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让方”)询价转让的价格为9.00元/股,为股东询价转让申购日(2022年11月7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卓锦股份股票交易均价10.12元/股的88.93%。此外,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2家,有效认购总量170万股,为拟转让股数的1.13倍。

11月7日晚,阳光诺和发布公告,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朗研生命”)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阳光诺和股票也于11月8日开市起复牌,当日报收于114.5元/股,涨幅达15.16%。

此前,阳光诺和与朗研生命主要股东利虔、赣州朗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刘宇晶签署《北京阳光诺和*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约定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朗研生命股权,并于10月25日起停牌。

阳光诺和是一家专业的*物临床前及临床综合研发服务CRO,为国内医*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物研发服务,致力于协助国内医*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朗研生命专注于高端化学*及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对外提供*品生产服务,在高端化学*、原料*等领域深耕多年,在高端化学*领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阳光诺和表示,通过本次交易,朗研生命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将进一步向CDMO业务领域延伸,构建“CRO+CDMO”一体化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定制化生产”综合服务,构建公司“研发+生产”一体化服务体系。

菱电电控股东谭纯累计减持比例达2.61%减持时间届满

菱电电控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收到谭纯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谭纯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3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1%。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安必平拟参投高特佳汇鑫基金其重点投向医疗健康产业

安必平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必平(广东)投资有限公司(“安必平投资”)将作为有限合伙人计划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有苏州高特佳信银汇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高特佳汇鑫”)2.00%的份额;高特佳汇鑫重点投资于医疗健康产业优质成长阶段的企业。

卧龙电驱(600580)子公司将为威睿提供新能源汽车电机零配件预估销售金额7.19亿元

卧龙电驱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卧龙采埃孚汽车电机有限公司(“卧龙采埃孚”)于近日收到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威睿”)的开发意向书,卧龙采埃孚将为威睿提供新能源汽车电机零配件。销售金额预估为7.19亿元,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至2031年。

*ST博天: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ST博天(603603)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安徽子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卧龙电驱:控股子公司收到供应商定点

卧龙电驱11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卧龙采埃孚收到威睿的开发意向书,卧龙采埃孚将为威睿提供新能源汽车电机零配件。本开发意向书所对应的产品预估销售金额为7.19亿元,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至2031年。

海立股份拟向海立香港增资不超4.9亿元以发展国际业务

海立股份(600619)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立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海立香港”)是公司推进国际化战略转型的重要功能性平台,以压缩机产品出口贸易作为主业,同时也是公司发展国际业务的投资平台。为支持其控股子公司海立马瑞利控股有限公司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公司拟向海立香港分步增资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增资后仍持有其100%股权。

骄成超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等多家机构于10月31日调研我司

2022年11月4日骄成超声发布公告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陈显帆丁健汤祎祎、华泰柏瑞基金沈雪峰钱建江、通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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