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电话多少号(环保部公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6年5月公众举报受理情况及3月公众举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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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6年5月公众举报受理情况及3月公众举报处理情况 附件二: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6年3月公众举报查处情况表 附件三: (来源:环保部) 环境保护近
环保部公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6年5月公众举报受理情况及3月公众举报处理情况
附件二: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6年3月公众举报查处情况表
附件三:
(来源: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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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破获重大污染环境案
环境污染举报电话?
上海市民如果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69环保热线举报
12369环保投诉电话是24小时的吗?
12369环保投诉受理电话是24小时人工接听的,市民夜间可以随时拨打电话12369投诉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中心受理后会将指令下达给夜间值班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在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处投诉内容,查处结果会及时反馈投诉人。
张家港环保*投诉电话是多少?
张家港环保*联系电话:0512-58693965。传真:0512-58919786环保机构联系电话:0512-56952562环保*通讯地址: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扩展资料:环保*是**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意味着上面对下面的监察行为,如环保部直接到地方监察,省环保厅到下一级地市监察,以及约谈、追责的力度会加大,但另一方面,地方的环境监管权并未上收,依然是属地管理制度。最终,将有助于形成一个企业主体责任、地方**监管、上级部门监察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监管监察新模式,既保障了环境执法的效果,又遏制了地方保护主义。参考资料:张家港市人民**-乐余人民**建设项目拟申请环评注册公示百度百科-环保*
环保部门重要电话号码,环保人士必收藏
应急联络单位目录
(3)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联络表
(4)全国各地中毒控制中心
(5)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网络
(6)其他海事*业务工作联系表
部门
电 话
部门
电 话
办 公 厅
自然生态保护司
总值班室
66556006
综合处
66556305
传真:66556010
农村处(土壤处)
66556338
综合处
66556005
生态功能处
66556322
文秘档案处
66556022
保护区处
66556313
信息化办公室
66556039
生物处(生安处)
66556308
研究室
66556637
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政务督查室
66556016
办公室
66103062
信访办公室
66556060
政策技术处
66103052
规划财务司
监测应急处
66103044
综合处
66556139
人员资质处
66103054
规划区划处
66556113
核设备处
66556855
预算处
66556122
核电安全监管司
投资处
66556124
综合处
66103071
财务处
66556130/5
核电一处
66556353
内审室
66556571
核电二处
66556358
政策法规司
核电三处
66556843
综合处
66556950
反应堆处
66556370
法规处
66556952
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环境政策处
66556951
综合处
66103085
行政复议处
66556168
核燃料处
66556381
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放废处
66556376
综合处
66556800
核技术处
66556387
体改处
66556176
电磁矿冶处
66556833
干部一处
66556183
环境监察*
干部二处
66556187
办公室
66556435
人力资源处
66556190
排收管理处
66556439
干部监督处
66556181
稽查处
66556444
科技标准司
区域处
66556474
综合处
66556205
处罚处
66556466
科技处
66556206
国际合作司
标准处
66556214
综合处
66556502
技术处
66556219
国际处
66556519
健康与气候变化处
66556230
亚洲处
66556533
66556225
欧洲处
66556522
水专项办
84665658
美大处
66556528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核国际处
66556507
综合处
66556861
外事处
66556503
水总量处
66556869
国合会秘书处
82268658
大气总量处
66556285
宣传教育司
统计处
66556876
综合处
66556057
环境影响评价司
新闻处
66556052
综合处
66556405
宣传教育处
66556895
规划环评处
66556784
直属机关**
环评一处
66556420
办公室
66556558
环评二处
66556426
组织处
66556559
环评三处
66556413
纪检处
66556579
验收处
66556430
统战群团处
66556553
环境监测司
监察*
综合处
66556809
纪检监察室
66556568
质量监测处
66556628
离退休办
污染源监测处
66556823
办公室
66556675
质管处
66556829
污染防治司
综合处
66556243
饮用水处
66556270
大气处
66556248
流域处
66556265
海洋处
66556289
固体处
66556254
化学品处
66556259
环保部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单 位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北京市环保*
(010)6841381768717180(办) 68413836(传)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100044
天津市环保*
(022)23051500,23051597,23051560(办) 23051596(传)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300191
河北省环保*
(0311)7908300(办) 7908511(值) 7908549(传)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48号 050051
山西省环保*
(0351)6371012(办) 6371111(值) 6371005(传)
太原市滨河西路21号 030024
内蒙古环保*
(0471)6281947,6281939(办)6281939(值) 6961772(传)
呼和浩特新城区艺术厅南街6号010010
辽宁省环保*
(024)86625021(办) 86625200(值) 86625017(传)
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4号 110033号
吉林省环保*
(0431)8906288(办、值)2719168(传)
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130051
黑龙江环保*
(0451)2351143、2331025(办)2330547(值) 2341524 (传)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6号 150090
上海市环保*
(021)62262788(总)62268110/62266809(办)62261422(值)62266689(传)
上海市汉口路193号 200002
江苏省环保厅
(025)83305768(办)83392932(值) 86631720(传)
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91幢 210013
浙江省环保*
(0571)87055404(办)87054192(核)87054190(传)87055467(值)
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 310007
安徽省环保*
(0551)2821895,2829822(办)2821512(值) 2822745(传)
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 230061
福建省环保*
(0591)7866777(总)7868358(办)7866778(值) 7868398(传)
福州市福飞南路138号 350003
江西省环保*
(0791)8596495(办/值) 8596532(传)
南昌市湖滨南路16号 330006
山东省环保*
(0531)6106112(办)6921389(传) 6106114(值)
济南市制锦市街12号 250012
河南省环保*
(0371)6328693(值)6327929(办) 6320521(传)
郑州市顺河路1号 450004
湖北省环保*
(027)87870675 办) 87880596(值) 7861455(传)
武汉市武昌八一路346号 430072
湖南省环保*
(0731)5464834,5464857(办)5464923(传) 5464404(值)
长沙市城南东路75号 410007
广东省环保*
(020)87532301(办)87532295(值) 87531752(传)
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丰泽大厦510630
广西环保*
(0771)2803997(办)2822755(值) 2849817(传)
南宁市民乐路1号 530012
海南国土环境资源厅
(0898)65338012(办) 65338010(办/值) 65337757(传)
海口市海府大道59号 570204
重庆市环保*
(023)63852405,63868827(办)63852130(值) 63850021 (传)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12号 400015
四川省环保*
(028)86128685(办)86114531(值) 86119656(传)
成都市西御街31号 610015
贵州省环保*
(0851)5570576(办/值) 5573414(传)
贵阳市遵义路40号 550002
云南省环保*
(0871)4145231,4145235(办)4145230(值) 4141645 (传)
昆明市西昌路129号 650032
**环保*
(0891)6811955(办) 6838351(值) 6835242(传)
拉萨市金珠中路61号 850002
陕西省环保*
(029)87291495,87292427(办)87291348(值) 87291327 (传)
西安新城省**综合办公楼10层 710004
甘肃省环保*
(0931)8413694(办) 8418240(值) 8418970(传)
兰州市皋兰路249号 730030
青海省环保*
(0971)8176616(办)8177582(值) 8135112(传)
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810007
宁夏环保*
(0951)6083384(办/值) 6024649(传)
银川市民族北街79号 750004
**环保*
(0991)2826022,2325087(办)2301144(值) 2819429 (传)
乌鲁木齐市健康路11号 830002
大连市环保*
(0411)2738080(总) 2738099,2739099(办) 2738181(传)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15号 116021
宁波市环保*
(0574)87114484(办) 87112403(值) 87132019 (传)
宁波市宝善路105号 315012
厦门市环保*
(0592) 5182600(办/值) 5182678(传)
厦门市湖滨南路1里26-34号 闽南大厦17层361004
青岛市环保*
(0532)2889347,2877044(办)2870402(值) 2879784(传)
青岛市延安一路39号 266003
深圳市环保*
(0755)83797261(值)83797274(办) 83797260(传)
深圳市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13-14层518032
**兵团环保*
(0991)2821175(办) 2890216(传) (010)66887075(办)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5号 830002
(3)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联络表
地址
邮政编码
上海抢救中心
021-62533429(F)Fax:62563255
上海市成都北路369号
200041
株洲抢救中心
0733-2381777Fax:2382416
湖南省株洲市清水塘
412004
青岛抢救中心
0532-3889191(F)Fax:3885209
青岛市延安三路218号
266071
沈阳抢救中心
024-25828772(F)Fax:25827733
沈阳市卫工北街26号
110026
天津抢救中心
022-67992365Fax:25694533
天津市汉沽区牌坊东街40号
300480
吉林抢救中心
0432-3976515Fax:3038283
吉林市遵义东路52号
132021
大连抢救中心
0411-6672312-2159Fax:6671965
大连市甘井子区
116031
济南抢救中心
0531-2983472(F)0531-2976509
济南市土屋路23号
250002
国家中毒控制中心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所属国家中毒控制中心成立于1999年4月23日。中心利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技术、设备及人员优势和多年积累起来的中毒控制经验、国内外联络网,背靠全国各学科专家,面向全国提供以下服务 信息协调技术支持现场调查人员培训职业病报告网络协作毒物评价 咨询热线:010-63131122,010-83163338 传真:010-63040499网址:www.npcc.org.cn 电子邮件:npcc@km169.net
(4)全国各地中毒控制中心
地址及邮政编码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河南分中心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郑州市康复中街3号,450052
0371-6967348(日) 6959721(夜)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广东分中心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广州市新港西路165号,510310
020-84198181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天津分中心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
天津市和平区甘肃路4号,300020
022-27306362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辽宁分中心 (辽宁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79-3号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河北分中心 (河北省职业病防治所)
石家庄市石正公路145号,050041
0311-6836424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三零七网络医院 (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307医院)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路2号,100039
010-66932472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沈阳网络医院 (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024-25718880,25718881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徐州网络医院 (徐州第三人民医院)
徐州市环城路131号,221005
0516-3575037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上海杨浦区中心医院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上海腾越路450号,200090
021-35120528
石家庄市急救中心
石家庄市体育大街15号,050011
0311-120, 6066666(调度室)
(5)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网络
☆ 国家经贸委上海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
☆ 国家经贸委株洲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
☆ 国家经贸委青岛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
☆ 国家经贸委沈阳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
☆ 国家经贸委天津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
☆ 国家经贸委吉林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
☆ 国家经贸委大连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
☆ 国家经贸委济南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
☆ 国家经贸委上海化学毒物咨询中心
☆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业务联系:62675682 健康监护体检:62534848 门急诊、住院:62538403 化学事故救援:62533429(24小时) 安全卫生检测:64382049 MSDS服务:62563255 康复治疗:64383871 上海市成都北路369号 本院是国家经贸委上海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上海化学毒物咨询中心和上海市民防防化应急救护站的挂靠单位。
(6)其他海事*业务工作联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传真
地址
邮编
1
大连海事*
0411-82623064
0411-82623064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9号
116001
2
烟台海事*
0535-6683618
0535-6242248
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8号
264000
3
青岛海事*
0532-2982521
0532-2859950
青岛市市北区港青路6号
266011
4
连云港海事*
0518-2310309
0518-2324849
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路11号
222042
5
厦门海事*
0592-6895117
0592-6895262
福建厦门海沧大道19号
361026
6
广州海事*
020-82272372
020-82354173
广州市黄埔区荔香路7号
510700
7
汕头海事*
0754-8900111
0754-8900110
汕头市海滨路47号
515041
8
珠海海事*
0756-3339454
0756-3334333
珠海市吉大情侣中路15号1幢
519015
9
秦皇岛海事*
0335-3094132
0335-3092032
秦皇岛市海港区东山街副8号
066000
10
重庆海事*
023—63826158
023—63826158
重庆市渝中区陕西路三巷4号
400011
你知道12369是环保热线电话吗?生活中有真实用到过吗?
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说清楚你举报的内容,并及时跟踪了解查处情况。
12369即“12369”环保举报热线,是中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电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按要求省级环保*和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环保*应在2001年7月31日前开通,其他县级以上环保*应在2001年12月31日前全部开通。已开通其他环保举报热线号码的地区,应逐步更改为全国统一的“12369”号码。制定的《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12369”环保举报热线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自动受理系统,可24小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和监督,对群众举报可自动受理、自动处理、自动传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上通下达,政令畅通,实现举报、投诉、咨询工作的自动化和现代化。
该环保热线将做到24小时畅通,执法队伍接到举报迅速出动,及时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检验。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在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时,可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地点向辖区环保*或“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无锡环保*举报电话是多少?
拨打统一举报电话12369环保*是**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败明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姿码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迹枯哪;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意味着上面对下面的监察行为,如环保部直接到地方监察,省环保厅到下一级地市监察,以及约谈、追责的力度会加大,但另一方面,地方的环境监管权并未上收,依然是属地管理制度。最终,将有助于形成一个企业主体责任、地方**监管、上级部门监察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监管监察新模式,既保障了环境执法的效果,又遏制了地方保护主义。
中央环保举来自报电话号码多少号
全国统一环境保护投诉电话号码12369。如果打不通,可以拨打114咨询当地环保*的电话。或者通过贴吧、微信等投诉。
安徽东冠健康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生活用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当涂县人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6万吨生活用纸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东冠健康纸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2]造纸和纸制品业;
建设地点:安徽省当涂县经济开发区东冠大道8号;
投资总额:总投资202000万元。
1、SO2、NO2、TSP、PM10、PM2.5、CO、O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H2S、NH3、臭气浓度均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扁担河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
3、目前评价区域内的地下水各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地下水质总体较好。
4、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昼间和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昼间和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工业场地内监测点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值,工业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造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H2S、NH3。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膜、污泥(废浆板)、废铁丝、废浆板包装、纸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化学品包装、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投产后噪声源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进入上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限值和当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站,尾水与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当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扁担河。
颗粒物经集气罩+水幕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共12套除尘设施,12根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排放。
臭气(H2S、NH3)通过加盖、绿化、喷洒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气能得到有效收集,并经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化学品包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滤膜、污泥(废纸板)、废铁丝、废浆板包装等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
切割产生的纸边用损纸机水力破碎后重新使用;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实现了固体废物零排放。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除尘器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对生产设备、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基础、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叠加背景值后昼夜间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在污染防治措施等“三同时”措施实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合理可行,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安徽东冠健康纸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朝峰
联系电话:18721967298
评价单位:安徽思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7号加侨国际广场写字楼B座1809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955526601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东冠健康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生活用纸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建设单位:安徽东冠健康纸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安徽思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东冠健康纸业有限公司是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22日,是一家集原纸生产、成品加工和经营销售为一体的生活用纸制造企业,为上海本土最大的生活用纸制造企业,名列中国生活用纸行业2018年综合排序第8位生活用纸制造商。
企业拥有洁云、洁伴、丝柔、自由森林和雅致生活等多个生活用纸品牌,其中“洁云”品牌自1996年推出以来,在国内生活用纸领域一直居于领先地位,自2002年以来连续四年市场占有率位居上海市首位,并于2001-2010年连续多年分别荣获“上海市畅销品牌”的殊荣及“上海市畅销快速消费品”称号,且自2013年起连续6年荣获“上海市著名商标”称号;“洁伴”品牌自2008年起连续十一年荣获“上海名牌”称号。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林慧路1000号,厂区总占地面积185601m2,厂房建筑面积96704m2,投资总额1亿美元,注册资本金4850万美元。公司现有8条先进的造纸生产线,其中从欧洲、日本引进的有7条,合计纸机总产能14万吨,并具有年加工1000万箱各种生活用纸产品的生产能力。
受制于资源、土地等多因素制约,上海东冠在上海的发展已遇到了瓶颈。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高瞻远瞩,鉴于对未来生活用纸市场信心,通过充分调研,决定在马鞍山市当涂县投资用地382亩,在十四五期间投资兴建年产36万吨生活用纸项目,打造安徽生活用纸生产基地。
本项目拟投资建设12套先进的生活用纸造纸生产线;12条先进的一体化产品自动生产线(全自动抽纸、卷卫、高压花方包及无芯设备)及多台套后加工设备,可形成年产36万吨生活用纸原纸能力;通过一体化及后加工设备进行折叠、分切、包装可形成年产4500万箱成品加工能力。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造纸行业的长远规划和循环经济政策。具有技术优势和规模效益。项目的建设标志着东冠集团在生活用纸领域生产和市场将更进一步,集团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大大提高企业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已于2021年3月16日获得当涂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当发改函【2021】64号,项目代码为2103-340521-04-01-1733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安徽东冠健康纸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思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我单位在对拟建项目周围环境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资料,在征求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评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包括以下三个阶段(另见图1.2-1):
第一阶段:
①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要求,在分析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为报告书。
②根据项目特点,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明确本项目的评价重点,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对项目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建设地点及周围地区社会、气象、水文、周围污染源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明确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标准。
第二阶段:
①根据环评导则要求对项目区域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进行分析。
②收集项目所在地环境特征资料包括自然环境、区域污染源情况。
③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完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等评价工作。
第三阶段:
①根据项目工程分析,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提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要求,完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章节撰写。
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文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汇总工作。
图1.2-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特点:
(2)本项目所需蒸汽由附近大唐电厂集中供热管网提供,无自备热源;
(3)本项目废水在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入当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4)本项目由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建设,有成熟的生产团队和先进的技术支撑;
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①本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当前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
③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足有关环保标准、技术导则规范要求,废气、废水、噪声能否达标排放以及对周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程度,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特别是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和处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④本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及其影响程度如何。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文件中鼓励类、十九轻工行业“1、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竹浆10万吨/年及以上的林纸一体化生产线及相应配套的纸及纸板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除外)建设;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以非木纤维为原料、单条10万吨/年及以上的纸浆生产线建设;先进制浆、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无元素氯(ECF)和全无氯(TCF)化学纸浆漂白工艺开发及应用”,淘汰类、十二轻工行业“11、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12、幅宽在1.76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米/分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13、幅宽在2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分以下的白板、箱板纸及瓦楞纸生产线”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不涉及使用该令中规定的淘汰类设备和生产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根据《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与本项目相关的轻工行业限制类为“4、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淘汰类为“4、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5、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本项目产品为生活原纸,为高端纸,且使用商品浆板,无制浆工艺,符合安徽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第71号《造纸产业发展政策》,第九章“行业准入:第四十七条:造纸产业发展要实现规模经济,突出起始规模。新建、扩建制浆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要求达到:化学木浆年产30万吨、化学机械木浆年产10万吨、化学竹浆年产10万吨、非木浆年产5万吨;新建、扩建造纸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要求达到:新闻纸年产30万吨、生活用纸年产10万吨、箱纸板和白纸板年产30万吨、其他纸板项目年产10万吨。薄页纸、特种纸及纸板项目以及现有生产线的改造不受规模准入条件限制”。
本项目为生活原纸生产项目(年产36万吨生活用纸),达到了准入规模,具备一定的规模效应,符合“发挥造纸产业自身具有循环经济特点的优势,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造纸产业”的要求及造纸产业发展政策。
1、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年征求意见稿),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的产业规划是:重点发展“2+1”主导产业体系,“2”为装备制造、新型材料产业;“1”为科技创新与现代服务业。当涂县经济开发区*部规划见图1.5-1。
装备制造:依托北区、新桥组团现状装备制造产业以及家用电器产业集群和中国绿色智能家电产业园的选址建设,规划建设整机生产、配套生产、产品展示和科技研发于一体的绿色智能家电产业集群。
新型材料:加快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结合产业实际重点发展纳米材料、高性能材料。
科技创新与现代服务业:集中建设科技创新园区,以产品研发、产品设计以及产品展示为核心,为制造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完善规划区公共服务配套,以商业零售、商务办公、宾馆酒店、文化娱乐为主,构建产城一体的现代产业新城。
规划形成9大组团,包括5个工业组团、4个现代服务组团。
规划2处高端装备制造组团,布*在新桥产业组团和经济开发区北区组团。分别位于铁路南路以南、205国道(天门大道南段)以西、县界以北、协成南路一高压廊道以东区域和江字河南路以东、银黄路以南、天门大道以西、姑孰河以北地区。
规划1处新材料与节能环保产业组团,布*在襄城河以南、205国道以西、工业干道以东、云从路以北地区。
规划2处高新科技创新产业组团,布*在生产研发组团,位于205国道(天门大道南段)以西、新太西路以北、霞飞路以东、涂山大道以南区域和205国道(天门大道南段)以西、铁路南路以南、荷花村路以东、荆山路以北地区。
规划4处现代服务产业组团,分别布*在205国道以东、银黄路以南、振兴大道以西、护城河以北地区;济美路以东、云从路以南、205国道以西、提署西路以北地区;霞飞路以东、宝塔路360米以南、205国道以西、涂山大道以北地区;长沟中路以东、新太西路以南、205国道以西、铁路南路以北地区。
本项目产品为高端生活原纸生产制造项目,属于新材料产业,符合当涂经济开发区的“新型材料-高新科技创新产业组团”产业规划。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对轻工业未来五年发展规划而编制的《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其中对造纸行业的规划为:推动造纸工业向节能、环保、绿色方向发展。
加强造纸纤维原料高效利用技术,高速纸机自动化控制集成技术,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及应用。重点发展白度适当的文化用纸、未漂白的生活用纸和高档包装用纸和高技术含量的特种纸,增加纸及纸制品的功能、品种和质量。
充分利用开发国内外资源,加大国内废纸回收体系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为生活原纸生产项目,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
3、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皖政发[2018]83号)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用蒸汽由大唐电厂集中供热管网向厂区纸机生产线供给,符合皖政发[2018]83号中“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的要求;
本项目生产线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在节约能源方面应用了较多的先进技术,可取得显著的节能效果;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在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能够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或二级水平,符合皖政发[2018]83号中“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的要求。
4、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的符合性分析
具体见表1.4-1本项目与皖发[2018]21号文的符合性分析(摘录)
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2018年7月起,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除必须实施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航道整治、港口码头及集疏运通道、道路及跨江桥隧、公共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建设项目,以及长江岸线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区内非工业项目外,不得新批建设项目,不得布*新的工业园区。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
本项目厂界距离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58公里,不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
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且本项目环境基础设施完善,能达到长期稳定运行要求。
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全面执行国家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且本项目采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管住固体废物污染。进一步开展长江(安徽)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全面调查、评估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建立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实施全过程监管。
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存储和处置利用,不会造成污染。
园区企业污水处理全覆盖。园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必须全部纳入统一污水管网,实行统一管理、不留死角。企业工业废水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之前,必须各自进行预处理,且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的纳管标准。
本项目废水先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当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政策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号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见表1.4-2。
表1.4-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属于禁止开发区,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红线范围内用地,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地区以及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上新项目将受到限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较好,可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要求;根据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分析项目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本项目不超出园区和当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蒸汽和水,项目电、生活用水均通过当涂经济开发区市政单位提供,蒸汽通过当涂经济开发区大唐电厂提供,生产用水由长江取水(长江取水设施故障时,从涂经济开发区自来水管网取水),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负面清单为“禁止引入国家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的、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知道目录》(2007年版)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的项目;禁止引入从事印染、纸、酒精、制革、化工等与太白镇主导产业定位不相符的高能耗、高污染加工制造项目”。
本项目为生活用纸生产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知道目录》(2007年版)要求,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容,同时符合当涂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
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
(1)水环境影响:关注各股废水的排放特征,论述厂区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工艺的可行性、污水接管可行性、是否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关注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各类大气污染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合理确定本项目及全厂的大气防护距离,以及大气防护距离内是否存在居住、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3)环境风险:本项目事故风险的发生概率相对较低,关注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否可接受,风险防范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声环境影响:关注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是否达标,是否会对周边保护目标造成影响等。
(5)固废影响:关注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固体废弃物是否得到有效处置,能否做到“零排放”。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当涂县经济开发区东冠大道8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和安徽省各项企业准入条件要求;本项目社会效益明显、经济效益良好,通过采用各项先进的生产技术,本项目产污量较少、能耗较低,清洁生产水平较高;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预测表明本项目对周围的水、大气、声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控制在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的指标内;通过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后,可以将环境风险的发生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因此,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安徽东冠健康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生活用纸项目在该地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改本)(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并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2日修订并实施);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1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13)《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公布施行);
(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15)《***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
(17)《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122号;
(18)《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0)《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1)《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
(2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
(24)《***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25)《***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26)《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2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29)《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2017年1月5日;
(30)《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7)《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27号;
(10)《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11月22日;
(11)《安徽省环保厅关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建设单位不需提供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的函》(皖环函〔2018〕782号);
(12)《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18〕955号;
(13)《安徽省人民**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皖环发〔2017〕166号;
(16)《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法函〔2005〕114号;
(17)《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质〔2014〕28号;
(18)《关于促进我省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2〕57号;
(19)《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2月4日;
(20)《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皖政发[2018]83号);
(21)《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
(22)《马鞍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马政〔2014〕19号;
(23)《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马政[2018]64号;
(24)《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实施方案》(马发〔2018〕17号);
(25)《关于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管安〔2014〕74号。
(11)《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
(3)《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
(2)当涂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年产36万吨生活用纸项目备案的函》(当发函[2021]64号);
(3)《安徽东冠健康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生活用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环境影响识别应明确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生产运行期间等不同阶段的各种行为与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影响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包括有利与不利影响、长期与短期影响、可逆与不可逆影响、直接与间接影响、累计与非累计影响等。对建设项目实施形成制约的关键环境因素或条件,应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详见表2.2-1。
地面高程、水位标高和取样深度;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氯化物、氰化物、砷、Hg、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
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并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和所在地的环境状况,本次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和预测评价因子见表2.2-2。
注:×无影响;负面影响;轻微影响*;○较大影响;●有重大影响;⊕可能影响;★正面影响。
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常规因子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H3、H2S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相关标准;臭气浓度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具体标准值见表2.3-1。
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水体扁担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2.3-2。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2.3-3。
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2.3-4。
本项目所在地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本项目周边居民点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标准限值见表2.3-5。
≤1.5
≤1.5
>1.5
≤1.0
>1.0
≤1.0
≤1.5
>1.5
≤1.0
≤1.0
≤1.0
≤1.0
≤1.0
表2.3-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mg/kg)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1.5
1.5
本项目所需蒸汽由大唐电厂集中供热管网提供,企业厂区不设锅炉,生产过程中无燃煤废气排放。
本项目颗粒物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建扩建二级标准,详见表2.3-6。
1.5
1.5
(2)废水排放标准建设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当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纳管协议标准后排入当涂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扁担河。根据安徽东冠健康纸业有限公司与当涂县管委会签订的《当涂第二污水处理污水厂接管协议》,安徽东冠健康纸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标准见表2.3-7,基准排水量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中“造纸企业”标准。当涂第二污水处理污水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一级A标准,具体见表2.3-8。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中“造纸企业”标准
注: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为无氯漂白商品木浆,正常生产过程中废水中无可吸附有机卤素(AOX)、二噁英,上表中所列标准由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监测时执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A标准
备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和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3-9。施工作业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2.3-10。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期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在厂区临时储存期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本项目废水接管量为9955.6m3/d,上述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后进入当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通过扁担河排放至长江。当涂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一级A标准。故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对照“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建设项目对应“造纸”,属于Ⅱ类(报告书)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其评价等级均为三级。详见表2.4-1、2.4-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项目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国家或地方**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及其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注:“环境敏感区”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C0i一般选用GB3095中1h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择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5.2确定的各评价因子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8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为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评价工作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按导则估算公式进行计算,如污染物数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具体见表2.4-3。
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Pmax及最大落地浓度距离见表2.4-4。
1.8140
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矩形面源排放的H2SPmax值为2.7815%,Cmax为0.2782μg/m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的要求,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有: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建设项目建设前后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变化程度(不明显)、受本建设项目影响人口的数量(变化不大),声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的要求,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有:项目的占地面积≤2km2,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区域仅对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风险潜势为Ⅳ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Ⅲ,进行二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Ⅱ,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当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经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计算,本项目Q值为0.0012380mg/kg;LD50/口摄取/白鼠>1.4mg/kg(溶液)。
混合物,液体白色不透明,14.5%脂肪醇无规聚醚,6.3%聚醚接支硅油。pH值6-9,密度(20℃)0.8-1.1,可溶。LD50>5000mg/kg。
本项目使用的浆板为进口木浆,木浆漂白方式为无氯漂泊。板状,含水率约为10%,易燃。
主要成分为植物纤维素、杀菌剂,易燃不含挥发分。
(1)本项目产品为生活用纸,可细分为四种类型,产品方案详见表3.3-3。
本项目产品为高端生活用纸,产品质量执行国家标准《卫生纸(含原纸)》GB20810-2018、《纸巾纸》GB/T20810-2018、《厨房纸巾》GBT26174-2010、《擦手纸》GBT2445-2009的要求,详见表3.3-4至3.3-8。
12.0±1.014.0±1.016.0±1.018.0±1.020.0±1.022.0±1.024.0±2.028.0±2.033.0±3.039.0±3.045.0±3.0
≥1.8
≥1.3
≥1.8
≤1.0
≥1.50
0.2mm2~1.0mm2
>1.0mm2-2.0mm2
10.0±1.012.0±1.014.0±1.016.0±1.018.0±1.020.0±1.023.0±1.027.0±2.031.0±2.0
1.0
1.0
1.50
0.2mm2~1.0mm2≤
>1.0mm2,≤2.0mm2≤
注:纸餐巾不考虑柔软度技术指标;纸巾纸分为纸面巾、纸餐巾、纸手帕等。
16.0±1.018.0±1.020.0±1.023.0±2.027.0±2.031.0±2.035.0±2.039.0±2.044.0±3.050.0±3.0
≥1.5定量≤40.0g/m2
0.2mm2~~1.0mm2
>1.0mm2-2.0mm2
22.0±2.026.0±2.030.0±2.035.0±3.041.0±3.047.0±3.053.0±3.0
≥1.5定量≤40.0g/m2
0.2mm2~~1.0mm2
>1.0mm2-2.0mm2
本项目共设12套生活用纸造纸生产线;12条一体化产品自动生产线(全自动抽纸、卷卫、高压花方包及无芯设备)及多台套后加工设备。
一期:4套生活用纸造纸生产线;4条一体化产品自动生产线;多台套后加工设备。
二期:8套生活用纸造纸生产线;8条一体化产品自动生产线;多台套后加工设备。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生产设备、环保设施情况见表3.4-1、表3.4-2。
宽:1.4m
生产能力:35t/d
生产能力:25t/d
生产能力:24t/d
生产能力:24t/d
生产能力:7.5t/d
生产能力:6t/d
生产能力:13t/d
宽:1.4m
生产能力:35t/d
生产能力:25t/d
生产能力:24t/d
生产能力:24t/d
生产能力:7.5t/d
生产能力:6t/d
生产能力:13t/d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当涂县经济开发区东冠大道8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西侧为金柱中路,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外滩曹家村、北侧庚家村、西北侧赵庄、东南侧张家村,目前正在拆迁中,计划项目建设完成后全部拆迁完成。本项目厂区周边情况另见图3.5-1所示。
本项目分总占地面积为382亩两期建设,一期位于厂区北侧,占地面积为209亩,二期位于厂区南侧,占地面积为173亩。
企业根据生产厂房可利用现状实际情况实施总平面布置,平面布置坚持以下原则:
1、满足生产需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4、原料、产品的装卸设施等根据物料的性质、数量、包装及运输方式等条件,按不同类别相对集中布置,以便生产管理;
5、结合场地条件,因地制宜,力求缩短各类管线长度,达到节约投资的目的。
本项目生产车间内具体平面布置如下:
1、项目一期建设1间备浆车间,2间造纸车间,成品库1间,原纸库1间,污水处理站1座,取水站1座,总配电站1座、办公楼1座(4层)。
2、项目二期建设1间备浆车间,1间造纸车间,成品库1间,原纸库1间。
3、厂区呈东西走向东侧大门为成品出口,西侧大门为原料入口;办公楼位于厂区东门内侧,厂区北侧为一期项目,南侧为二期项目,从东到西走向依次为一期二期成品仓库、一期二期造纸生产车间、一期二期原纸仓库、一期二期备浆车间、浆板入口,污水处理站、取水站、配电房位于厂区西北侧。
本项目总平面设置符合总平面设计规范,生产工艺流程顺畅、紧凑,满足施工、安装、操作及检修要求,厂房内部生产、储运、环保功能分区明确,并充分考虑了国家有关防火、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标准、规范的规定,并与产业园已有的有关设施相协调,整体满足厂区建设分区的要求。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造纸用水和蒸汽,造纸用水由长江取水,蒸汽由大唐电厂供给。一期长江取水126.3155万m3/a二期长江取水252.631万m3/a。
本项目员工新增定额为1529人,厂区内建设餐厅,不设食堂,员工点外卖在餐厅内食用,人均生活用水定额以50L/d计,全年工作330天,生活用水量为76.45m3/d(即25228.5m3/a)。
本项目生产运行期间,主要为废水为造纸废水、江水净化浓水、除尘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SS、NH3-N、COD、BOD5、pH,废水产生量为328.5352万m3/a。
本项目办公生活用水量为76.45m3/d,办公生活污水排放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1.16m3/d(即20182.8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当涂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当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用电引自马鞍山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内llO/lOkV变电站。厂区内设置35kv变压器1台、10kv变压器1台(应急备用),并设置配电站1处,各类低压用电设备常用容量约为800KW,年用电量约32898万kw•h,其中一期年用电111378万kw•h,二期年用电217618万kw•h。
本项目使用蒸汽引自大唐电力蒸汽,大唐电力负责修建蒸汽管道(架空)至厂区围墙并提供蒸汽。大唐电力年提供蒸汽量约为83.16t,管道损耗蒸汽量约为3.96t,其中一期年使用蒸汽量为26.4t,二期年使用蒸汽量为52.8t。
根据本项目特点和生产要求,本项目职工定员1529人。
生产线实行3班制,每班8h,每天生产运行24h,年生产运行时间为330d,即7920h/a。项目人员职位情况见表3.7-1。
1.1
1.2
1.1
1.2
项目实施过程包括:前期工作、设计及施工准备、施工进度等。
本项目计划工期7年,从2021年到2027年,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2021年6月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完成可研、环评、能评等的编制、申报和审批。
2021年7月底进场,开始投入2条线(合计6万吨产能)建设。预计2022年9完成建设投入试生产。
2022年1月开始投入另外2条线(合计6万吨产能)建设。预计2022年底完成建设投入试生产。
2024年投入建设4条生产线(合计12万吨产能)建设。预计2024年底完成建设投入试生产。
2025年投入建设4条生产线(合计12万吨产能)建设。预计2025年底完成建设投入试生产。
本项目生产工艺分为制浆阶段、抄纸阶段、后加工阶段。
工艺流程简述:
(1)浆板:本项目原料浆板经水运和陆运送至厂区原料库中储存待用;
(2)浆板输送机:本项目通过叉车将浆板运送至输送机附近备用,并通过行车将浆板吊送至浆板输送机送料口,此过程会产生噪声N1、N5;
(3)水力碎浆机:通过全自动水力碎浆机将浆板打碎形成纸浆,此过程会产生噪声N2、N6;
(4)卸浆池:通过全自动卸浆机将纸浆卸浆至浆池;
(5)高浓除砂器:通过全自动高浓除砂器去除纸浆中的铁丝(浆板包装)等杂质,此过程会产生噪声N3、N7和一般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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