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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资金流向凤凰(教育龙头股名单(教育产业链梳理) - 南方财富网)

2023-11-30 20:44:56

作者:“admin”

教育龙头股名单(教育产业链梳理) - 南方财富网 2023-06-1402:37南方财富网 教育概念股中,涨跌幅最高的是电广传媒,开盘报8.25元,最新报价8.87元,上涨10.05%。教育产业链的相关上市公司都有哪些?

教育龙头股名单(教育产业链梳理) - 南方财富网

2023-06-1402:37南方财富网

教育概念股中,涨跌幅最高的是电广传媒,开盘报8.25元,最新报价8.87元,上涨10.05%。教育产业链的相关上市公司都有哪些?南方财富网趋势选股系统为您整理相关信息。

一、教育产业链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梳理如下:

教育行业:电广传媒、松发股份、佳发教育、创业黑马、盛通股份、皖新传媒、蓝色光标。

VR教育:丝路视觉、城市传媒、同辉信息、创维数字、恒信东方。

**教育:得利斯。

二、教育主要龙头企业名单:

龙一、新开普: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一卡通系统的软件及各种智能终端的研发、生产、集成、销售和服务。近5个交易日股价上涨6.08%,最高价为10.69元,总市值上涨了3.13亿,当前市值为51.43亿元。资金流向数据方面,6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流出305.05万元,超大单资金净流入848.05万元,大单资金净流出1153.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84.27万元。

龙二、方直科技:公司从事中小学教育软件。近5个交易日股价上涨9.87%,最高价为15.26元,总市值上涨了3.68亿,当前市值为37.23亿元。6月13日该股主力净流入188.97万元,超大单净流出602.51万元,大单净流入791.48万元,中单净流出472.89万元,散户净流入283.92万元。

龙三、中公教育:公司从事教育培训。近5日股价上涨1.37%,2023年股价上涨10.2%。6月13日消息,中公教育资金净流出2.93亿元,超大单资金净流出2.67亿元,换手率7.42%,成交金额17.74亿元。

龙四、世纪天鸿:公司业务有助学读物。回顾近5个交易日,世纪天鸿有3天下跌。期间整体下跌8.4%,最高价为19.2元,最低价为16.8元,总成交量2.2亿手。6月13日消息,世纪天鸿主力净流出2664.89万元,超大单净流出2225.36万元,散户净流入5624.45万元。

三、业绩好的教育概念股:

蓝色光标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财报,实现营业收入97.74亿元,同比增长25.6%,归母净利润1.49亿,同比355.1%;每股收益为0.06元。

视源股份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财报,实现营业收入37.57亿元,同比增长-10.27%,归母净利润2.84亿,同比-7.8%;每股收益为0.41元。

财报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32.36亿元;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4.83亿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2.76%;毛利率38.54%,每股收益0.19元。

财报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30.97亿元;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3.38亿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2.97%;毛利率20.34%,每股收益0.17元。

财报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29.63亿元;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8542.22万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2.19%;毛利率4.15%,每股收益0.03元。

数据由南方财富网提供,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栽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史上大机会渐露真容,扒拉一张资金进场绝密图!

❖鱼鸟沉浮,水木明瑟,白莲弥望,青山向人,至此者渺然有江湖之思

这两天的人民币贬值有点猛,对美元即期汇率盘中接连突破6.52、6.53和6.54关口,最低贬值至6.5416,最终收于6.5240,创2017年12月28日以来新低。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则跌破6.55关口,跌幅超过400个基点。

一个月前:10亿美元=62亿人民币

现在:10亿美元=65亿人民币

敢问,这是要把美元往境外推,还是往机内吸,人民币这种力度的“促销”,老外再不来,就不是老外了。同时股市还要打折,给3000点以下买股的机会,今天甚至差点破掉2800点,这不是明着告诉老外,我朝开放金融领域,不是打折促销,是什么?

老饶让诸位看一组这几天的数据:截至6月20日,今年以来北向净流入资金已达1628亿元,几乎占到2017年全年的八成。5月份北向资金净流入508.5亿元,刷新了沪深港通开通以来的最高纪录,6月至今北向资金净流入也高达311.53亿元。

除此之外,上图中的重要通知,太有意思了,很直接明了的说:就是要有效利用外资进场,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老外再不来,就是**了。这颇有改革开放之初,我朝利用外资进场在沿海设厂,大力搞加工制造产业的那番场景。要提醒诸位的就是。需要记住,改革从来都是干出来的,不是“设计”出来的。小平的“猫论”为什么伟大,就是小平同志如此伟大的人物,都很清楚,我们没有能力设计什么改革方案,只能顺应历史潮流,顺应民间的首创精神。尊重老百姓,这是过去领导人最伟大的地方,也是中国改革最成功的地方。

现在我朝正处在转化经济动能的关键时机,堪比再一次站在历史的转折点。当前金融去杠杆的关键阶段,这周末的政策意图就出来了,这次释放基础货币达7000亿元,其中5000亿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

债转股是怎么回事呢?我们的企业净资产1个亿,负债3个亿,3倍的杠杠,这个在当前企业很多都这样,一年的盈利基本还了利息,所以这个债务不去除,高质量的经济谈何而来?这个负债3个亿怎么来的,这就要问银行了,银行觉得值这个价钱,所以愿意把这个钱借给企业,以前还能借东墙补西墙,现在我朝在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市场资金流动性差,问题就凸显了,绑架高层决策,加息加不得,降息更不好,为了去除这些债务,搞的债转股,就是用2亿的债务直接转成银行持有企业的2亿股份,这个钱就不用还了,这样以来,资产负债表就好看了,资产产3个亿,负债1个亿,杠杆率三分之一,完美!于是,去杠杆圆满完成,接下来就是转换经济动能!

因此在这次会上,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总监赵濛赵总在会上发表了讲话,他原话这样说的:在国家发改委、有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妥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在实践过程中要汲取上一轮债转股的经验与不足,因企施策,真正发挥债转股的功效。债转股工作实施推进过程中,要有效发挥债权人委员会的协调职能,同时也要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引领作用。推动本轮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实现降低企业杠杆率、改善企业运营效率及促进银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双重功效。

老饶在这里强调一下,这放出来的7000亿中的5000亿,是专款专用的,有2类,是坚决要让其破产重组的:

(1)不支持名股实债的项目。

(2)不支持僵尸企业债转股。

这真的是与20年前那一幕太像了,但是有些人发牢*一堆,看不清未来的路在何方。

因此老饶断定:其最终就是谁搞债转股,谁就发大财。因为债转股的都是在企业危机时刻,股价极低位置实施,所以这就要怀疑那些债务重的公司,忽然断崖下跌的真正目的了。

1999年,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相继成立,当时规定存续期为10年,结果,这一晃都20年过去了,这哥几个还活的好好的,还有几家居然都上市了,大家看看他们去年的利润吧,都是上百亿的净利润,当年把股份转给他们的人,都亏血本了。

西方人把不良资产的投资者称为兀鹫投资者,它们盘旋在天空,寻找着垂死的企业。在经济的生态系统中,这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但从生态系统角度而言,食腐者是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将有机物分解为无机物,重新汇入泥土。《狮子王》里老狮王对辛巴说:“(我们现在吃羚羊)我们死了以后,尸体就会变成青草,羚羊就会来吃青草。”

所以,它们支撑着这个世界的生生不息。兀鹫是贪婪的,又是尽责的。既然如此,现在这些秃鹫又站在历史需要他们的点上。

这一次的5000亿的专款专用,回望历史上一轮金融改革,何其相似,2000年前后朱相主持一次金融机构大规模的降杠杆,非常时刻,对大规模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剥离出去的资产,打折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

在2000年的高峰时期,资产价格打折的非常厉害,几乎属于捡漏。当时的价格非常低,过了20年,回过头去看,当时这些“秃鹫们”在上一轮最赚钱的业务是“土地”。当年的大秃鹫之一,东方的副总在小范围会议亲口说的:萧山离杭州只有一江之隔,2001、2002年时那些工厂处置的土地、工业用地8万、10万每亩,今天到萧山拿一个工业用地没有二三百万拿不下)。

前人的风光不可再复制,只能作为回忆。把上一轮和这一轮的数据做一个对比,1999年不良贷款率高达39%,那时产生了约3万亿的不良资产,催生了4家大秃鹫,这4家一共吃下了不良贷款1.4万亿,其中4050亿的债转股。

当时的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当时就发了一笔横财,专门为处置不良资产而成立的四大秃鹫之一,在买入打折的不良资产后进行重组,上演了一波乌鸡变凤凰的好戏。

这里老饶要着重强调一下,当年的4050亿与今天的可是完全不一样的。20年前,中国的M2总量还不足12万亿元,但上一轮债转股不良资产却达到1.4万亿元,占M2总量的比例高达11.7%。现在的M2是多少呢?现在的是170万亿啊。所以这次催生的大财富,可能比当年更加壮观。而操作手法,就等于把当年的手段再复制一次,熟人熟路了!

所以早就嗅到了资本味道的论坛一召开,就开始干活了。现在的不良资产和过去的不良资产无论是它的资产质量、资产的形态、价值跟过去都显然不同了。2000年只要能拿到资产就能赚钱,现在不良资产市场价格炒的非常高,平均价没有低于五毛(目前拿到的包),高的曾拿过七毛多(就是没有低于5折的资产包了)。川哥在退休前,其言善。

回看历史,2000年过后紧接着就到了2005年,中国银行业也进行了大规模的进行股份制改革和上市,吸引了大批的投资者,大大的充实了资本金,提高了资本充足率。这一轮大规模的降杠杆,让中国的银行业补充了大量的资本金,才有了后来在美国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袭来能安然度过的可能。当时大规模的银行融资上市和上面文章提到的不良资产打折销售,引进大量的外国战略投资者,导致了一直有银行业被贱卖的说法。

现在看来当时的这一说法站不住脚,因为当时情况下,中国银行业在大量处置不良资产后,确实处于困境中,不良贷款率奇高。如果没有这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捧场,中国银行业境外融资肯定会大打折扣,可以说如果没有当年银行业大规模的上市,也没有中国经济这么多年的黄金发展期,因为股改上市后的银行弹*充足,为信贷源源不断的提供了资金。

现在我朝打开金融领域开放,引进外资,形势所迫,不得不为之!上峰害怕外资不来,在博鳌论坛上,曾经再次着重强调过一次: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转股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这是央行在博鳌论坛上宣布的12大金融开放举措之一。

就在前几天,银保监会又害怕外资不来,又再次强调了一次:现在谁都知道,本轮市场化债转股的签约规模已超万亿,但成功落地的规模只占签约总规模的10%左右。还有9000亿没有着落,这次定向5000亿搞债转股,但是缺口还差4000亿。这4000亿谁出?

因此这次人民币贬值+股市打折挖坑,外资还不嗅到味道是不可能!所以接下来,老饶又要开始埋头苦干,研究史上最大机会在哪里!也简单,就看这些秃鹫和外资大佬瞄准什么领域开炮。总会找到方向和逻辑!

这一找一找,别说老饶还真发现了蛛丝马迹!清晰到看见外资进场的底裤里的毛了。下图就是证据,至少要看三遍,6月19日-6月22日,这一段位置,资金都在买啥?

搞懂这张图之后,今天的盘面还用多说么!科技股显然是上周埋伏进场的资金打出来的高度。还是那句话,弱势下要有弱势的思维,我不信,老外进场在这么弱势的行情下是为了博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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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属于教学内容,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无论是否已经明示或暗示,不能作为道义的、责任的和法律的依据或者凭证。在任何情况下,向希不对任何因使用资料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得利斯火腿肠怎么有很薄的塑料皮

塑料肠衣。得利斯火腿肠有很薄的塑料皮是塑料肠衣,火腿肠用塑料肠衣是因为方便定型。其实不管是“动物肠衣”、“人造肠衣”,还是这种“塑料肠衣”,主要用途都是为了给火腿肠定型。

沃尔玛的得利斯猪油是真的吗

是真的,能上超市里面卖的都是经过质量检测的,肯定是正品,而且这款猪油品质也非常好,所以放心食用,就可以了,只要不过期就可以放心食用。

新书|《凤凰行动·浙商股道行》展现浙江资本的力量

2017年10月,浙江省全省上市和并购重组推进工作会议发布了浙江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

“浙商股道行”在此基础之上应运而生,浙商证券研究所遴选出一批代表浙江省“八大万亿”产业的龙头企业名单,逐一走进上市公司开展深度联络调研。

此次活动被集结成册,旨在弘扬宝贵的浙商文化,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发展,把浙江优质上市公司推荐给全球价值投资者。

《凤凰行动·浙商股道行》

浙商证券编

新华出版社2018年6月出版

凤凰是神话传说中的神鸟,在历史和现实生活中是人与神话之间的一座桥梁,是中国人对高尚道德与美的图腾想象。凤凰对浙江人来说极富深意,因为习总书记主政浙江时为破解区域发展瓶颈,发出震耳发聩的声音——“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浙江只有凤凰涅槃,才能浴火重生。”他实施了行之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切实转变浙江发展方式,力促了经济转向又快又好。

今天的浙江延续了习总书记提出的“八八战略”,落实“凤凰涅槃”和“腾笼换鸟”精神,2017年10月9日袁家军省长发布了浙江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凤凰行动”围绕金融强省建设目标,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并购重组为手段,提升上市公司发展水平,做强产业链,提高核心竞争力。以期实现上市公司倍增,并购重组项目井喷,进一步巩固提升浙江在资本市场上的全国领先地位。

浙江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为A股市场输出了一批批行业领头羊。浙江的上市公司正充分利用上市资源,正确分流并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各层次股权市场之间的衔接互通机制,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业的双繁荣。“凤凰行动”计划提出积极发挥上市公司产业引领作用、实施并购重组行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为上市公司能通过资本市场特有的模式筹集资金进行品牌建设,既能实现自身的不断发展,同时也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

在“凤凰行动”计划中明确,“发挥浙商证券等本土证券中介机构的主力军作用,组建股改上市服务专家团队,深入开展对接资本市场服务工作。”浙商证券作为重点提及的金融中介机构,浙江省首家上市的国资控股券商,根植于脚下这片沃土,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在多方面发挥作用,与浙江中小企业共荣共生,成为浙江经济发展的一条道路。十多年来始终致力于综合投融资服务,管理居民财富,逐步构建综合金融产业布*。全资控股浙商期货、浙商资管、浙商资本三家子公司,目前营业网点遍布全国22个省份,一百多家分支机构,形成全国性财富管理网络布*。

浙商证券第一时间响应“凤凰行动”计划,主动自觉发挥带头作用,义不容辞地对浙江上市公司的研究和服务,推荐和推广浙江上市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凤凰行动”计划总目标。在省委省**和各个监管部门带领下,脚踏实地的促进浙江经济的转型升级,助力实体经济再提升。

浙商证券结合行业现状及自身发展实际制定了服务“凤凰行动”的专项计划方案,成立了专业推进委员会,计划成立投资银行浙江分公司,推进自身上市平台的资本运作。进一步加强人才团队建设投入,为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提供强力支持,浙商证券上报关于落实“凤凰行动”的计划与举措,得到了朱从玖副省长的肯定和支持。“凤凰行动”以来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多单IPO项目、并购重组项目、再融资和债券主承销项目。其中华宝香精IPO募集资金23.77亿元,规模超过去年4单IPO募集资金的总额,并成为港股分拆回A的典型案例,受到业内一致认可。

浙商证券紧密对接各方提升服务覆盖。对接地市**,先后与温州、衢州、湖州、舟山及丽水5个地市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同时选派10余名专业投行骨干赴杭州、宁波等地市金融办挂职,协助做好地方资本市场建设及企业上市融资等工作;与同业机构携手共同腾飞,与工行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宁波银行、浙商创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组建同业联盟提升整体服务能力;与省属国有企业产融协同,加强与控股股东省交通集团的协同,以PPP、ABS等业务为切入,重点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专业服务能力;服务“独角兽”企业,抓住杭州作为科创型企业聚集地的区位优势,筛选“独角兽”企业近20家,作为重点拓展服务对象,争取实现“独角兽”企业IPO项目的突破。

在“凤凰行动”中,浙商证券开展创新服务手段。“大步走出去”,启动“凤凰行动·浙商股道行”——走进上市公司专项活动,组建服务专家组主动走进上市公司,为企业“把脉问诊”与企业携手同行。目前已走进巨化股份、物产中大、宁波舟山港、均胜电子等近30家上市公司,达成多单再融资、股权质押、债券融资等业务合作意向。“热情请进来”,发起“梧桐树”计划,邀请上市企业、重点拟上市企业、同业机构等走进浙商证券,积极搭建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双边互动框架。公司还与中国董秘百人会在北京共同举办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经验分享会,把“凤凰行动”服务成果经验带到北京,飞向全国。

在这系列举措中“浙商股道行”逐渐成为“凤凰行动”的一张名片。为什么叫“浙商股道行”?浙商证券有一项特色的企业文化活动叫“浙商古道行”。浙商证券五年来组织了各个营业部,开展系列古道行活动,走过了徽杭古道、吴越古道、霞客古道等近百条古道,捐赠了全省十多条古道上的公益设施,出版了《浙商古道行》两辑图书。从行走古道的体悟中,发掘古道历史文化,推动古道开发保护,弘扬浙商精神。旨在把一种纯粹的公司文化活动,延伸为一种对浙商历史文化的挖掘和凝炼过程。

浙商证券人从走古道延伸到走上市公司,遴选出一批代表浙江省“八大万亿”产业的龙头企业名单,逐一走进上市公司开展深度调研,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做大做强需求,提供股、债全业务链服务。通过这次“浙商股道行”积极参与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数据统计和相关事务配合工作,动态跟踪股改、上市和并购重组资源库,主动提供适时、适宜的资本市场对接服务,对全省上市企业和并购重组资源进行有效的覆盖。

从“浙商古道行”到“浙商股道行”,我们可以清晰看到浙商证券的企业价值观,一条“浙商古道行”是文化、精神和历史的;一条“浙商股道行”是**、经济和现实的。

这本《凤凰行动·浙商股道行》图书是浙江“凤凰行动”阶段性成果之一,也是浙商证券落实“凤凰行动”的果实之一。本书由浙商证券研究所各行业研究员经过实地调研写就,体例按照上市公司的上市时间排序,通过分析浙江优秀的上市公司,弘扬宝贵的浙商文化,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发展,帮助这些公司全过程、多维度助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浙江金融监管部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有一种决心叫勇立潮头,有一种实力叫浙江资本。浙商证券今后要把“浙商古道行”活动延续下去,发扬浙商这种不畏艰辛勇闯天下的精神,植根江浙大地继续开疆拓土,路越走越宽越走越顺。更要把资本市场的“浙商股道行”走好,争取今年走遍浙江最具代表性的上市公司,把优秀的上市公司推荐给全世界价值投资者,把活动打造成为我省推进“凤凰行动”的创新品牌示范项目,在“凤凰行动”及服务我省金融改革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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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入流出跟主力控盘程度是没有关系的主要是无法分辨资金归属和性质东方的数据是不准的,现在L2的数据分析出来的资金流向也是不太准的,东方的还是L1的,基本上完全是扯淡

得利斯灌肠机怎么样

得利并闭斯灌肠机是一种医用器械,主要用于外科、肛肠科等旅蔽伏科室的灌肠治疗或排便准备。它采用声光电、计算机和微处理器等技术,能够实现注射、调控及排放不同流速和流量的液体,操作简单、安全性高,避免了人工灌肠不适合和不卫生的情况。此外,该设备还具有多项特点,如人性化控制、低噪音、大屏幕液晶拆携显示、自动警报、多重保护等。总的来说,这种设备使用方便、操作简单、效果不错,并且使用寿命较长,非常适合医疗机构或医生进行肛肠灌肠治疗。

得利斯猪肉质量可靠吗?

得利斯猪肉的质量在市场上被认为是可靠的。得利斯是一家有着悠久历史和丰富经验的猪肉供应商,以生产高质量的猪肉而闻名。他们专注于养殖健康的猪,并采用先进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方法,确保猪肉的质量和卫生安全。得利斯猪肉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保证了其产品的新鲜度和品质。此外,得利斯也致力于产品的可追溯性,通过提供详细的养殖和加工信息,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得利斯猪肉。综上所述,得利斯猪肉的质量可靠,是消费者信赖的选择。

游资风口:卖房炒股资金加速流入?历史数据显示,中秋节后八成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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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回顾一下:思路更连贯逻辑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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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股琅琊榜三甲点评:(高手跳过该部分)  

 

截止到凌晨的数据:

1、暂停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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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策略(高手跳过该部分)

 

周末的消息比较多,深圳sa5G基站每个补贴1万元,沙特油田着火产量减产一半,据传谢逊他们内部讨论冻结加税或者达成临时协议,此外,周末讨论比较多的房地产的资金转战股市。

 

其中影响比较大的预计油气股、化工股,主要是原因期货明天预计要大涨,可能要分流一些资金。明天预计还是普涨为主,最近基本一直建议大家持股为主,还想新开仓的适当关注深圳+5G。  

             

 

 

三、股池(高手跳过该部分)

 

1、今日备选(尚需结合盘口观察确认)

 

沃特股份:深圳+5G,受益深圳补贴政策。

中国联通:共建共享5G最大受益者,适当关注低吸的机会。

 

 

2、昨日跟踪:(不在名单中继续跟踪的=短线要先走掉) 

 

手里的股高位的或者有不错利润的先出来,择机切换到低位的,没怎么涨的持有为主,等轮涨。

 

 

 

 

*备注,非推荐个股,只做思路分享,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四、消息精选

 

 

1、深圳鼓励5G基站采用SA模式建设 5G网络建设加速向SA模式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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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表示将优化资金方向重点支持5G发展,对按时完成5G基站建设目标的电信运营企业,原则上对采取独立组网(SA)模式建设的基站每个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电信运营企业最高奖励1.5亿元。此前9月4日,深圳市召开了5G建设动员大会,明确要求到2019年底,深圳全市建设5G基站1.5万个,到2020年8月底,率先实现深圳全市的5G网络全覆盖,5G基站建设密度要实现全国领先。

                          

评:随着深圳等5G建设全国领先的城市的鼓励和推动,5G网络建设有望加速向SA独立组网模式切换,传输网络的需求将回暖,相关供应商将充分受益。可关注光迅科技(002281)、烽火通信(600498)等传输网领域龙头公司。

 

2、WIFI6芯片出货量即将飙升 产业链公司有望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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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最新统计报告显示,随着5G网络商用的加速,Wi-Fi6(IEEE802.11ax)也将越来越普及,年底将会有一大批支持WiFi6的设备出现,预计会在2023年前后取代现有的Wi-Fi标准。WiFi6相关技术规范仍在商讨中,预计会在今年完成正式及标准化,目前已有厂家提前做出产品抢跑市场。在日前举办的IFA国际电子消费展上,WiFi6系列产品包括拓展器,MeshWiFi系统等均有亮相。此前有分析表示,2019年将成为Wi-Fi6商用元年,芯片领域的高通、博通等巨头看好WiFi6标准成为主流。

  

评:博通集成(603068)公司积极布*WiFi芯片领域,在WiFi设计最关键的射频芯片研发和设计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天邑股份(300504)在物联网的智能家居领域,公司针对数据接入方面正在进行WIFI6产品的研发。信维通信(300136)受益于Wi-Fi6标准的实施会带来的天线数量的增加。

 

3、沙特两大油田遇袭或致国际油价短线大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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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最大的原油出口国沙特重要石油设施遭遇无人机袭击,产能受严重影响。由于受影响的产油量占沙特当前产油量的一半,沙特的石油产出和出口均中断。如果产能在短期内恢复,预计国际油价开盘将上涨5美元/桶,即10%左右。如果沙特能源设施受到比预期更严重的打击,国际油价将上涨15%-20%,相当于10美元/桶的空间。

 

评:A股相关概念股主要有美都能源(600175)、新潮能源(600777)、广汇能源(600256)等。

 

 

 

 

4、个股公告精选速递

 

○*ST沈机(000410):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拟作为意向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及其下属八家公司重整。

○跨境通(002640)实控人杨建新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将公司6.55%股权转让给广州开发区新兴基金,并将其合计控制的15.47%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开发区新兴基金。广州开发区新兴基金将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数量最多的股东,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南京新百(600682)拟收购蓝海科瑞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控股国内最大的专业脐带血库,实现业务覆盖国内仅有的七家获得监管审批设置的脐带血库中的四家。公司股票自9月16日起复牌。

○莱茵生物(002166)拟变更3.3亿元募资用途,转投工业DM提取项目。

○*ST庞大(601258)确定深商控股、元维资产和国民运力组成的联合体为公司重整的意向投资人。

○*ST华业(600240)实控人拟无偿注入重庆思亚医*50%股权。

○长航凤凰(000520)获南烨集团及一致人再次举牌,持股达10%。

○京威股份(002662)拟收购德国MarlokAutomotiveGmbH50%股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动汽车声音警报系统(AVAS)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奥迪E-TRON、保时捷Taycan独家配套厂商,主要客户有大众、奔驰、宝马等。

○洁美科技(002859)拟逾10亿新建光学级BOPET膜、CPP保护膜生产项目。

○普利特(002324)拟10.7亿元收购多家公司股权。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提供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化学助剂产品和服务,与上市公司属于上下游关系,业务相关度较高。

○宁德时代(300750)近日在德国法兰克福车展上展示了自己的新技术,包括超级快充、超长电池寿命技术等。结合宁德时代研发的快充型电芯产品,可以实现电动车充电5分钟、续航150公里。

○赢时胜(300377)拟定增募资不超15.64亿元,用于“微服务云计算平台开发项目”、“数据智能应用服务平台开发项目”、“智能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开发项目”及“智能投资决策服务平台开发项目”等四个项目。

○京威股份(002662)股东德国埃贝斯乐拟转让所持24.2%股份。

○万达信息(300168)获中国人寿增持2.0464%股份。

○ST丰华(600615)控股股东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5、新股申购

 

○天奈科技:申购代码787116,顶格申购需配市值16.50万元,申购上限1.65万股,申购价格16.00元,公司主营纳米级碳材料。

 

 

免责声明:资讯精选自网络、三大报、财联社、微博等。

 

五、脱水研报(时间紧张的,可以只看红色字部分)

 

说明:看研报这个事情比较辛苦,流程是先从每天1000+研报中,结合市场热点,通过标题选择出100+,然后再精读,抓重点,总结提炼,截图,才是大家看到的脱水版本的。

 

再有分享的研报,有时候是排除法的哦。

1、个股

 

亮点小结:

 

 

天风证券-值得买(300785)内容吸引流量,好价造就粘性-

 

 

2、行业

 

亮点小结:

 

 

华泰证券-电子元器件VR/AR行业5G应用大幕拉开,VR-AR渐行渐近

 

 

 

3、宏观和策略

 

亮点小结:

 

中信建投-牛市的前夜,管理层部署了哪些工作--“12条“与历史上的“国九条“-

 

安信证券-资本市场改革再起航,逐条解读“深改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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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15:买过这八十只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起索赔_凤凰财经

本文来源: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

正文部分:

近年,国家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反复强调要让每一个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充分保护。在此大背景下,证监会监管力度越来越大,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对证券欺诈违法违规形成震慑。同时,不少地方法院开始转变观点,加大了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司法保护力度,让投资者有机会通过民事索赔途径挽回损失,让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成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最为直接和最为有效的途径,并且索赔加大了违规上市公司的成本,与证监会监管形成了良性呼应。

鉴此,在2018年3.15来临之际,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对当前可索赔或未来很可能可以提起索赔的股票进行了梳理,提供给投资者作为参考,在投资者索赔如火如荼的今天,我们建议投资者加大对投资者索赔事务的关注力度和参与力度,以挽回证券欺诈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同时对上市公司等违规主体的违法违规形成震慑。

根据许峰律师团队的梳理,当前可提起索赔或可准备提起索赔的八十只股票如下,包含了股票名称,违规内容以及当前的大概进展,供参考。

1、京天利(300399)

2016年6月28日晚,京天利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京天利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封卷稿)》及《2014年年报》中未披露与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京天利收购标的上海誉好与钱永耀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京天利收购上海誉好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未如实披露,构成虚假陈述。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6月23日之前买入京天利股票,并在2015年6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该案目前已有约三百位投资者提起索赔约9000万元,并且两审均获得胜诉,建议投资者积极索赔。

2016年7月26日,大智慧公告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大智慧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法院前期判决,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11月7日之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11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大智慧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该案前期已有一千余位投资者提起索赔4亿元,目前已有大量一审胜诉判决。

2017年5月12日,证监会通报,匹凸匹等虚假陈述已被证监会作出多个正式行政处罚。2017年5月8日晚间,匹凸匹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再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外,证监会已对鲜言操纵市场及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做出近35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匹凸匹投资者索赔条件主要为:

条件1:在2013年3月2日至2015年4月15日期间买入匹凸匹股票,并且在2015年4月15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条件2:在2015年5月11日至2016年10月18日买入匹凸匹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1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条件3: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买入卖出过匹凸匹股票的投资者。

条件4:在2017年5月9日之前买入匹凸匹股票,并且在2017年5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2016年7月28日,上海绿新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主要违法事实包括:1、未依法披露和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行为。2、未依法披露重大事件签署意向协议事项。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2年3月1日到2016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上海绿新股票,并且在2016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该案前期已有大量一审胜诉判决。

2017年8月12日,保千里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保千里等主体的虚假陈述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10月30日到2016年12月29日之间买入保千里股票,并在2016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该案前期已有大量投资者提起索赔,并有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2016年4月21日,安泰集团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安泰集团未在2014年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如实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信息,构成虚假陈述。证监会对安泰集团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顶格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8月22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安泰集团股票,并在2015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安泰集团股票的投资者可索赔。该案前期已有大量投资者提起索赔,并有投资者和解获赔,部分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2016年9月12日晚,SST前锋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顶格处罚60万元。

许峰律师根据认为,在2010年12月9日到2015年7月23日之间买入SST前锋股票,并在2015年7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5年10月23日,海润光伏公告因误导投资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目前已引发数百投资者提起索赔。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13日之间买入海润光伏股票,并在2015年2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该案已有大量投资者和解获赔,并且已有数百投资者获得100%胜诉判决并拿到赔偿款,建议投资者积极参与。

2015年11月4日,天目*业公告,因公司转让子公司60%股权未披露、201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被证监会顶格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3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22日之间买入天目*业股票,并在2014年8月22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或者在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11月28日之间买入天目*业股票,

并在2014年11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可提起索赔。该案目前前期已有胜诉判决,建议投资者积极提起索赔。

2015年11月11日,华锐风电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主要违法事实: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2年4月11日到2013年3月7日之间买入华锐风电股票、债券,并在2013年3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证券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该案前期已有两审胜诉判决,并且投资者已拿到赔偿款,建议投资者积极索赔。

11、方正科技(600601)

2017年5月9日,方正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顶格行政处罚。证监会认定:方正科技长期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且公司主要销售业务通过该关联交易发生。2004年至2015年6月,方正科技及并表子公司同各经销商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达17.30%至325.87%。此外,方正集团、武汉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未将二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事实告知方正科技。

许峰律师认为,在2003年1月1日到2015年11月20日之间买入方正科技股票,并在2015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5月9日,北大医*公告收到证监会顶格行政处罚。证监会认定:北大医*未按规定披露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占北大医*总股本的6.71%,故顶格作出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3年6月14日到2014年11月21日之间买入北大医*股票,并在2014年11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6年12月14日晚,皇台酒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皇台酒业2015年年报虚构财政补助资金的违法行为,导致其虚增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500万元,进而虚增利润500万元。虚增利润占利润总额(967.36万元)的51.69%。证监会决定对皇台酒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4月20日到2016年6月18日之前买入皇台酒业股票,并且在2016年6月18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提起此次索赔。该案前期已有大量投资者获得两审胜诉判决。

2017年月2月9日晚,益盛*业公告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12月28日午间,益盛*业公告,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益胜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许峰律师认为,2011年3月8日到2015年12月28日中午收盘之前买入益盛*业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8日中午收盘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6年9月27日,得利斯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为: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得利斯股份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且未按规定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2014年半年度报告列报的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项目存在虚假记载,且公司就该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在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1月2日到2015年12月25日之前买入得利斯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6年12月20日晚,安硕信息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5月27日到2016年6月15日之间买入安硕信息股票,并在2016年6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该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2016年9月9日晚,顾地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及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作出行政处罚。主要违法事实为:广东顾地、顾地科技在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中存在重大遗漏、广东顾地未及时披露股份质押变动情况。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3月13日到2015年12月9日之间买入顾地科技股票,并在2015年12月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神马股份2016年12月21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神马股份2014年虚增营收53.43亿元,2015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收25.12亿元。2014年度关联销售19.65亿元和关联采购44.11亿元未按规定披露,2015年上半年关联销售12.04亿

元和关联采购24.38亿元未按规定披露。证监会河南证监*责令神马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4月25日到2015年12月4日之前买入神马股份股票,并在2015年12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8月18日,全通教育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证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全通教育实际控制人陈炽昌、林小雅向上市公司报送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有关陈炽昌在2017年2月17日减持1,100万股的事项与事实不符,导致全通教育2017年2月20日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责令陈炽昌、林小雅改正,给予警告,并顶格处以60万元罚款。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2月20日到2017年7月22日之间买入全通教育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2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全通教育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

2017年5月5日晚,大有能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大有能源违规主要涉及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在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未披露青海省木里矿区资源整合政策可能对相关目标资产带来的风险等。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2年2月20日至2013年10月24日之间买入大有能源股票,并在2013年10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1、方正证券(601901)

2017年5月9日,方正证券公告被证监会顶格行政处罚。证监会认定:方正证券自IPO开始并延续多年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违法情节严重。此外,方正集团还隐瞒其股东签署的对方正集团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协议,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7月15日之前买入方正证券股票,并在2015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5月9日,中国高科公告被证监会顶格行政处罚。证监会认定:中国高科2012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累计5,343.38万元,占中国高科201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7.47亿元)的7.15%,且该笔关联交易对中国高科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3年4月27日到2015年7月23日之前买入中国高科股票,并在2015年7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5月2日,嘉寓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中资金往来部分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跨期结转成本调节利润、账外支付员工薪酬等,证监会对嘉寓股份顶格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6月13日之前任何时间买入嘉寓股份股票,并在2015年6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6月8日中午,宝利国际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证监会正式处罚。证监会确认宝利国际违法事实包括未如实披露宝利俄罗斯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信息的变更情况等。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7月4日到2015年11月25日之间买入宝利国际股票,并在2015年11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该案前期已有大量投资者提起索赔并和解获赔。

2018年3月6日晚,金亚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财务造假,证监会对金亚科技等顶格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4月3日到2015年6月5日之间买入金亚科技股票,并在2015年6月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案前期已有大量投资者提起索赔,并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2016年12月20日晚,仰帆控股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仰帆控股2012年度、2013年虚增收入,证监会拟对其顶格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3年2月5日到2014年12月4日之前买入仰帆控股股票,并在2014年12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11月9日晚间,万家文化公告因重组事项存在虚假陈述,证监会拟对其顶格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1月12日到2017年2月28日之间买入万家文化股票,并且在2017年2月28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5月19日晚间,慧球科技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7号等多份行政处罚,慧球科技以及鲜言、顾国平的虚假陈述违法事实已经确认。

许峰律师认为,符合如下条件的投资者可考虑提起索赔:

条件1:在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9日买入ST慧球股票,并且在2016年1月9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条件2:在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8月26日买入ST慧球股票,并且在2016年8月26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条件3:在2016年7月21日至2017年1月10日买入ST慧球股票,并且在2017年1月10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2018年1月6日,中毅达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称证监会拟对中毅达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10月28日到2016年4月16日之间买入中毅达股票,并在2016年4月1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4月27日晚,鞍重股份公告鞍重股份及重组方九好集团均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重组过程中虚假陈述,证监会对鞍重股份及九好集团顶格行政处罚。证监会查明,2013年-2015

年,九好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服务费收入264,897,668.7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4,786.32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披露3亿元借款以银行存款质押。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11月26日到2016年5月28日之间买入鞍重股份股票,并且在2016年5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31、锐奇股份(300126)

2016年12月16日晚,锐奇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增利润被证监会处以罚款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8月25日到2016年12月8日之间买入锐奇股份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6年8月12日,证监会发布会称福建金森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处罚,证监会认为,福建金森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1月13日到2015年7月22日之间买入福建金森股票,并且在2015年7月2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福建金森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12月27日,烯碳新材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烯碳新材顶格处罚。证监会查明烯碳新材的违法事实为:第一、2015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不实,第二,*ST烯碳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包括*ST烯碳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ST烯碳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对外借款事项。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11月10日到2016年10月14日之间买入烯碳新材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1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烯碳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6月8日晚间,美丽生态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虚假陈述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对美丽生态等顶格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7月17日到2016年10月14日之间买入美丽生态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美丽生态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17年7月1日,太化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中未完整披露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太化股份2014年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交易虚增营业收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4月28日到2016年1月28日之间买入太化股份股票,并在2016年1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7月24日晚,大连控股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大连控股因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5月16日到2016年12月2日之间买入大连控股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大连控股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8年1月15日晚,中安消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中安消等多个主体涉嫌虚假陈述,证监会拟对包括中安消在内的多个违法主体顶格处罚。证监会认为中安消技术虚构2014年、2015年盈利预测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消股份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其中中安消技术资产评估金额虚增54.46%,2013年营业收入虚增5,515万元。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8年1月15日之间买入中安消股票或债券,并在2018年1月15日收盘后持有任何数量中安消股票或债券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17年6月6日晚,登云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IPO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13年、2014年年报、2015年一季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故对登云股份以及相关责任人顶格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10月21日之前买入登云股份股票,并在2015年10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10月16日,恒顺众昇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恒顺众昇未如实披露严重影响投资计划进展的信息事项等违法事项,证监会拟对恒顺众昇顶格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12月17日到2015年8月4日之前买入恒顺众昇股票,并在2015年8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8月15日晚,澄星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澄星股份违法事实为:澄星股份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澄星股份2011年、201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2年3月29日到2015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澄星股份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41、超华科技(002288)

2017年12月16日,超华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增利润,证监会对其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4月29日到2017年9月5日之前买入超华科技股票,并且在2017年9月5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

2017年2月16日晚,*ST昆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昆明机床在披露大股东持有股份情况的较大变化时,未披露《股份转让协议》中“3个月自动解除”、“获得云南各部门支持”条款。证监会对*ST昆机处以40万元罚款。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11月11日到2016年2月5日中午12点之间买入*ST昆机股票,并且在2016年2月5日中午12点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昆机股票,可向*ST昆机等主体提起索赔。同时,在2014年3月28日到2017年3月20日之间买入*ST昆机股票,并且在2017年3月21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昆机股票的投资者,也可发起索赔。

2017年12月23日,任子行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任子行董事长景晓军在任子行股票上市前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与代持协议,并于2014年回购相关股份。任子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2012年至2014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均未准确、完整披露关于股东持股、股份转让与代持情况。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12月14日之前买入任子行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14日之后卖出股票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8年1月10日,中科云网关于发布公司及控股股东孟凯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对中科云网及孟凯作出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12月19日到2017年2月23日之间买入中科云网股票,并且在2017年2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中科云网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5月12日,证监会通报,雅百特于2015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5.8亿元,虚增利润近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约73%,2016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约11%。上述财务数据通过雅百特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以及2016年三季报公布,证监会拟对雅百特处以60万元罚款。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3月25日到2017年4月8日之间买入雅百特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雅百特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4月26日,游久游戏公告,因大股东因为信息披露违规,未及时披露夫妻关系,从而未按照要求披露一致行动人关系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11日之间买入游久游戏股票,并在2016年1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9月19日,新力金融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新力金融2015年年报虚增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信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诉讼信披义务、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披露不准确,证监会对新力金融顶格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2月18日到2017年4月1日之间买入新力金融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新力金融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12月9日,佳电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证监会查明佳电股份的违法事实为:佳电股份调增2013年度利润总额158,437,287.54元,调增2014年度利润总额39,942,583.68元,调减2015年度利润总额198,379,871.22元。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4月30日到2017年4月8日之前买入*ST佳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佳电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

2017年9月26日,山东墨龙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山东墨龙自2015年以来,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通过虚增售价,少结转成本等手法,虚增净利润,将2015年、2016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净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证监会对山东墨龙处以60万元罚款。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4月25日到2017年3月22日之间买入山东墨龙股票,并且在2017年3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山东墨龙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

2017年6月9日,证监会通报,证监会对山水文化股东黄国忠等作出行政处罚,黄国忠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最近5年内的职业详细情况、控制企业情况,未披露近5年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等情况,被证监会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3年10月18日到2015年10月22日之间买入山水文化股票,并且在2015年10月2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山水文化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此次索赔。

51、尔康制*(300267)

2017年8月9日晚,尔康制*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1日到2017年8月10日之间买入尔康制*股票,并且在2017年8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尔康制*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

2017年11月16日晚,中水渔业公告收到北京证监*《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中水渔业2015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决定对中水渔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四十五万元。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8月28日到2016年3月30日之间买入中水渔业股票,并在2016年3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8年2月1日,华泽钴镍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华泽钴镍2013年、2014年、2015年年报存在违规,证监会对华泽钴镍作出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4月25日到2015年11月24日之间买入华泽钴镍股票,并在2015年11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8年1月26日,申科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申科股份因未依法披露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八项所述“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重大事件,证监会对其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9月12日到2016年8月5日之间买入申科股份股票,并在2016年8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8年2月6日晚,武汉凡谷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拟对武汉凡谷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证监会查明其违法事实主要为:武汉凡谷2016年半年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武汉凡谷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8月27日到2017年9月13日之间买入武汉凡谷股票,并在2017年9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武汉凡谷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18年1月15日晚,勤上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虚假陈述,证监会拟对勤上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全部顶格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2016年9月30日到2017年3月11日之间买入勤上股份股票,并在2017年3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17年4月22日到2017年9月8日期间买入勤上股份股票,并在2017年9月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勤上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

2018年1月9日晚,上海普天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被证监会查明涉嫌虚增利润等信披违规问题,证监会拟对上海普天作出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3月21日到2018年1月10日之间买入上海普天A股或B股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8年2月2日,三房巷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三房巷2014年度至2015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三房巷股份故意隐瞒,未将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记账,由此导致三房巷股份2014年度、2015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基于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对三房巷等主体顶格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3月31日到2017年3月10日之间买入三房巷股票,并在2017年3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8年2月8日,众和股份发布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虚假陈述,证监会拟对众和股份等主体顶格行政处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4月28日到2017年9月12日之间买入众和股份股票,并且在2017年9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18年1月11日,*ST天成公告,2018年1月9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对*ST天成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业绩披露差异进行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1月26日到2017年4月24日之间买入*ST天成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61、龙力生物(002604)

2018年1月12日,龙力生物公告因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1月12日之前买入龙力生物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千山*机2018年1月17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1月18日之前买入千山*机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17年12月8日,亿阳信通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12月8日之前买入亿阳信通股票,并且在2017年12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17年12月15日,国民技术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12月15日之前买入国民技术股票,并且在2017年12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三维丝于2017年12月22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12月23日之前买入三维丝股票,并且在2017年12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17年8月1日晚,中兵红箭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8月2日之前买入中兵红箭股票,并在2017年8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6年10月19日晚,准油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对外提供担保,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10月20日之前买入准油股份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准油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18年2月9日晚,獐子岛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獐子岛立案调查。同时证监会对獐子岛采取监管措施,理由为:在底播虾夷扇贝采捕、销售存在异常情况,对公司2017年三季报作出的2017年度盈利预测数据将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实际经营业绩与预测业绩存在重大偏差的情况下,獐子岛未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或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10月27日到2018年1月31日之间买入獐子岛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发起索赔。

2017年6月22日,亿晶光电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亿晶光电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6月22日之前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6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15年2月6日,中银绒业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公司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2月6日之前买入中银绒业股票,并在2015年2月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71、宝光股份(600379)

2015年7月21日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宝光股份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同日,宝光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方面的信披问题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7月22日之前买入宝光股份股票,并在2015年7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6年10月14日晚,盈方微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10月15日之前买入盈方微股票,并在2016年10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起索赔。

2018年2月26日晚间,天奇股份公告称实际控制人黄伟兴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证券法违法,证监会拟对黄伟兴警告,并处罚款九百余万元。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3月1日到2017年4月28日之前买入天奇股份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天奇股份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2017年6月9日晚,神农基因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6月10日之前买入神农基因股票,并且在2017年6月1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17年6月14日晚,国农科技公告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6月15日之前买入国农科技股票,并且在2017年6月1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17年7月17日晚间,欢瑞世纪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7月18日之前买入欢瑞世纪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欢瑞世纪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16年10月31日晚,凯瑞德公告于2016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11月1日之前买入凯瑞德股票,并且在2016年11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凯瑞德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016年10月19日晚,粤传媒公告于2016年10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10月21日之前买入粤传媒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粤传媒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绿庭投资2017年9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披等证券违法违规,绿庭投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买入绿庭投资股票,并且在2017年9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绿庭投资股票,可提起索赔。

2017年5月8日晚,珠海中富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5月9日之前买入珠海中富股票,并且在2017年5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珠海中富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综上,以上是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根据代理投资者索赔案件的实务经验做出的梳理,提供给投资者作为参考。许峰律师认为,在上市公司等主体的证券欺诈违法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等确认后,依法提起索赔是每一个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利,通过索赔,不仅可以尽最大可能挽回证券欺诈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还可以加大违规主体的欺诈成本,对于形成合规的证券市场秩序也是意义极大的好事。许峰律师建议,在国家整体大氛围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的背景下,遭受证券欺诈的投资者可积极提起索赔,以与当前的强势证券监管形成良性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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