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白名单准入条件(设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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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 私募基金的设立条件x0dx0a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x0dx0a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
私募基金的设立条件x0dx0a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x0dx0a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2018年,私募登记备案“九大变化”
上千家私募详细资料
几十家券商白名单准入要求
私募圈子畅所欲言
管理规模、产品净值全面查
一汇在手·融通天下
2019已经来到,回首2018,不少人一定感慨万分,今天小杰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在过去的2018年里,私募登记备案的一些变化。
一、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借贷性质的资产或其收(受)益权不再受理产品备案
2018年1月12日,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明确私募基金备案的总体性要求。
协会强调,私募基金的投资不应是借贷活动,明确了不属于私募基金范围的情形:
1、底层标的为民间借贷、小额贷款、保理资产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所提及的属于借贷性质的资产或其收(受)益权;
2、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借贷活动的;
3、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投资类企业等方式变相从事上述活动的。
在涉及特殊风险的私募基金备案时,协会提出了3方面要求:
1、私募基金应当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资金池”业务,不得存在短募长投、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滚动发行、集合运作等违规操作。
2、私募基金涉及关联交易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披露关联关系情况,并提交证明底层资产估值公允的材料、有效实施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制度、不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承诺函等相关文件。
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对投资人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风险揭示书的“特殊风险揭示”部分,重点对私募基金的资金流动性、关联交易、单一投资标的、产品架构、底层标的等所涉特殊风险进行披露。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声明”部分所列的13类签字项,应当由全体投资人逐项签字确认。
二、全面规范私募管理人登记要求
12月7日,中基协发布更新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从申请机构的总体性要求、基本设施和条件、内控管理、高管及从业人员、机构出资人及实控人、关联方、法律意见书等方面进一步强化登记要求,同时指出了中止登记的十一种情形和不予登记的六种情形,以及完成登记后,私募管理人应特别知悉的事项。以下为重点要求:
(一)高管要求
证券类私募管理人,高管人员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非证券类私募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进行高管人员变更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2、不得在与私募业务相冲突业务的机构兼职;
3、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员原则上不应兼职;若有兼职情形,应当提供兼职合理性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等材料),同时兼职高管人员数量应不高于申请机构全部高管人员数量的1/2;
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兼职高管人员应当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机构兼职的高管人员任职情况;
5、对于在一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管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交高管人员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所涉高管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二)员工人数
申请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申请机构的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三)冲突业务
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因上述业务与私募基金属性相冲突,为防范风险,协会对从事冲突业务的机构将不予登记。
(四)严禁股权代持
出资人应当以货币财产出资。出资人应当保证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申请机构应保证股权结构清晰,不应当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出资人应具备与其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股权要求
申请机构应确保股权架构简明清晰,不应出现股权结构层级过多、循环出资、交叉持股等情形。协会将加大股权穿透核查力度,并重点关注其合法合规性。
对于申请登记前一年内发生股权变更的,申请机构应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如申请机构存在为规避出资人相关规定而进行特殊股权设计的情形,协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核查。
申请机构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不得为资产管理产品
(六)关联方
申请机构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方中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机构应在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方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展业并完成首只私募基金备案后,再提交申请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
申请机构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方存在已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但未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形,申请机构应先办理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同一实际控制人项下再有新申请机构的,申请机构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书面承诺在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后,继续持有申请机构股权或实际控制不少于三年。
(七)中止办理情形
申请机构出现下列两项及以上情形的,协会将中止办理该类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6个月:
1、申请机构名称不突出私募基金管理主业,与知名机构重名或名称相近的,名称带有“集团”、“金控”等存在误导投资者字样的;
2、申请机构办公场所不稳定或者不独立的;
3、申请机构展业计划不具备可行性的;
4、申请机构不符合专业化经营要求,偏离私募基金主业的;
5、申请机构存在大额未清偿负债,或负债超过净资产50%的;
6、申请机构股权代持或股权结构不清晰的;
7、申请机构实际控制关系不稳定的;
8、申请机构通过构架安排规避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要求的;
9、申请机构员工、高管人员挂靠,或者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的;
10、申请机构在协会反馈意见后6个月内未补充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的;
11、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不予登记的几种情形
申请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协会将不予办理登记,且自该机构不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办理其高管人员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
1、申请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资金募集相关规定,在申请登记前违规发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的;
2、申请机构提供,或申请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串谋提供虚假登记信息或材料;提供的登记信息或材料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
3、申请机构主要出资人、申请机构自身曾经从事过或目前仍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的;
4、申请机构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申请机构的高管人员最近三年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或最近三年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6、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完成登记后应特别知悉事项
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自2016年2月5日起,协会暂不办理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顾问管理型基金作为其管理的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申请,同时暂不受理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顾问管理型基金作为其管理的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申请。
(十)重大事项变更
私募管理人进行需提交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的重大事项变更申请,首次提交后6个月内仍未办理通过或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的,协会将暂停申请机构新增产品备案直至办理通过。
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年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均发生变化的,应重新提交针对发生变更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对于此类重大事项变更,协会将视为新申请登记机构进行核查,并对变更缘由加大核查力度。
私募基金管理人原高管人员离职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3个月内完成聘任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的高管人员。
2018年8月29日,中基协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五)》,正式推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已在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申请变更登记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可通过ambers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可以说,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是各项要求最高的一类管理人,至今为止我们仍然没有看到此类管理人申请成功的案例,主要的申请要求有以下四项:
(一)实际控制人要求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中至少一家已经成为中基协普通会员;
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中至少包括一家在协会登记三年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该管理人最近三年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5亿元,且已经成为协会观察会员。
(二)“一控”要求
同一实际控制人仅可控制或控股一家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
(三)股权稳定性要求
申请机构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秉承长期投资理念,书面承诺在完成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登记后,继续持有申请机构股权或实际控制不少于三年。
(四)高级管理人员要求
申请机构应具有不少于两名三年以上资产配置工作经历的全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不少于两名五年以上境内外资产管理相关经验(如投资研究、市场营销、运营、合规风控或者资产管理监管机构或者自律组织工作经历等)的全职高级管理人员。
在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方面,要求初始募集资产规模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基金合同应当约定合理的募集期,且自募集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不少于两年,存续期内应当封闭运作。私募资产配置基金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的投资方式,80%以上的已投基金资产应当投资于已备案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或标的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规模的20%。结构化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投资跨类别私募基金的,杠杆倍数(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不得超过所投资的私募基金的最高杠杆倍数要求。
四、私募基金名称不能随便取
2018年11月20日,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新申请备案的契约型基金、新设立的合伙型及公司型基金均应按照该指引执行;此前已完成或提交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按照该指引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基金名称,并办理相应的重大事项变更及信息披露事宜。
(一)8个“不得”
1、不得明示、暗示基金投资活动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2、不得含有“安全”、“保险”、“避险”、“保本”、“稳赢”等可能误导或者混淆投资人判断的字样。
3、不得违规使用“高收益”、“无风险”等与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匹配的表述。
4、不得含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5、不得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6、不得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最佳业绩”、“最大规模”、“名列前茅”、“最强”、“500倍”等夸大或误导基金业绩的字样。
7、未经合法授权,不得非法使用知名人士姓名、知名机构的名称或者商号。
8、不得使用“资管计划”、“信托计划”、“专户”、“理财产品”等容易与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混淆的相同或相似字样。
(二)4个“应当”
1、应当列明体现基金业务类别的字样。
2、应当与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约定的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方向和风险收益特征保持一致。
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名称中可以使用“股票投资”、“混合投资”、“固定收益投资”、“期货投资”或者其他体现具体投资领域特点的字样。如未体现具体投资领域特点,则应当使用“证券投资”字样。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使用“创业投资”、“并购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或者其他体现具体投资领域特点的字样。如未体现具体投资领域特点,则应当使用“股权投资”字样。
5、通过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募集设立的私募基金,名称应当符合《工商总*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规定。
(三)契约型基金
1、名称中应当包含“私募”及“基金”字样,避免与公开募集投资基金混淆。
2、名称应当简单明了,列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全称或能清晰代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名称的简称。聘请投资顾问的,名称中可以列明投资顾问机构的简称。
3、有分级安排的,私募投资基金名称中应当含有“分级”或“结构化”字样。
4、同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相同策略的系列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在系列私募投资基金名称中原则上应当使用连续的中文大小写数字、***数字或字母进行区分。
5、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相关规定。
2018年,由于多家私募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失联,正常经营中断,严重扰乱了私募基金行业秩序,给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重大影响,中基协在产品备案时要求托管机构对基金的投资范围、产品结构、收益分配、底层投资协议等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基金后续募集安排、基金拟投资进度安排、工商确权安排等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与此同时,中基协还要求契约型私募基金应当确保由获得托管资格的基金托管人独立托管。
该反馈意见的出现,以及投资人大闹托管行的新闻,使得市场上引发了关于托管人职责的热议。这场因百亿私募实控人跑路而引起的托管行权责边界之争,直接影响了银行开展私募股权基金托管的积极性,多家银行暂缓私募托管业务,或者大幅提升托管门槛,导致私募基金托管难。
此前,中基协会长洪磊在讲话中曾经强调了基金托管人的法定职责,该职责既包括保管基金财产,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审查资产净值等谨慎职责,也包括开展投资监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勤勉职责。协会副会长钟蓉萨也指出,在相应金融基础设施完善前,基金托管人有义务持续关注投资标的资产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及时按照投资账目办理工商登记等法定确权变更,防止发生资产被非法转移或者灭失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在基金管理人发生异常且无法履行管理职能时,基金托管人作为共同受托人,应当独立发挥受托人职责,组织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尽最大可能维护投资人权益。
六、重大事项变更将影响新产品备案
2018年,中基协就私募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做出了新限制,在一个反馈意见中指出:请贵机构审慎提交含法律意见书的重大事项变更,首次提交后6个月内仍未办理通过或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贵机构将无法进行新产品备案。
私募管理人进行重大事项变更(含法律意见书)次数比照管理人登记反馈次数要求,如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将无法进行新产品备案。这意味着,私募管理人未来进行重大事项变更时,要更加谨慎了!
如果私募管理人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而取消了在协会的重大事项变更,则需要将工商注册信息恢复到变更前的状态,否则面临监管部门检查时,可能会因为未及时更新登记备案信息而遭到处罚。
协会此举的目的很明显,意在打击市场上一些倒壳卖壳行为,而此前协会已经出台过多项措施严禁买卖“壳”资源:
七、关联方监管升级
针对关联方的监管是2018年中基协自律管理的重点,在年底协会发出的限期自查通知中,也对关联方做出了多方面的检查要求。回顾2018年私募登记备案的动态,涉及关联方的主要有三方面:
(一)关联方披露要求升级,私募管理人需披露6类关联企业
协会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中对“关联方”的备注信息进行了更新。根据新定义,关联方是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产管理企业、冲突类业务企业(详见《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投资咨询及金融服务企业等。
而之前的关联方定义是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
相较而言,现在需要向协会披露的关联方的业务类型更广也更明确了,分为如下6类:
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产管理企业、投资咨询企业、金融服务企业、冲突类业务企业: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
综上,私募管理人关联方信息披露要求升级,以上6类都要进行披露。
(二)私募管理人关联方变动划为重大事项变更
2018年8月份,中基协将将私募管理人信息更新中的关联方信息调整至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模块。
以前,关联方信息变更位于私募管理人信息更新版块,只要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每次变更时只需要向系统提交资料即可,不需要审核(当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时,关联方信息才需要通过重大事项变更系统同步审核);此次调整到重大事项变更之后,意味着管理人每次进行关联信息更新时,需要经过协会的人工审核。
上文中提到,协会对重大事项变更也做出了新限制,即首次提交后6个月内仍未办理通过或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私募管理人将无法进行新产品备案。
未来管理人进行关联方信息变更时,要考虑到可能会面临的退回补正数量及反馈意见,有可能会影响到新产品的发行!
展业过程中,私募管理人如果涉及到关联交易,要特别注意切忌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进行利益输送,并且要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
(三)关联方名下同类私募管理人登记不再受理
根据中基协登记备案反馈信息,关联方企业名下已有同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不再受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八、私募管理人未按时信息披露达2次,将暂停产品备案
2018年9月30日,中基协发布《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督促和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按时履行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未按时信息披露将被列入异常机构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私募管理人未按时在信披备份系统备份信息披露报告累计达两次的,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
一旦被列为异常,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二)完成整改前,将暂停受理产品备案
自2018年11月1日起,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履行上述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义务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前,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
中基协建立不予登记制度源于2017年底发布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定期公示不予办理登记的申请机构名称及不予登记原因,同时公示为该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名单。
根据协会数据显示,早在2016年就已经开始公示不予登记机构。至今为止,共计有137家机构被列为不予登记的申请机构,其中2018年就有58家,占比42.34%。其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假填报、重大遗漏、恶意欺诈
(1)申请机构提供,或申请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串谋提供虚假登记信息或材料;
(2)提供的登记信息或材料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
(3)存在重大遗漏、虚假填报、恶意欺诈等违规事项。
(二)兼营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
申请机构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规定的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的。
(三)与券商签订的外包服务协议造假
申请机构与券商签订的外包服务协议系造假,已得到券商的确认且已取证。
(四)募集行为违规
1、在申请登记前违规发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
2、机构官网存在虚假宣传等违规事项。
3、机构唯一出资方曾因官网涉及虚假宣传被不予登记,因该机构与其唯一出资方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且该机构与唯一出资方的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按照实际重于形式原则,为防止风险外溢,不予登记。
1、从事违规推介
在申请登记前违规发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的。
2、提供虚假信息
提供虚假登记信息或材料;提供的登记信息或材料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3、兼营冲突业务
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的业务。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规定,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容易误导投资者。为防范风险,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的上述机构将不予登记。上述机构可以设立专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后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同时也从事上述非私募基金业务的,应当相应建立业务隔离制度,防止利益冲突。
4、严重违法失信
申请机构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高管重大失信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或最近三年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6、其他情形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2018年关于私募管理人登记的变化汇总,各位管理人要耐心看完把合规记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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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网站设置弹出窗口白名单?
以Chrome浏览器为例,添加弹出窗口白名单的方法和操作步骤如下:1、首先,打开Chrome浏览器,然后点击右上角的更多选项,如下图所示。2、其次,在弹出的界面中,单击“设置”选项,如下图所示。3、接着,单击“隐私设置和安全性”选项,如下图所示。4、然后,找到“网站设置”选项并按Enter键确认,如下图所示。5、随后,找到“弹出式窗口和重定向”选项,按Enter键确认,如下图所示。6、接着,找到“允许”一栏,如下图所示。7、然后,单击右侧的“添加”按钮,如下图所示。8、最后,在输入框中输入要添加为白名单的网站即可,如下图所示。
私募基金的准入门槛是什么,难道真要合格投资者才能买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一般是100万,为什么要这么设置呢,主要有以下原因:
提高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
监管部门设置100万的投资门槛,不是为了限制投资者,而恰恰是为了保护投资者。一般来说,越成熟的高端投资者,其风险识别能力更强,风险承受能力也更强。因此,设置100万的投资门槛是以资金量为指标,隔离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普通投资者。
限制参与人数,确保私募性质
私募基金产品与公募产品不同,其主要针对高净值人群,且是以不公开宣传的方式向特定人群发售,单只私募基金产品人数不得超过200人。我国《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私募基金必须向特定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公开宣传。如果准入门槛过低,参与人数过多,将变质为公募产品而失去私募性质。
降低资金流动风险,增加投资稳定收益
由于私募投资的项目大多有较长的回报周期, 需资金比较稳定。如果没有投资门槛, 会吸引数量众多的投资者, 而众多资金来源的不稳定,也造成了投资值更高的流动性, 这就会增加私募基金随时面临投资者撤资的可能性,不利于私募基金的收益,加大了投资的流动性风险。
由于私募基金的进入门槛较高,使投资者面对私募基金投资也会更理性,双方的关系类似于合伙关系,使得基金管理人较少受到随时撤资困扰,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期望收益。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要求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有四个条件,分别是:1、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有两...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要符合哪些条件?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所谓申请私募基金牌照类似于企业经营的营业执照,按照投资规模来划分的。1、私募管理型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2、私募基金型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1亿元;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根据你的投资额来确定你的经营范围,投资额越高的获得业务范围越高。私募基金牌照申请需要哪些条件?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注册资金要1000万以上。3.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4.申请机构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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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券商的准入标准是什么呢?你符合哪个券商的白名单标准呢?和小杰一起来看一下吧!
证券类产品代销:12家
股权类产品代销: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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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6个月,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并能覆盖半年以上经营成本。
(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具有合格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无任何不良诚信记录及其他风险警示,管理基金主要类别为证券投资基金;如协会被要求提供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意见书状态为通过。
(三)具备至少2名高管人员,包括1名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管,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管不兼任投资业务管理职务;所有高管人员(法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投资经理均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四)经营范围符合证券投资类基金管理要求,不得兼营P2P/P2B、众筹、民间借贷/融资/配资业务、小额贷款、对外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
(五)公司及公司高管人员近3年内未受国家有关部门及自律组织的警告、通报批评或处罚,不涉任何法律诉讼或仲裁,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数额较大的未清偿到期债务,不存在经法院判决应偿付债务,或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六)具有符合经营条件要求的固定营业场所、从业人员及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2、华林证券
(一)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备案成功。
(二)注册资本实缴比例大于或等于25%。
(三)未被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管理人为异常机构。
(四)未被工商登记系统或信用中国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五)管理人的工商经营范围或实际经营业务中,不存在兼营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不存在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不存在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的情况。
(六)历史平均年化收益率不低于7%。
(七)历史最大回撤(产品成立以来周期内,任一历史时点往后推,产品净值走到最低点时的收益率回撤幅度)不高于15%。
(八)收益回撤比(平均年化收益率/最大回撤)不低于0.5倍。
(九)夏普比率不低于0.5。
3、东方证券
(一)公司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要求≥1000万元。
(二)公司及投资管理人员不存在曾被监管或行政机构处以警告、处罚以及违法、违规等事项。
(三)管理人机构从事投研业务的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且每位投研人员从业年限不少于5年,且核心投资人员从业年限10年以上。
(四)有完善的投研流程、投资决策、风险控制机制。
(五)投资经理具有公开的可查询投资业绩,且业绩排名进入市场同类产品第一梯队。具体标准为:最近6个月进前10%、最近12个月进前15%,最近24个月进前30%。数据来源自好买基金网和私募排排网。
(六)旗下产品业绩稳定,同类型产品业绩无明显不合理偏差。
(七)历史业绩年化收益(至少一只)不低于15%。
(八)历史最大累计回撤不得超过8%。
(九)由财富管理业务总部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确认产品有预警线、止损线、和单票比例限制。
(十)累计管理规模≥50000万元。
(十一)管理人承诺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电子版上月度基金操作回顾及后续展望。
(十二)管理人承诺每季度首月5个工作日内提供电子版上季度基金操作回顾及后续展望。
(十五)管理人跟投比例≥5%。
4、长城证券
(一)合规经营:管理人近2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未被自律组织重大纪律处分。
(二)管理人评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2年以上,目前管理产品数量大于3支(含)。
(三)核心管理团队评价:投研团队相关从业年限5年以上,投研团队人数大于5人,基金经理可追溯业绩的时间达3年以上,团队稳定,最近两年内人员离职比例低于1/5(含1/5)。
(四)盈利能力评价:公司旗下产品具有公开业绩的时间达2年以上,公司旗下产品平均收益持续2年以上为正,CalmarRatio(年化回报率/历史最大回撤)大于3(含3)。
(五)风险控制能力评价:拥有健全、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六)产品适销性:产品结构简单,客户容易接受。产品销售难度小,有一定的市场,适当的销售费用和销售激励政策。沟通顺畅,管理人无苛刻要求。
未能满足私募白名单准入标准的管理人,仍有合作意向的将纳入观察名单,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观察期。
观察期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视为通过观察期:
(一)公司旗下同策略产品观察期间累计收益为正。
(二)考察期内,股票多头类周回撤连续大于2%的次数不超过三次,固定收益类周回撤连续大于1%的次数不超过两次,量化对冲及其他类周回撤连续大于2%的次数不超过两次。
(三)考察期内历史最大回撤股票多头类不超过10%、固定收益类不超过3%、量化对冲及其他类不超过5%。
(四)无核心投研人员离职。无重大风险事件或违规事件。
(五)同时有分支机构有销售意向。
如观察期内未通过考察,将进入下一轮为期3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
华西种子基金代销标准:
(一)私募管理人资质合法,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管理人实缴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
(二)管理人及核心成员近三年未受到任何行政惩罚,公司运作状态良好。
(三)已与我司开展经纪业务合作,且观察期原则上不低于半年。
(四)经财富管理部产品研究中心评价,符合公司种子基金投资标准。
华西证券FOF基金:
(一)私募管理人资质合法,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管理人实缴净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
(二)管理人及核心成员近三年未受到任何行政惩罚,公司运作状态良好。
(三)已与我司开展经纪业务合作,且观察期原则上不低于一年。
(四)产品可追溯历史业绩达三年以上,且业绩排名位于同类可比产品前20%的,观察期条件可放宽。
(五)经财富管理部产品研究中心评价,符合公司FOF基金投资标准。
华林证券FOF基金:
(一)私募管理人资质合法,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成立时间不短于3年,公司实缴资本占注册资本比例不得低于50%。
(二)近三年未受到任何行政惩罚,公司运作状态良好。
(三)与我司开展经纪业务合作者优先选择。
(四)北京地区私募投资基金,投资逻辑为量化投资。
(五)可进行现场尽调并持续跟踪业绩。
(六)私募管理人核心成员分开创业的,以上关于成立时间、产品存续时间要求可放宽至核心投资人员从业时间不低于5年,历史可查询产品业绩不少于3年且公开业绩位于同类可比产品的前30%。
白名单申请流程
第一步:进小程序杰门汇
第三步:点击后提示“申请成功,请等待审核”
如果下方出现“等待审核中”的字样就算申请成功了,如果经审核您的条件符合该券商代销条件,会有人和您对接相关业务。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杰门汇代销机构数量在火速增加中,私募圈子也不断的壮大,想要查询行业信息?看看同行都在干什么?想查自己和朋友公司的详细信息?除了你都来了!你还在等什么?进“杰门汇”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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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第一届“ 智投杯”私募实盘大赛由东莞证券、恒生i私募主办,华联期货、东莞市私募基金业协会协办,股市广播及投资快报作为指定媒体。
本次大赛为私募管理人提供公平公正的竞技平台,搭建优质的私募基金交流圈,整合各方优势资源、设立丰厚的大赛奖励,提供FOF及种子基金、投资研究、高效交易平台、融资融券、品牌宣传等方位服务,全力赋能优秀私募管理人稳健发展。
本次大赛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可随时报名参赛。正式竞赛阶段将从2023年7月3日开始,至2024年6月28日截止。
“真竞技夺头筹”
大赛号角已吹响,诚邀各位管理人报名参赛!
扫码立即报名
大赛举办方
主办方
东莞证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证券”)成立于1988年6月22日,注册资本15亿元,是东莞市属国有控股重点企业,也是全国首批承销保荐机构之一。30多年来,东莞证券以经纪、资管、投行三大业务为核心,积极发展证券自营、私募基金、另类投资等业务,已成为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目前,东莞证券在全国范围有逾3000名员工,旗下分支机构达93家(其中营业网点91家,上海分公司1家,深圳分公司1家),另全资拥有东证锦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并参股华联期货有限公司。
未来,东莞证券将继续在合规前提下稳健发展,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成为资本规模和实力雄厚、整体布*和结构合理、运行稳健且可持续发展、能高效参与国际国内资本市场竞争的全国性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
主办方
恒生i私募
“恒生i私募”一站式私募服务品牌由恒生电子(600570)控股子公司云纪网络推出并运营,致力于为私募管理人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包括投资组合管理、投资过程管理、算法交易、合规风控、资产管理、内部合规运营、投资人服务、智能量化服务、FOF/MOM投资风险管理等。
协办方
华联期货有限公司
华联期货有限公司(下称“华联期货”)是国内首批取得期货业务经营许可权的期货公司之一。华联期货拥有国内上海、大连、郑州、广州、中金五家期货交易所及上海国际能源中心会员资格和交易席位,具备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全资控股华期资本管理 (广州)有限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业务。
华联期货背靠“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强大的国资金融股东背景,为产业客户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助力企业实现产融结合,助推企业经营升级。
协办方
东莞市私募基金业协会
东莞市私募基金业协会是由东莞市金融工作*指导,于2017年3月在东莞市民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会员涵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国资投资企业、银行、券商、保险、期货等金融企业及律所等服务机构,是以私募基金为纽带的综合性金融行业协会,也是目前东莞市私募基金行业唯一法定行业组织。目前,协会会员超70家,会员所管理基金规模近800亿元,荣获2018年度优秀商(协)会、2018年度市工商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并成为2020年第一批科技金融服务站。
大赛指定媒体
股市广播
中国第一家金融证券专业电台,全天24小时主打财经信息和股市资讯节目,受众群体超5000万,包括股市、基金、外汇、黄金、房地产等投资人群,并与香港新城财经台携手合作共同创办了《财富粤港两地通》《粤港股市快讯》《粤港财金纵横》等节目。
大赛指定媒体
投资快报
投资快报1993年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44-0144,是专为中小投资者服务的专业证券类报纸。投资快报坚持“快捷、权威、简明、实用”的原则,定位准确、实用性强,深受广大投资者的喜爱,成为广东地区最受欢迎的证券类报纸之一。
赛程安排
1
2023年6月8日
开启线上报名
2023年6月
启动仪式
2
3
2023年7月3日
开启比赛
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截止
4
5
2024年6月28日
比赛结束
2024年三季度
颁奖典礼
6
大赛报名
(一)填写报名信息
通过东莞证券掌证宝APP入口、恒生i私募官网及指定官方合作媒体入口等渠道的大赛报名页面线上填写报名信息。
(二)报名确认邮件
(三)参赛产品管理
参赛机构可通过报名成功邮件中的“净值报送指引”登录参赛管理后台,进行净值报送及排名查看。
报名条件
(一) 参赛机构要求:
1.具备私募基金管理资质。
2.最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存在故意的虚假陈述或欺瞒等诚信问题。
(二) 参赛产品要求:
1.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产品。
2.按照参与方式分为实盘账户组(产品已在东莞证券落地开户参与比赛)、实盘数据组(通过托管方净值报送数据参与比赛)。
实盘账户组单只参赛产品规模要求在500万元以上;实盘数据组单只参赛产品规模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
3.参赛机构每类策略可选择最多3只产品参赛。
4.其他经东莞证券审核通过可报名的情形。
大赛策略组别
根据参赛产品策略类型分为4个组别,分别是:股票多头策略组、量化多头策略组、CTA策略组、复合多策略组。
四大策略
股票多头策略组
量化多头策略组
CTA策略组
复合多策略组
大赛奖励
月度最佳产品业绩奖
(四类策略,各5名)
奖项内容
组别
免费使用东莞证券恒生Ptrade、迅投PB交易系统
实盘账户组
给予东莞证券种子基金、华联期货种子基金、FOF产品跟投跟踪
免费获取东莞证券3个月试用期的研究报告查阅权限
榜单宣传
实盘账户组
实盘数据组
i私募电子签系统使用6个月
季度最佳产品奖
(四类策略,各5名)
奖项内容
组别
两融利率优惠及佣金优惠
实盘账户组
免费使用东莞证券恒生Ptrade、迅投PB交易系统
给予东莞证券种子基金、华联期货种子基金、FOF产品跟投跟踪
免费获取东莞证券6个月试用期的研究报告查阅权限
提供优质融券资源
获奖专访机会
媒体宣传(颁发获奖证书、行业媒体宣传)
实盘账户组
实盘数据组
出席资方私享会、高净值客户沙龙、专访及榜单宣传等奖励机会
直播路演投放
(1)i私募电子签系统使用6个月(2)恒生证券投资管理系统(OPlus)免费使用6个月(仅各策略季度冠军)
年度“十佳产品奖”
(四类策略,各10名)
类型
奖项内容
组别
白名单
对年度排名策略靠前且符合要求的私募机构优先获得准入东莞证券代销白名单资格
实盘账户组
种子基金跟投
设置种子基金对优质私募产品进行跟投,获奖私募机构优先获得跟投资格
融资融券
两融利率优惠及佣金优惠
交易工具
免费使用东莞证券恒生Ptrade、讯投PB交易系统
关联公司跟投FOF
华联期货FOF、种子基金产品跟投优先推荐
投研报告
可免费获取东莞证券12个月的研究报告查阅权限
卖方研究服务
券源支持
提供优质融券资源
专访
获奖专访机会
路演
东莞证券分支机构路演资格
实盘账户组
实盘数据组
品牌宣传
海报宣传、精美奖牌
媒体展示
媒体宣传(颁发获奖证书、行业媒体宣传)
线下活动
出席资方私享会、高净值客户沙龙、专访及榜单宣传等奖励机会
直播
直播路演投放
恒生i私募增值权益
(1)i私募电子签系统使用6个月;(2) 私募运营通CBS免费使用6个月;(3)恒生证券投资管理系统 (OPlus) 免费使用6个月
年度“明星管理人奖”
除享有年度“十佳产品奖”的相关权益项目外
还享有以下权益:
1、获得东莞证券白名单准入资格。
2、获得东莞证券私募产品代销资格。
3、获得东莞证券种子基金的跟投资格,具体跟投时间和跟投规模由东莞证券根据业务需要设定。
4、免费一年使用东莞证券卖方研究服务。
5、获得i私募运营通CBS免费使用12个月。
6、获得恒生证券投资管理系统(OPlus)免费使用12个月。
7、一对一专访及全媒体宣传。
联系方式
恒生i私募
0571-26691111
18768476317
东莞证券
0769-22112151
0769-22119348
*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大赛报名通道已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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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体验
isimu
i私募非官方发言人
想问就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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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小私募如何通过券商“白名单”
揭秘:中小私募如何通过券商“白名单”
券业行家,事实说话。
欢迎留言,如果认同,请传播正能量。
持
续关注私募领域的行家,经常收到私募对银行渠道的吐槽,苛刻的准入条件,高企的渠道费用,让不少同行苦不堪言。
其实,券商渠道又何尝不是如此?马太效应日趋明显,头部私募更容易获得渠道青睐,尚在成长期的私募举步维艰。
券商准入“量化”指标
就在行家案头,某家知名大型券商选择合作私募的“量化”标准。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尽调环节,这家券商列出了10+大项、30+余小项指标,且每项指标均带有分值。
一是股东背景。私募的控股股东或实控人为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可获得最高档15分;国企或上市公司股东可获得11分;控股股东或实控人为有海外投资基金经验的金融领域专业人士,可获得8分;其余机构股东可获得4分;而非金融领域专业人士的自然人股东,此项0分。
二是投资团队。基金经理拥有五年以上金融机构投研经验,或投资团队平均从业年限十年以上,可获得10分;基金经理拥有三年以上投研经验或团队平均拥有五年从业经验,可获得5分。
三是存续规模。私募机构此项最高档为15分,对股票/固收策略的规模要求在50亿以上,对量化/期货及其他策略要求稍低,为20亿以上;股票/固收策略规模在20亿以上,量化/期货策略在10亿以上,可获得10分;股票/固收策略规模在10亿以上,量化/期货策略在5亿以上,可获得5分。
四是产品数量。已发行产品超过50只,可获得10分;30-50只,可获得7分;10-30只可获得3分。
五是成立年限。成立超过八年以的私募可获得10分,五年以上的私募可获得10分,两年以上获得2分。
六是获奖情况。如果曾经获得私募金牛奖项,可获得5分;其他机构颁发的奖项可获得3分。
七是合作渠道。有两家以上大型券商、银行总行或私行合作渠道的私募,此项可获得最高档5分。
八是业绩情况。近三年半数产品业绩位于行业前1/3,可获得最高档15分;近一年有半数产品位于行业前1/3,可获得10分;一定期限内产品业绩位于行业前1/2,可获得10分。
九是风险控制。产品最大回撤不超过15%,可获得15分;而最大回撤超过40%,此项记为0分。
……
据行家了解,综合评分超过60分的门槛的私募,才能通过这一关卡。而最终是否能列入代销“白名单”,除了尽调分值要“遥遥领先”外,还需要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牵头的高层会议讨论批准。
以此衡量,规模在百亿级的私募可以轻松跨过前述门槛,如果是量化策略则更为容易。相形之下,成立年限短、规模较小的成长型私募,缺乏硬牌的股东背景和合作渠道资源,则很难入这家大型券商的法眼。
头部私募“门槛”如何
行家此前曾梳理过百亿私募的名单,截至2020年底,共有70家私募管理规模超过百亿。其中量化私募共计19家,占比仅为27%。(后台回复【百亿名单】查收)
行家在这里要和券商朋友们提个醒:规模超过百亿,只能说是阶段性成绩。曾经的百亿私募“翻车”,也常有耳闻。
此前行家就曾报道过,自称管理规模达到两百亿的原点资产,因“超比例持股未信息披露”和“限制转让期买卖股票”而被证监会处罚。
就在上个周末,中基协对七家私募开出了牛年首批罚单。其中,曾经的百亿私募三度星和,因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并承诺收益,受到中基协书面警示,并暂停受理其产品备案六个月。
行家觉得,一些初创不久的私募,虽然目前规模不大,但其成长性良好,“后劲十足”。对于这些私募,券商们是否可以提供共同成长的合作机会呢?
代销渠道实力“PK”
近年来,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收入,已作为财富管理的重要指标,被监管纳入券商考核体系。
协会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收入TOP10均为上市券商。其中中信证券以7.03亿元居首;银河证券和华泰证券次之,分别为3.15亿元和3.03亿元。国泰君安、华泰证券、银河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和中信建投当期代销金融产品收入超过2019年全年。
以信披较为详细的招商证券为例,其私募产品代销收入占比及增速均较为可观。
2020年上半年,招商证券代销私募及信托产品规模为67.53亿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106.52%,占总代销规模的比例为15.64%;代销私募及信托产品收入达5,436万元,同比增幅为68.72%,占总代销收入的28.80%。
虽然券商越来越重视与私募的合作,但市场上的公开信息太少,并且很难确定是否真实。
另一方面,对于追求快速成长的中小私募来说,如何寻找“含金量”高,值得合作的券商网点,也是颇为头疼的问题。
为此,券业行家凭借二十年经验,独家推出服务私募机构的券商渠道价值量指标,欢迎留言“勾兑”,体验商谈。
券业行家,服务券商二十年,携手业内顶尖精英,汇聚国内一流商务智慧,与您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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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问卷调查以及测评进行确定。比如你去私募排排网,看私募的排名,你需要登录,当你注册的时候会有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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