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学院是大专吗(提前招生|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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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招生|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总则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代码:0059 3.学校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
提前招生|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总则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代码:0059
3.学校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4.邮政编码:322100
5.学校网址:http://www.guangshaxy.com
6.办学类型:民办
7.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招生专业、计划及类别
▎招生专业、计划及类别
报考条件
▎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有浙江省高中学考成绩、已办理2017年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浙江省普高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报名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017年3月3日—4月3日,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
(http://www.guangshaxy.com/Category_1510/Index.aspx),点击“提前招生”栏目下的“网络报名”栏目,根据提示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凡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且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不得兼报。
考生完成网络报名后无需邮寄报名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下第4条所列)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素质特长项的考生须于4月3日前在网上下载、填写(或打印)《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签署中学意见、加盖公章后拍照,与报名表原件、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电子照片,发送至364411173@qq.com邮箱内,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并递交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考生网上报名申请情况,审核后确定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的入围名单(入围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
3.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110元/人。2017年4月5日—8日,入围考生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费。
4.准考证打印
2017年4月11日—13日,完成缴费的考生登录我校网站“高职提前招生”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打印)。
5.现场信息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4月14日8: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
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3)现场确认对象
所有“初审通过”及缴费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4)现场确认须递交的材料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将以下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标准装订成册)按顺序交由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其中原件在查验合格后退还考生本人,复印件交由学校留存。
①《2017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准考证》原件。
②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字的《2017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
③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考生本人《高考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
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
6.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概不退。
综合测评
▎测评时间
2017年4月15日至16日(具体测评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测评地点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测评形式
包括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和素质特长考察两部分。
▎测评组织和分值:
各招生专业成立综合测评考评组,负责综合测评方案制定、测试、成绩评定等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测试办法:各招生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方案另行公布。
2.测试评分:综合测评满分为11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占100分,素质特长占10分。综合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
▎素质特长计分
我校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凡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赋分条件之一的,可计一定的素质特长分并计入综合测评总分;同时符合多个素质特长项的考生只取最高项;每位考生素质特长项最高赋分分值不超过10分。
考生素质特长项赋分以考生提供的真实有效的证书(证明)为准,须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并公示。
具体赋分项目及分值详见下表:
▎来校线路
1.自驾车:甬金高速东阳出口下,沿迎宾大道直行,第二个红绿灯向右转入广福东街,直行过第三个红绿灯约200米右转即到。
2.东阳汽车东站、汽车西站、汽车南站、汽车北站均有直达(或经过)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公交车。
录取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总分(满分220分)=学业水平分数(折合成满分110分)+综合测评分(满分110分,含素质特长项10分)。
(1)新学考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分数计算方式
按照学考(共10门,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不同等第给予相应分值,每门满分11分,总分满分为110分,不同等第分数折算方式如下:
A等计11分,B等计9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E等不计分。
(2)往届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分数计算方式
往届生高中学业水平分数计算方式同上,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学考分别按等第折合成相应分值相加后取平均分计入学考总分。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以我校网络报名截止日的成绩为准;只认可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的成绩等第。
如考生不能提供有效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该项成绩最终计零分。
(3)综合测评满分110分
含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及素质特长项赋分(10分)。
3.同分规则
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学考总分及单科分、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分进行排序;还相同时,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靠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6.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缺考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方式
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1.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如该专业的报考人数少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85%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
2.拟录取与备录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4确定。
3.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
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轮录取资格。
4.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5.经“一档多投”多轮录取后,当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足额完成或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
6.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7.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日程安排
▎工作进程安排
1.2017年1月底前完成有关方案报批工作。
2.2017年2月24日—4月3日,做好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的宣传工作。
3.2017年3月3日—4月3日,有意愿报考的学生登录我校网站“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报名。
4.2017年4月4日公布入围测试名单,进入名单的考生在4月5日—8日期间,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费。
5.2017年4月8日前,做好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细则制定和公布等工作。
6.2017年4月11日—13日,完成缴费的考生登录学院网站“高职提前招生”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打印)。
7.2017年4月14日8:30—16:30,考生本人随带各项材料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8.2017年4月14日,公示素质特长计分考生赋分项目及名单。
9.2017年4月15日至16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在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笔试)。
10.2017年4月21日,公布综合测评成绩(学校招生网)。
11.2017年4月29日,公布“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考生名单(学院招生网)。
12.5月7日8:30-17:30,将考生(备录取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13.5月9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14.5月10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15.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16.5月12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17.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18.5月14日8:30-17:30,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19.5月16日,结束网上录取。
20.5月17日-30日,公示录取名单。
21.5月31日,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其他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奖助学金设立情况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浙江省**奖学金6000元/年/人;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人;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人。
学院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人;学院二等奖学金1200元/年/人;学院三等奖学金800元/年/人。
▎学生转专业的具体条件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
▎学校招生部门负责接待及解答高职提前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登陆学校网站(http://www.guangshaxy.com)查询。
2.学校网上招生咨询平台:http://www.guangshaxy.com/Category_1497/Index.aspx
来源: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编辑:欧阳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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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帮|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适用范围:普通高中文科、理科、艺术类生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代码:0059
3.学校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4.邮政编码:322100
5.学院网址:http://www.guangshaxy.com
6.办学类型:民办
7.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二条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设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1),全面负责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制定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高职提前招生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1),具体组织和实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类别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类别及收费标准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四条 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有浙江省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普高毕业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符合艺术类报考条件)均可报考我校。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五章 报名
第五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
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有意愿报考的学生可于2016年3月10日—4月10日期间,登录我院招生网(www.guangshaxy.com,点击“招生信息”栏目),根据网站“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凡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且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不得兼报。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为封面装订,按以下方式递交材料: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报名表: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附2)复印件(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2)承诺书:登录我校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附3),并由考生本人签名(原件)。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4)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5)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6)高考体检表复印件一份(入学报到时须提供原件)。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蓝底)。
8)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9)符合素质特长考记分项目的各类材料复印件,素质特长考察记分申请表(可在招生网上下载)。
所有报名信息以书面提交的材料为准。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身份证或户口本、素质特长考察记分证明材料、《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等要交验原件,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
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概不退。
2.资格审查
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的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才能参加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3.现场信息确认
2016年4月15日8:30—16:30,所有“初审通过”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或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身份证或户口本、素质特长证明材料、《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等要交验原件。素质特长的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确认地点: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4.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110元/人。在现场确认时现金缴费。
第六章 综合测试
第六条 测试时间
2016年4月16日至17日。
第七条 测试地点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第八条 测试形式
包括面试和素质特长考察两部分。
第九条 测试组织和分值:
1.面试由学校各专业测试考评组负责实施。
2.面试内容及分值:根据各专业的职业能力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涉及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人文与心理素质、气质兴趣与形象、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相关能力等,总分100分。
第十条测试考评组
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成立考评组,每个考评组由七位考评人员(设组长一名)组成。为保证面试的公平性,原则上各专业设一个考核组,若考生所报考专业人数较多,根据需要可以设多个考核组。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顺序、组别等通过抽签决定。同时,成立素质考评组。
评委按照各专业测试办法(见附4)给考生现场打分,七位评委的给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最终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测试过程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办公室纪检组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素质特长计分
我校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计一定的素质特长分,同时符合多个特长项的考生只取最高项,每位考生特长项最高赋分分值不超过10分。符合特长项赋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经所在中学盖章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交原件供审验。考生特长项赋分须由学院告知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详见下表:
第十二条 来院线路
1.自驾车:甬金高速东阳出口下,沿迎宾大道直行,第二个红绿灯转入广福东街,直行过第二个红绿灯约200米右转即到。
2.东阳汽车东站、汽车西站、汽车南站、汽车北站均有直达(或经过)广厦学院的公交车。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总分(满分220分)=学业水平分数(折合成满分110分)+综合素质测试分(满分110分,含素质特长项10分)。
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成绩总分折算满分为11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式:高中会考共11门,每门1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8分,P等计5分,E等不计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10分(含素质特长项10分)。
如考生不能提供有效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11门会考科目)成绩,该项成绩最终计零分。
3.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学考(会考)分、面试分进行排序;还相同时,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6.综合素质测试缺考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如该专业的报考人数少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85%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
2.确定拟录取与备录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4确定。
3.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轮录取资格。
4.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5.经“一档多投”多轮录取后,当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足额完成或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未完成的高职提前招生计划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转入当年统招计划。
6.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7.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八章 日程安排
第十五条 工作进程安排
1.2016年1月底前完成有关方案报批工作。
2.2016年3月1日—4月10日,做好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的宣传工作。
3.有意愿报考的学生登录我院网站“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报名。同时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邮寄至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办公室,邮寄材料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4.2016年4月15日前,做好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细则制定等工作。
5.2016年4月10日—4月14日,考生登录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网查看资格审查情况。
6.2016年4月15日8:30—16:30时,考生本人随带各项材料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现场领取准考证。
7.2016年4月16日至17日,考生在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8.2016年4月30日,公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院招生信息网)。
9.2016年5月5日,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信息网)。
10.5月7日8:30-17:30,将考生(备录取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11.5月9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12.5月10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13.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14.5月12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15.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16.5月14日8:30-17:30,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17.5月16日,结束网上录取。
18.5月17日-30日,公示录取名单。
19.5月31日,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六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参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九条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第二十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5000元/年·人;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4000元/年·人;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2500元/年·人。
第十一章招生咨询
第二十三条 学院招生部门负责接待及解答高职提前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点击学院招生网站查询(http://www.guangshaxy.com)。
3.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浙江广厦学院。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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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监制:吴文建余新花
编辑/制作:白羊帮主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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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合作篇七】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01
招生专业与学制
我校专业
高校专业
招生数
学制
建筑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技术
40
5
中高职一体化广厦大专班的学生按照录取办法录取后,前三年在职教中心学习,参加广厦学院组织的升学考,考核合格的学生录取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继续学习两年,完成大专学业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文凭。
02
学院简介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校前身是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在原金华城乡建设学校和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东阳学院基础上组建,2003年4月,经浙江省**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校。2019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校名暂定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本科)。202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8月,学校举办者变更,办学体制改为国有民办。2022年6月,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全国首批职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地处浙中金义都市区,坐落在素有“教育之乡、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美誉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东阳市。现下设14个学院,在校生1.5万余人。学校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实训室、篮球馆、田径场、文体中心、图书馆和各类生活设施,校园信息化条件优良。根据中国科教评价网2023年全国民办职业本科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显示,在全国22所民办职业本科高校中,学校综合实力位列第4位。
03
招生对象
符合诸暨市教体*下发的2023年诸暨市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中规定的“报考对象及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04
专业简介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教育部“国家骨干”专业、省高水平专业群核心专业、浙江省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十二五”特色专业,培养适应建筑行业企业转型升级需要“精确建模、精准计算、精益施工、精细管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紧随建筑行业产业化升级需要,与业内领航企业合作,共建企业冠名精英学院,专注培养具备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及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新型建筑业紧缺人才。
注:BIM技术,即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是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可为各方建设主体提供协同工作的基础,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和缩短工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是住建部和各省、市在建筑行业力推的建筑信息技术。
注:装配式建筑技术是指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生产方式,实现房屋建造全过程的工业化、集约化和社会化,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效益,实现节能减排与资源节约,是住建部和各省、市住建部门力推的新型生产方式。
05
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北二环路81号
(16、18、27、28、30路公交车直达)
咨询热线:
0575-87399700(招就处何老师)
0575-87051897(招就处郭老师)
0575-87399789(d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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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梦燚
供稿:招就处
审核:王伟鑫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多给点意见
全军事化管理的学校,就是说和一般高中过的差不多,只有周末能出学校。女生宿舍有空调,男生宿舍有的是上下铺,有的是上床下桌,个别有空调。差不多就是这样
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书是什么的?大专的?高职的?
高职的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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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代码:0059
3.学校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4.邮政编码:322100
5.学校网址:http://www.guangshaxy.com
6.办学类型:民办
7.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第二条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设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制定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高职提前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类别
学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总计划为750名。具体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第四条 符合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单独考试招生中机械类、计算机类、建筑类、旅游服务类、财会类、商业类、外贸类、艺术类(工艺美术)、其他类(学前教育/安全防范)等类别考生均可报考我校高职提前招生。
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女性身高160cm至175cm;体重:【身高(cm)-110】±【身高(cm)-110】×10%;每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3(C字表)。
2.男性身高170cm至185cm;体重:【身高(cm)-105】±【身高(cm)-105】×10%;每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7(C字表)。
3.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
4.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脚。
5.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无肺结核等传染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特别说明: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参加综合测评期间我校不安排体检,以考生高考体检结果进行认定。
第五条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019年3月1日—4月1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点击“提前招生”栏目下的“网络报名”栏目,根据提示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网址:
http://www.guangshaxy.com/Category_1510/Index.aspx
凡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单独考试招生相应类别考生(中职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对应的专业志愿。
考生完成网络报名后无需邮寄报名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下第4条所列)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素质特长项的考生须于4月10日前在网上下载、填写(或打印)《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签署中学意见、加盖公章后拍照,与报名表原件、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电子照片,发送至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相关地址,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并递交复印件。
2.入围名单确定
我校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各专业报考均不设入围综合测评比例,所有符合报考条件、通过网络初审、并在缴费截止日期前缴费的考生均入围所报考专业综合测评。
入围名单于2019年4月12日下午16:00前(若延迟详见公告)公布在学校招生网。
3.报名考试费
根据浙价费〔2018〕32号精神,我校所有专业报名考试费为140元/人。入围考生在初审通过后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费。
报名考试费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24:00。
4.现场信息确认、领取准考证
(1)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及熟悉试场时间
2019年4月18日8:00—20:00。
(2)现场确认地点
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文体中心大厅。
(3)现场确认须递交的材料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将以下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标准装订成册)按顺序交由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其中原件在查验合格后退还考生本人,复印件交由学校留存。
① 《2019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准考证》原件。
② 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字的《2019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
③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考生本人《高考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
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由考生辖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审查情况证明(原件)。
②《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复印件,最迟于2019年4月27日前提供)。对不符合空中乘务专业身体健康要求的或在规定时间未提交体检结果材料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备录取。
《诚信考试承诺书》、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调查申请函》等材料由考生在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网”相关栏目自行下载。
5.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概不退。
第六条 测评时间
2019年4月19日(具体测评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七条测评地点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具体测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第八条 测评形式
(一)一般专业(不含空中乘务专业)
1.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测评
包括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和素质特长考查两部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测评
包括文化课考试(笔试)和素质特长考查两部分。
(二)空中乘务专业
报考该专业的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综合测评均包括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考查三部分。
第九条 测评组织和分值
(一)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测评
各招生专业进行分专业测评,由综合测评考评组负责综合测评方案制定、测试、成绩评定等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测试办法
各招生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2.测试评分
综合测评满分为110分。
其中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100分,素质特长占10分。综合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
(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测评组织
1.测试办法
文化课考试,由学院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不需参加该项考试,另行组织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两门(一份综合卷)。
(2)考试范围:参照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3)命题组织:由学校委托具备命题能力和资格的单位承担命题工作。
(4)阅卷与评分:文化课考试两门课程合并一份综合卷,合计总分100分。
2.测评评分
综合测评满分为11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素质特长占10分。综合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
第十条素质特长计分
我校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凡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赋分条件之一的,可计一定的素质特长分并计入综合测评总分;同时符合多个素质特长项的考生只取最高项;每位考生素质特长项最高赋分分值不超过10分。
考生素质特长项赋分以考生提供的真实有效的证书(证明)为准,须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并公示。
具体赋分项目及分值详见下表:
注:以上各类证书均以**主管部门盖章为准。
第十一条 来校线路
1.自驾车:甬金高速东阳出口下,沿迎宾大道直行,第二个红绿灯向右转入广福东街,直行过第三个红绿灯约200米右转即到。
2.东阳汽车东站、汽车西站、汽车南站、汽车北站均有直达(或经过)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公交车。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总分计算
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录取总分(满分220分)=学业水平分数(折合成满分110分)+综合测评分(满分110分,含素质特长项10分)。
其中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总分计算方式为:
(1)学业水平分数
按照学考(共10门,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不同等第给予相应分值,每门满分11分,总分满分为110分,不同等第分数折算方式如下:
A等计11分,B等计9分,C等计7分,D等计5分,E等计2分。
(2)综合测评满分110分
含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他专业为笔试,满分100分),及素质特长项赋分(10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录取总分(满分22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10分)+综合测评分(满分110分,
含素质特长项10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计算方式为:
(1)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包括浙江省统考的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成绩,各类别满分均为300分,录取时折合满分110分。
(2)综合测评满分110分
含文化课测试(空中乘务专业为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及素质特长项赋分(10分)。
3.同分规则
(1)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
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学考总分及单科分、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分进行排序;还相同时,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靠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技能操作、理论知识总分、单科分,文化课测试(笔试)总分进行排序;还相同时,中职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6.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缺考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录取方式
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1.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考生只能被我校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
如该专业的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9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两位)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
2.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4确定。
3.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
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轮录取资格。
4.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5.经“一档多投”多轮录取后,当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足额完成或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
6.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7.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十四条 工作进程安排
1.2019年1月底前完成有关方案报批工作。
2.2019年2月24日—4月10日,做好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的宣传工作。
3.2019年3月1日—4月10日,有意愿报考的学生登录我校网站“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报名。
4..2019年3月20日前,做好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细则制定和公布等工作。
5.2019年4月11日24:00前,完成网上报名且通过网络初审的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6.2019年4月12日下午16:00前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入围考生名单(若延迟详见公告)。
7.2019年4月18日8:00—20:00,考生本人随带各项材料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及熟悉试场。
8.2019年4月19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在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或面试)。
9.2019年4月21日,公布综合测评成绩(学校招生网)。
10.2019年4月25日,公示素质特长计分考生赋分项目及名单。
11.2019年4月29日,公布“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考生名单(学院招生网)。
12.2019年5月7日8:30-17:30,将考生(备录取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13.2019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14.2019年5月10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15.2019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16.2019年5月12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17.2019年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18.2019年5月14日8:30-17:30,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19.2019年5月16日,结束网上录取。
20.2019年5月17日-30日,公示录取名单。
21.2019年5月31日,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第十五条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参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严肃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八条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第十九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设立情况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浙江省**奖学金6000元/年/人;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人;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人。
学院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人;学院二等奖学金1200元/年/人;学院三等奖学金800元/年/人。
第二十二条在校学习一学期后根据规定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部门负责接待及解答高职提前
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登陆学校网站(http://www.guangshaxy.com)查询。
2.学校网上招生咨询平台:http://www.guangshaxy.com/Category_1497/Index.aspx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转载自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监制:吴文建余新花
编辑/制作:白羊帮主周沈君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毕业证是全日制学历吗?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职学院。学校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
2、凡是通过普通高考、对口高考、单招单考三种方式考上这个大学的,毕业证都是全日制专科学历。没问题。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多给点意见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和教育部批准,由广厦控股投资四亿多元创办,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大专(高职)文凭资格的全日制高职学院。学院目前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藏书达40余万册,电子书20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4000多万元;目前在校生9600多名,教职员工700余人。有教授6人,副高职称114人。下设4个二级学院,开设23个专业和6个专业方向。拥有一流的教学、实验实训、运动和生活设施。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专科怎么样?
好。1、在办学成果上: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校获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全国特色教育示范单位、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5A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教科研先进集体及浙江省高校实验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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