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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优先股没有优先认股权(优先股有优先认股权吗?答案是这样的 - 南方财富网)

2023-11-30 20:39:31

作者:“admin”

优先股有优先认股权吗?答案是这样的 - 南方财富网 2022-09-2816:11数字怪咖 优先股有优先认股权吗?答案是这样的,下文就随怪咖君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优先股是没有优先认股权的,它的权利主

优先股有优先认股权吗?答案是这样的 - 南方财富网

2022-09-2816:11数字怪咖

优先股有优先认股权吗?答案是这样的,下文就随怪咖君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优先股是没有优先认股权的,它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二是优先求偿权,若公司结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但是在债权之后。

优先股是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但它们都没有表决权,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

相关阅读:股票价跌量减什么意思?

股票价跌量减的意思是指个股随着价格的下跌,它的成交量也是进一步降低。一般来说,形成这种走势的情况有三种:第一是个股经过一段时间大涨后的下跌段,第二是个股出现了重大利空的情况,投资者纷纷挂跌停卖出。第三是个股长时间无人问津后的阴跌阶段,这个时候的持筹者都因为市场不给力而纷纷出逃。

对于股票来说,它的价跌量减是一个比较有价值的反转信号,一方面上涨阶段的价跌量减往往是调整末期出现的,所以投资者此时买入可能过不了多久就能收获利润。另一方面下跌阶段的价跌量减是一个弱调整的情形,所以后续该股一旦放量,那么投资者就能进行抄底,积极做多。

以上就是怪咖君带来的观点,数据及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

优先股没有优先认股权。优先股两种权利1、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2、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扩展资料:优先股的优先权有以下四点: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

优先股股东有优先认股权吗-找法网

1.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新三板优先股跟普通股的区别如下:

1.股利的分配顺序不同。优先股的股利分配在普通股之前。

2.权利范围不同。优先股的权利范围相对于普通股的权力范围要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3.收益的数额不同。优先股的股息收益一般是固定的;而普通股股东的股息收益并不固定,既取决于公司当年赢利状况,还要看当年具体的分配政策,很有可能公司决定不分配。

4.回售的规定不同。如有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依约将股票回售给公司;而普通股是不能退股的。

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其他条件适用证券法的规定。即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由证监会另行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范围,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注册地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表决权为什么受限制?

优先股的表决权受限制是因为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表决权受到限制,但并不代表优先股股东没有表决权。

根据《***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内容,优先股股东在两种情况下具有表决权。

一种情况是公司对与优先股股东利益切身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优先股股东享有表决权,而且与普通股分类表决,这类表决可以称为优先股股东“固有的表决权”。《指导意见》规定以下五种事项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公司长期未按约定分配股息,优先股股东恢复到与普通股股东同样的表决权,可以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与普通股一同参加投票,这类表决权可以称为优先股“恢复的表决权”。《指导意见》规定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需要注意的是,“恢复的表决权”并不是一直存在的,当公司全额支付所欠优先股股息时,优先股股东将不再享有这类表决权。

优先股票的优先条件为什么有行使表决权的条件,顺序和限制?

优先股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表决权的,但是如果出现了与优先股股东切身利益相关的情况,优先股东是可以行使表决权的。  优先股股东行使表决权的两种情况:  一、是公司对与优先股股东利益切身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优先股股东享有表决权,而且与普通股分类表决,即优先股股东“固有的表决权”。  二、是由于公司长期未按约定分配股息,优先股股东恢复到与普通股股东同样的表决权,可以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与普通股一同参加投票,即优先股“恢复的表决权”。根据规定,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  优先股(preferenceshareorpreferredstock)是相对于普通股(common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具有如下特点:  1.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  2.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业绩好坏影响,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3.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股票按购买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

优先股是指股东权利优先吗

答案:AB理由:第一、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已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2)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干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但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二、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因此,正确答案为ABx

优先认股权属于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  )液展联运洋

B解析:优先认股权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VC的陷阱,看哪些条款会威胁到创业者的利益-钛媒体官方网站

创业者有两种,想做事的创业者和想赚钱的创业者;相对应的,投资人自然也有两种,像创业者一样的投资人,和把风投纯当投资的投资人。

因此,我们在期待天使投资人真的如天使般善心,愿意长期扶助创业企业的同时,也要明确地认识到,有些投资人是单纯追求财务上的收益最大化的。残酷但合理,毕竟创业者拿了风投的钱去吃香喝辣也是恶心但确实发生过的事情,基金经理们为了给老板们一个交代,在投资条款中站在自己的立场追求收益,与创业者展开博弈是可以理解的行为。

那么我们就来看看VC们可能会使用哪些手段威胁创业者的利益。这些手段并不都是邪恶的,一般也不违法,但是要记住,通往地狱的路由善意铺就。一些条款因为细节上的问题会造成不愉快,可能与创业者的利益相悖。

在遇到这些条款时,如果创业者的议价能力足够强,要果断地作出调整或直接拒绝,保障自己、企业、合伙人及其他员工的权益。

处理投融资交易的律师是很贵的,但是只要你们请了律师,这笔钱就一定要有人出。对于VC的投资经理而言,他们可不愿意告诉合伙人钱被用来做法律咨询了。

因此,资方不可能为律师额外出钱,如果创业者不愿支付,所获估值就会被压低,省下的这部分钱就是律师费。

所以,为了拿到一个正常的估值,你应该负担这部分费用,这会降低投资经理投你的难度,与人方便与己方便。虽然你拿到的投资刨去律师费后并没增多,但是你的估值不会被压低,总体上比让投资人出钱要好一些。值得注意的是,你的这一行为等于是花钱雇佣与你立场相悖的律师,因此你必须设定消费上限,不能让律师无休止地纠缠下去,无休止地赚你自己的钱。

当然,更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借助各类第三方机构如股权众筹平台提供的创业服务,寻求免费的法律咨询。

比起员工们手持的普通股,参与优先股具有以下优点:

与普通股一样参与剩余盈利的分配(普通优先股不在此列);

优先结算,次序低于债权人但高于普通股(需要单独签订协议)。

这意味着在派息时和清算时,手持参与优先股的股东会获得更高的收益,同时普通员工的收益会受到损害。

作为吸引资方的条款,参与优先股不是不能给。但是,当你有条件与资方讨价还价时,还是可以多加注意。

一种反稀释的方法,允许资方以固定的价格收购企业之后发行的股票,尤其在之后的融资轮次中。

这意味着资方可以以较低的股价不断保持自己的股份,从而获得每一融资轮次中股票涨价的收益。这显然损害了之后想加入的其他资方的利益,会导致公司的后续融资变得艰难。而且,复杂的股权结构会增加所有股权架构调整工作的难度。

也许你会认为低估值对你有害,但我在这里想说的是高估值的问题。估值虚高会带来至少两种危害。第一,你会沉浸在被别人抬得虚高的身价里,或者干脆拿到了远超预算的投资,股票涨价,账面充盈,这一切令你和其他员工丧失了危机意识。最后的你的企业烂掉,你会发现当初的高估值完全没有意义,你手里的股票无法兑到那么多的现金。

第二,你的估值实在夸张,导致后续轮次的融资难以进行。假如你在天使轮拿到了一亿元的估值,到了A轮还有哪个资方能够继续抬高估值投你呢?

所得超过所需即贪婪。定好预算再去融资,不要让资方的欲望牵动你自己的欲望,保持理性。

与认股权类似的反稀释条款,使资方免遭股价下降的损失。

棘轮条款通常是温和的,不会具有明显的侵略性。很多时候加权平均的防稀释或者优先股的转换权价格调整是有据可循的。

但也有比较可怕的防稀释条款。有一种防稀释体现在,如果后续融资时股票降价,那么资方的股票数量会得到重新调整。比如,某次融资中,你以公司10%的股份作为交换,以每股10美元的价格向风投公司发行10万股,借此募集了一百万美元。下一轮融资中,你发行的每一股是5美元,最初的风投公司会根据条款获得额外的10万股,在原始的资产构成表上,新的资本注入之前,他现在就拥有你公司20%的股份,而不是本来的10%。

因为反稀释条款往往是迭代重复的,受到棘轮保护的便只有资方,而公司的股价和其他持股人的利益会由此不断缩水,尤其当公司遇到困境,估值下调的时候。棘轮条款逼着创业者不断抬升估值和股价,这听上去很美,实际上常常是无法回头的。

如果你不了解棘轮条款,请个律师,或者从最开始就借助第三方的服务吧。总之,不要沉迷于高估值,也不要因为自己获得了令人满意的股份而盲目签订棘轮条款。

反向股票套现对资方来说非常重要,谁也不想看到中途离开的合伙人一直持有大量股份,导致其他人之后白白为他打工。应对这种情况,除了事后稀释股权进行补救,在资方进入时考虑设置反向股票套现也是不错的办法。

一般的反向股票套现附带良性的抽资条款,比如按季度反向套现,这对企业和离职员工双方都是比较合理的。

而有些反向套现则要求合伙人在离职时一次性套现,看上去很美好,却剥夺了离职员工享受今后股票升值的可能性。对于一般员工也许没什么,但创业者要考虑到,将来有一天,离职的可能是你自己。

因此,据理力争。反向股票套现是善意的条款,不要让他造成不愉快的误会,把它设置得尽量合理吧。

期权是个好东西,但不合理的行权期就不是了。行权期只有一个季度的期权和要求离职时立即反向套现的霸王条款没两样。

既然设置期权,就让它的时间足够长,长到公司的价值足以实现的那天。

关于优先清算权的解释可以观看第二章·第二节「创业投资有哪些术语?」优先股股东可能通过附加协议具有的权利。关于优先股的优劣,上文已经做过分析,此处不再赘述。应该记住,一切时候,尽量简单的股权结构对企业更加有利,能不附加的条款都应该慎重取舍。

字面意义上很好理解,某次股息未给付的话,你要在将来付清。对企业不利,但鉴于其并不复杂,造成的危害也不一定很大,属于可以接受的条款。

复杂的条款本身就是有害的,它难以理解,可能在将来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很可能是资方欣赏你和团队,他们希望与你们达成合作,但是你手里的项目实在是问题多多或者根本上就不好,这时候,多和资方聊聊,对项目BP做出一些修改,资方也许会欣然抬价并达成交易。

这种情况下,你遇到了不错的投资人。珍惜这段合作关系。

当然,签订最简单的termsheet是理想情况,现实中并不一定能够如愿。因此,没有标准协议,也没有通行的判断依据,一切要靠创业者自己取舍。不要吝惜那点法律咨询费用,你有必要找一个律师避免将来更大的损失。即便你依靠天使汇AngelCrunch等平台提供的法律服务,最后拍板做决定的仍然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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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515:26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表决权为什么受限制?

优先股的表决权受限制是因为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表决权受到限制,但并不代表优先股股东没有表决权。

根据《***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内容,优先股股东在两种情况下具有表决权。

一种情况是公司对与优先股股东利益切身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优先股股东享有表决权,而且与普通股分类表决,这类表决可以称为优先股股东“固有的表决权”。《指导意见》规定以下五种事项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公司长期未按约定分配股息,优先股股东恢复到与普通股股东同样的表决权,可以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与普通股一同参加投票,这类表决权可以称为优先股“恢复的表决权”。《指导意见》规定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需要注意的是,“恢复的表决权”并不是一直存在的,当公司全额支付所欠优先股股息时,优先股股东将不再享有这类表决权。

优先股享不享有优先认股权?

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但不享有优先认股权。 优先股两种权利:

(1)优先分配权。

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2)优先求偿权。

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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